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二十五章 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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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如晦,风雨未歇。

北地风沙,无休无止的吹打着今古河山,画叫声里,战马沉默低首而眠,穹庐下万丈灯火渐次熄灭,一抹星影,摇摇欲坠。

这是与幽州近在咫尺的平州大营。

主营牛皮大帐内,一对牛油蜡烛不倦燃烧,照着男子手中信笺,笺上笔迹,铁画银钩,凛冽凌厉。

“字呈南都督讳星凡足下:……君为先烈之后,国之长城,何独甘于凉薄无德之萧玦小儿之下?放眼天下,唯君与光世二人矣!时势可为,正当英杰奋起之时,光世不才,愿为兄只骥尾,放马北疆,逐鹿四海,待得有成之日,愿为兄之不二辅臣,拜兄于丹墀之下!光世诚意,天可鉴之!”

江山……帝业……兴亡……问鼎……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这是所有男儿心中炽烈的梦想,埋于沉寂的岁月之中,不见端倪,但时刻等待被唤醒。

哪怕劫火里燃尽残灰,英雄碧血洒满龙堆,荒城古戍里饥鸟野雉尖鸣着聚集在历历白骨之上,亦不能阻止某些升腾于血液里的向往。

平州都督南星凡,抬目,目光如极地星光,决然一闪。

夜深,夜深千帐灯。

数骑快马,流星般穿透黑暗,长驰而来,泼剌剌踏破死般的寂静,激起沙尘飞扬漫天。

当先两骑,神骏非凡,马上骑士横缰一勒,骏马飞飚扬蹄,刹那已到营前。

早已得了严令的守营士兵立即横枪一拦,啪的一声枪尖交击出一溜闪亮的火花。

“来者何人!速速报名!否则杀无赦!”

“督军使,陇东路监察御史,刑部侍郎主尚书事,赵莫言,求见平州都督南公!”

士兵对视一眼,齐齐仰首去看,马上骑士身形看来不甚高大,声音平静而清晰,平静中自有渊渟岳峙的非凡气度,相隔虽只一个马身的距离,不知怎么便令人感觉高远。

士兵再次对望,粗声道:“请在营外稍后,容我等通报都督大人。”

“不必了。”

士兵已经转过半个身,愕然回视,对方已经一扬马鞭,淡淡道:“我乃天子使节,代天巡视,按说你家大人应该迎出先叩请圣安才对,如今我不用他迎,他还好意思要我通报么?”

话音一落,男子长鞭一甩,不知怎的便巧妙地卷落了拒马桩上的绳扣,啪的一声,营门敞开,男子一声长笑,已经长驱直入。

他身后一骑,马上一名骑士一直默不作声,士兵本想打个暗号,通知下都督,不防他突然回首,夜空下男子目光如寒星如利剑如出鞘的闪亮刀锋,平静森冷而又威慑无限,竟吓得他一惊,生生将动作给逼了回去。

还没反应过来两骑已经直闯主帐。

那两人的马极其神骏,快如流星电闪,军哨们纷纷阻拦,然后马上骑士手一翻,亮出一副黄绫圣旨,低喝:“圣旨在此,谁敢阻拦?”

不过一怔神间,他已经风一般的卷过。

主帐密密深掩,隐隐透出灯火,男子下马,毫无顾忌的笑道:“南都督好筋骨,这么夜了也不睡!可是正在深夜把酒纵论天下英雄?在下可否叨扰一杯?”

一掀帘,毫不犹豫跨入。

无遮无掩的灯火扑面而来,同时一齐射过来还有诸多含义难明的目光。

怔了怔,目光一轮,男子笑道:“……诸位到得真是齐全……”

帐内,济济一堂,平州大营所有将官全数都在,主座之上,容貌儒雅,不似武将倒似书生的南星凡慢条斯理抬起头来,微笑道:“正等着大使你呢。”

