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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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啊,这个平时满口之乎者也的榆木脑壳竟然回了我一句:“我才不想有你这么不求上进的女儿!”

挂掉电话的那一刻,我的咆哮几乎响彻云霄!

回到公寓的时候唐元元那个八婆正好在化妆,看到憔悴的筠凉,她竟然口不择言的问:“我靠,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啊,跟才打完胎一样。”

也许是近来发生的事情让筠凉已经疲于反击了,她仅仅只是瞪了唐元元一眼就再也没别的表示了。我直接操起一本书飞过去:“唐元元,你去找梁铮约会吧,别在这儿缺口德了。”

化完妆的唐元元对我媚笑一下:“约我的人可不是只有梁铮一个哦。”

看着她瘦骨嶙峋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我真的觉得这个世界很荒唐,这个世上的女的死光了吗?为什么连唐元元这种女生都可以游走在多个男生之间?

洗完脸的筠凉恢复了一点精神,面对我的疑问,她又展示了昔日的毒蛇风采:“初微,你文章写得好,不如别人床上功夫好。”

我超级鄙视的看着她:“你说话怎么越来越粗鲁了,你是林暮色啊!”

同一时间,回到A大的杜寻打开关闭了3天的手机,陈芷晴的短信和未接来电的提示像雪花一样飞来。

杜寻沉思了一会儿,给她打了过去,陈芷晴的惊呼还没落音,他就抢先说:“芷晴,方便见个面吗,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初冬的雨,淅淅沥沥的落下来。

第三章 凸月

[1]我们甘愿忍受眼下的痛苦,是因为我们没有别的选择。

从满城风雨的Z城回到校园这个相对而言还算单纯干净的环境中,筠凉的心情稍微平复了一点点,晚上我陪着她在学校里散步的时候,她挽住我,把自己的手伸进我的衣服口袋里,用一种劫后余生的口吻说:“现在班上的同学看我的眼神都有点怪异,不过幸好我从小到大也都习惯了。”

她这种逞强的口吻比哭诉还令我觉得心酸,我握住她的手,像在她十六岁的那个夜晚一样。

我们都明白,有时候言语的安慰真的很苍白,但我还是对她说:“我们甘愿忍受眼下的痛苦,是因为我们知道将来必定会因此而获得。”

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纷纷扬扬的落下,筠凉苦笑着说:“不,初微,我们甘愿忍受眼下的痛苦,是因为我们没有别的选择。”

也许是因为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消沉的苏筠凉,在她说这完这句话之后很久很久,平时还算伶牙俐齿的我竟然不晓得要如何反驳她。

站在学校的湖边看着跟我们一般大的同学们兴奋的从公寓里冲出来打雪仗,有个男生甚至穿着人字拖就跑出来了,很多人拿着相机手机围着他拍照。

我和筠凉相视一笑,看吧,其实世界上有意思的人和事还是挺多的,想起曾经我们也是这么活泼疯癫过,我不由感伤的说:“唉,我们真的长大了。”

筠凉附和着点点头:“是啊,到了过年都能杀了吃了。”

林暮色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在认识她之前我真的没想到原来女生也可以这么粗俗,但又粗俗得不讨厌,反而让人觉得她率真可爱。

基于这层好感,所以她打电话来说好无聊,叫我陪她去逛街买衣服的时候,我也蛮爽快的就答应了。

因为是周末的原因,试衣间的门口排着好多人,林暮色骄傲的对导购小姐发号施令:“这个,这个,这个,全给我拿最小的码。”

我被哽的说不出话来,外星人啊,你们什么时候来抓这些身材好的地球人走啊?

我坐在沙发上一边等她一边用手机上QQ跟顾辞远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我说:“你喜欢胸部大的妞吗?”

顾辞远过了半天才回复我:“我又不养奶牛,你这个型号勉勉强强OK啦。”

我刚把一坨大便的表情发过去,林暮色就推开试衣间的门出来了,见我错愕的表情她很不解:“不好看吗?”