底下将官个个面色肃然的盯着这位天子使臣——太年轻些了吧……还是个少年呢。

来者自然是反串狂人兼阴毒侍郎秦长歌。

她数日数夜奔驰不休,和楚非欢两人,丢下大队随从,只带了几个护卫先期赶来,就是因为担心平州大营动向,要在第一时间之内,取得主动权。

取幽州,必得经平州,曹光世不是蠢人,他会有的做法,秦长歌用手指都能猜得到。

现在,抢时间就是抢胜利。就是抢得这场内战的主动权。

平州灵州两大营,秦长歌之所以不先去较劲的灵州,却宁愿绕道赶来平州,就是因为南星凡其人,不仅出身勋贵世家,而且文武双全,为人城府深沉,此人自幼练得童子功,一身内力十分了得,是员猛将,据说当面对招,天下还没有能在百招内取他性命的高手。

如此强悍人物,自然要先掌控在手。

这是一场精心冒险——孤身闯营,面对的是十万大军和一群高手将领,每人砍一刀都会活活将人累死,只要稍有不慎,绝世高手也会尸骨无存。

秦长歌的原意,是想自己一个人来,然后楚非欢默然无语,却坚持上马,他宁静的姿态显示着决不妥协的决心,大有你一个人去我也一个人去,咱们各行其是的意思,秦长歌怎敢让身有沉疴的非欢单独冲过来?无奈之下只好答应。

虽千万人吾往矣,虽千万人吾愿与你死生一同。

星空下苍白男子不着一言,已胜千言。

回首,有意无意对非欢一笑,示意他放心,秦长歌立于帐门口,盯着南星凡的眸瞳略略一看,坦然一笑道:“如此星辰如此夜,正当对酒好时节,莫言多谢都督美意了。”

却不先进来,而是顺手从怀里取出一枚长针,将牛皮门帘掀开钉住,灯火与月光交织在一起,映着帐外一直未曾下马的男子身影,他挺直如竹,沉在黑暗中的轮廓秀丽逼人。

“天热,牛皮大帐不透风,诸位不觉得闷气么?”秦长歌笑吟吟手一伸,似要接住满手的月光,“诸位见笑了,这北地长风,浩淼星月,非我等南人时时可见,所以不舍得用帐幕隔在门外,须知但要饮酒,怎可不就此掬清透月色?”

她微笑着,漫步上前,在地下自取了一坛酒,随手拍开泥封,仰首一饮,又对诸将照了照。

众人一直目不转睛的看着这少年,风姿清逸,潇洒自如,于满帐刀剑在身,杀气凛然的诸将之中,视诸人久历战场风霜的杀气血气于无物,谈笑风生,磊落自然,举手投足之间自有风流态度,却又不失男儿豪气,着实神采光耀,令人心折。

须知沙场男儿,敬慕腹有诗书的文人才子,却又嫌弃那份书读多了的酸儒气息,如今难得见到一个集文雅与豪迈于一身的人物,顿时觉得这才是完美无缺真男儿!

有人忍不住喝一声,“好!”

喝声刚出,便被上司警告地目光逼了回去。

秦长歌当没看见听见,只是笑嘻嘻将酒坛放了回去,摇了摇手腕道:“哎呀,好重,原来还是装不来英雄,劳烦给个碗罢!”

有人哈哈一笑,递过碗来,有人面露轻松之色……原想着这少年光风霁月风采非凡,心中有些不安,现在看来,也不过是个花架子,连个酒坛都抱不动的。

气氛略略轻松下来,诸将们开始各自敬酒。

南星凡使个眼色,副将俞雍端着酒碗上前,笑道:“我们北地风俗,招待第一次上门的贵客,那是要喝个‘架臂酒’,再谈来意的,赵大人可愿折节,与末将架臂一饮?”

“哦?何谓架臂?”秦长歌眨眨眼间,一脸好奇。

“以臂而架,相对而饮,以示情谊永好。”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秦长歌微笑,“真是荣幸啊……”

面目英俊,浑身绽发英悍之气的俞雍去过酒碗,双臂沉沉往秦长歌双肩一压,笑道:“就是这样!”

“砰!”

秦长歌被活活压倒在地,一屁股坐在了酒坛上,酒水立即湿透了下袍。

帐中静了一刻,随即,哄然大笑。

笑声里有人大叫道:“赵大人,你的袍子比你更馋酒啊?”