当然不是不好看,丰胸细腰长腿的妞穿什么衣服都不会不好看,让我错愕的是从隔壁试衣间走出来的,唐元元。

她穿着当季新款的一条裙子,明黄色,配了一根黑色的腰带,我觉得那条裙子如果是穿在筠凉身上一定会非常合衬,可是穿在唐元元身上,就有点不伦不类,不是她穿衣,倒是衣服的光华盖过了人。

世界上的势利眼真的太多了,你看,我也是其中一个。

唐元元的表情闪过那么一瞬间的不自然之后就很坦荡了,她径直走向跟我坐在同一张沙发上的那个胖胖的男生,喜笑颜开的问:“好看吧?我进来第一眼就看中它,果然很适合我。”

我正在心里为毫无自知之明的她叹息时,她转过来跟我打招呼:“哎呀,宋初微,真是你啊,我刚刚没看清楚呢,介绍一下,这个是我男朋友。”

这句话比她装作不认识还让我意外,我茫然的看着这个满脸堆着笑容的胖乎乎的男生,我想如果他是唐元元的男朋友,那那个整天满口“之乎者也”的班长梁铮又算是个什么?

唐元元当然没有解答我的疑问,她迅速的把胖男生拖起来就去开票付款,动作果然干脆得没有给我表达疑问的机会,他们走了之后林暮色才说:“真是饥不择食啊。”

我问她:“你说女生吗?”

她耸耸肩:“反了,我说那个男生,什么眼光啊。”

我很不厚道的笑了一通之后才告诉她,其实你看到的这个版本已经算是不错了,你要是去我们宿舍看看卸妆后的她,那才恐怕才会吓死你。

她还是很无所谓的耸耸肩:“切,她再丑也丑不过福娃吧,那几个福娃都没吓死我,她能吓死我?”

如果说我的一生中有什么事情是最后悔的,也许以我怨妇一样的性格会啰里八嗦说说出一大堆来,但绝对绝对不会包括我们从购物中心出来之后发生的这件事。

也是要等亲身经历了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世界上最让你难过的事情,是你说不出来也写不出来的。

当林暮色提议说“叫你男朋友一起来吃饭吧,多个人热闹点嘛”的时候,我这个猪脑子竟然真的什么也没多想,二话不说拿出手机给顾辞远打电话。

我始终相信,林暮色在那一刻是没有恶意的。

我始终相信她在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初衷也是很单纯的。

就像是所有的生命,在最开始的时候都是纯白无暇的,我们并不是生来就了解社会的险恶,命运的不公和人性的丑陋,可是时间总会在原本素白的底片上涂上一层,一层,又一层的污垢。

挂掉电话之后我对她做了个OK的手势,她看着我,轻轻的扬起嘴角,笑了。

本来只是吃饭而已,谁晓得吃着吃喝居然就开始喝酒了,看着林暮色一仰头一杯,我不禁感叹,真是女中豪杰啊!

偏偏顾辞远也是个要面子的人,士可杀不可辱,不就是喝酒吗?死都不可以输给女生!

于是局面变成了他们两个人开怀畅饮,我在一旁百无聊赖的吃菜。

中途去洗手间的时候忽然有个人拍了拍我的肩膀,一回头我忍不住大声叫出来:“沈言姐,好巧啊!”

她穿了一件白色的毛衣,领口很大,露出了漂亮的锁骨,脸上化了一点淡妆,笑起来十分温婉的样子:“我跟男朋友在这里吃饭,你跟筠凉一起吗?”

我摇摇头:“不是,我也跟男朋友,还有……林暮色。”

提起这个名字,沈言脸上匪夷所思的表情真叫人忍俊不禁,我原本想向她解释一下筠凉为什么不在,可电光火石之间,我被另一个念头紧紧抓住了:“男朋友?你谈恋爱啦!”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样子上去很傻,沈言忍不住笑起来:“我都这么大年纪了还不能谈恋爱啊,你真希望我做剩女吗?”

我连连摆手,词不达意,她倒是不介意,拍拍我的头,丢下一句“吃完饭过来找我”就翩然而去,我站在洗手间的门口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想的,这么好的沈言,要什么样的人才配得上她啊。

等我回到桌上才看见林暮色脸色酡红,东倒西歪,嘴里还嚷着:“继续喝啊……”

我狐疑的瞄着顾辞远,他连忙做一个“关我屁事”的表情跟眼前这个局面撇清关系,眼前的狼籍让我昏了头:“你买单,然后送她回去。”

顾辞远的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大,可是迫于我的淫威还是掏出钱包不情愿的付了帐,我们一起驾着林暮色在街边等的士的时候,我对顾辞远说:“待会儿送她回去之后呢再给我打电话,我先去找沈言姐玩,顺便看看她男朋友长个什么样子,好吧?”

虽然我用的是疑问的口气,但顾辞远很明白,这是一个陈述句,他白了我一眼之后什么话都懒得讲了。

仗着高中时他欺负过我,我们在一起之后我在他面前一直作威作福,我知道他也不是完全没有怨言,但他拿我没办法。

我替他们关上车门的时候还笑眯眯的叫顾辞远小心,不要让林暮色吐到他身上,后视镜里的我一脸诚挚的笑容。

蠢得跟头猪一样的我怎么会想到,在我转个身之后,酩酊大醉的林暮色会忽然睁开眼睛对顾辞远笑。

然后,她凑过去,亲了一下他的脸。

沈言的男朋友黎朗鼻梁上架着黑框眼镜,看得出不是青葱少年了,但好看的男人无论到了什么年纪都是好看的,青年才俊般的他跟沈言站在一起,一个儒雅一个清丽,我在心里感叹一声,真是绝配。

筠凉跟杜寻也是绝配。

就我跟顾辞远不是,我看上去永远像是他的丫鬟!

沈言见我两袖清风的模样很是诧异:“你怎么一个人?男朋友呢?”

我向她解释完来龙去脉之后,她一脸的不可思议:“初微,你脑袋真的被门夹了,你怎么放心让他们独处呢!”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抓狂到几乎要暴走的沈言,站在一旁的黎朗连忙出来打圆场:“初微小妹,很高兴认识你,如果你的肚子不是太撑的话,我请你吃冰淇淋吧。”

沈言那一声轻叱害我半天没回过神来,见我失魂落魄的样子,她也是于心不忍了:“好了好了,当我什么也没说,走吧。”

也许是沈言那句不经意的话点破了之前一直充斥在我心里的那些不可名状的东西,一晚上我都心神不宁的,好几次手伸进包里握住手机,却又拉不下脸来主动打给顾辞远。

只能用那句老生常谈的话来安慰自己:是你的,别人抢不走,不是你的,怎么努力也没用。

沈言和黎朗大概是从我的眼角眉梢里看出了一点什么,轮番讲笑话哄我,我再怎么不懂事还是要领这个情的,于是对着他们挤出了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

沈言手里的不锈钢勺子“啪”的一声跌在玻璃桌上,也许冥冥之中,她已经洞悉了什么。

她凝视着我,斟酌了一会儿才开口:“去看看吧?”

我当然明白她说的是什么,可是我祥装不懂:“去看什么?”

沈言无可奈何的长叹一口气:“初微,你这么要面子,迟早要吃亏的。”

太直接的话语就会叫人难堪,我硬着头皮就是不承认,还非要转移话题:“上次我们一起吃火锅,你还是单身呢,快给我说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沈言白了我一眼,从包里摸出一盒寿百年点了一根,烟雾袅袅里,沈言缓缓开口:“还真就是在上次吃完火锅之后认识这个人的。”

坐在一旁的黎朗脸上始终挂着淡然的微笑,这笑容里有些许的纵容,还有些许的宠溺。

也是是怕沈言不好意思,黎朗借口去洗手间起身离开,沈言回过头去看了他的背影一眼,转过来对我说:“初微,我跟你们不一样,我已经过了爱得轰轰烈烈的年纪,现在对于我而言,爱情就是在我不舒服的时候,有个人能帮我倒一杯温开水。而黎朗,他恰好就是这个人。”

那次我们四个人吃完火锅出来之后就分道扬镳了,我和筠凉回学校,林暮色去找放她格子的“旧男朋友”谈判,而沈言决定先去一家自己经常光顾的甜品店买一份芒果优酪蛋糕再回家。

有时候真的不得不感叹,有些人真是天赋异禀,沈言那个仙风道骨的模样,真看不出是一个对甜点充满了狂热的饕餮之徒。

她朝我们眨眨眼:“因为以前买不起,所有后来赚钱了,就拼命买给自己吃。”

我们都只把她这句话当成玩笑话,笑一笑也就散了,谁也没有认真的去相信。

坐在回学校的公车上,我对筠凉说:“沈言姐真的很有气质啊,她怎么会是个单身呢?”

筠凉的注意力全放在那双银灰色的鞋上:“啊……嗯!”

黎朗便是在这个时候以一个不争不求的淡然姿态走入了沈言的人生。

甜品店的服务生跟沈言已经算是熟人,最后一份优酪蛋糕是特意给她留着的,用漂亮的纸盒装好之后,沈言打开钱包这才发现现金不够了,只得去马路对面的ATM机上取钱。

她对服务生抱歉的笑笑:“一定给我留着啊,没它我晚上睡不着的!”

她这话倒不是玩笑,每个人都有那么一点怪癖,有些人会把拔掉的智齿用来做装饰品,有些人会把自己喜欢的人的名字用颜料刺进皮肤里,还有人喜欢在身体上打很多很多的洞……而沈言,她的怪癖就是每天晚上睡觉之前,一定要吃甜点。

取了钱之后,她长吁了一口气,开开心心的就过了马路冲进店里付款结账,提着纸盒就准备走……突然之间,她的表情像是看见了什么鬼魅,店员都被她的样子吓到,紧接着她一声尖叫冲出了店门:“啊!我忘记取卡了!”

过马路只有一个红绿灯而已,可那短短的一分钟却让沈言如坐针毡,好不容易变绿灯了,她踩着高跟鞋像离弦的箭的一样从斑马线上“咻”的飞过,惊魂未定的趴在ATM机上反反复复仔仔细细的确认了N遍之后,终于无可奈何的接受了“卡已被人取走”这个残酷的事实。

平稳了一下心情之后,她掏出手机准备打电话先挂失,忽然一把温和的男声在耳后响起:“小姐,这卡,是你的吧?”

她忘了摁掉拨出去的电话,愕然的回过头去,看到了一双深潭似的眼睛。

那双眼睛,真的很容易就让人想到,天荒地老。

我迫不及待的问:“后来呢?”

“后来啊,为了表达我衷心的感谢,就请他去那家叫飞的小咖啡馆喝了一杯摩卡,才35块钱呢,哈哈,是不是很划算啊?”

沈言说完她跟黎朗相识的过程之后自嘲的笑一笑:“很老的桥段是不是?一点也不惊心动魄,让你失望了吧?”

“不是啊……”我很诚恳的说:“一点都不失望,本来这个世界就没那么多天灾人祸,没那么多绝症分袂,大家不过都是凡夫俗子,哪会每天遇上电影里那些情节啊。”

沈言笑了:“初微,第一次见你的时候,觉得你是小女孩,不及筠凉沉稳懂事,看样子我错了,其实你心里什么都懂。”

我也笑了,是啊,每一朵花都有保护自己的方式,也许我的方式,就是装傻吧。

尽管沈言和黎朗坚决要把我送回学校,但是依然还是被态度更坚决的我拒绝了,我对他们质疑我的智商和方向感感到很不满:“我又不是白痴,自己能回去的!”

事实上在他们走了之后,我并没有马上回学校,而是在霓虹闪烁的大街上心不在焉的游荡。

左思右想,我终于还是打了顾辞远的电话,可是居然是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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