有人调侃:“臀入美酒,滋味如何?”

有人摇头,咕哝:“废物!”

坐在帐篷靠门边的一个司官笑得呛住了,捧着肚子踉跄的跑到帐外,扶着木柱吭吭的咳,一边想一边觉得乐不可支,得意洋洋的抬起头来,正对上一双清澈却深不见底的眸子。

那眸子清透如水晶,反射着世间一切光怪陆离却不染尘埃,矜贵而冰冷,水月镜花一般的通透深明,他那般森冷而讥诮的看着他,目光仿佛在看一头泥泞里打滚的猪。

怔了怔,司官一霎间有些恼怒,这人不过是姓赵的一个侍卫,敢这么看他?姓赵的自身都难保,这侍卫还敢如此嚣张?

他愤愤的转过头,思考着假如都督真的下决心杀了那个朝廷来使,自己就亲自解决掉这个侍卫。

转头的刹那他突然一怔。

有什么不对……

不过一个侍卫……

为何有这般冷然至漠视的眼神?

还有,他的腿……

他转身,好奇的想再看清楚。

“嚓!”

仿佛有人扬了扬袖角,白光一闪。

他觉得咽喉一凉,不过是一朵雪花飘落肌肤时所能感受的凉度。

然而体内所有的热流都被这凉度带走,力气、精神、灵魂……哗啦啦如水流逝。

他扶住柱子,一声不吭的软软倒下去。

柱子上很快从上到下涂了上一层鲜艳的色彩,在月色下闪着诡异森凉的光。

身前,不远处,士兵们目不斜视的巡逻而过。

身后,帐篷里的肆意讥笑还在继续,那些奔涌的声浪,热烘烘的人体气味夹杂着牛皮的气息一阵阵冲出来,如此蓬勃而喧嚣。

可惜,自己再也不能拥有了……

司官缓缓倒在帐篷与木柱之间的暗影里,临终,嘴里犹自喃喃低语。

没有人注意到暗影里刚刚死去一个同僚,更没有人听见,他最后的那一句,散在风中的警告:

“小心……”

秦长歌在满帐篷的哄笑里,讪讪的、不知所措的笑。

她看起来颇有几分狼狈,袍子臀部的位置全部湿了,湿嗒嗒的向下滴着酒水,帐篷外的风闯进来,将他的袍子吹得紧紧贴在腿上,显现的轮廓清瘦紧致。

面对众人哄笑,她似十分尴尬,但仍强撑着,道:“岂不闻好酒者愿以身溺于酒?我这也算是效仿古人矣……”

众人听他还要调古文给自己圆场,笑得越发开心。

俞雍装模作样的上前给秦长歌擦酒渍,一边笑道:“赵侍郎,对不住,末将给你赔罪……”一边却咧着嘴,顺手悄悄在秦长歌屁股上捏了一把。

众人自然都看见了,这回笑意里都夹了几分淫秽之意,军中没有女人,以男作女的花招也不是没有,赵莫言生的好模样,在众人看来着实是个兔子料儿,众人盯着他湿透的袍子贴紧后显现吃的紧窄臀部,忍不住咕的一声声咽口水。

想着俞雍那“侍郎”两字说的怪模怪样,话里的调笑含意分明,又是一阵想入非非。

俞雍得意的转头,向南星凡眨眨眼。

上座南星凡瞪他一眼,有些不喜他的随意放肆,然而目中也不禁微微露出笑意,这个赵莫言,半年来名动天下,更曾以雷霆之举杀掉李国公爱子,定然不是寻常人物,所以他自从听得消息是他前来,早已令探马时时注意,进营时设席相待,也有考察探究的意思。

乍一见面,见这少年也算先声夺人,风采非凡,确实不负能人之名,不由泛起杀机。

不过这番一试,却知终究不过一介书生,顶多算个运气好,看起来有点不凡其实还是不脱酸腐气息的小书生罢了。

这般想着,也放了心,将一直凝神布于全身的内力散去,端着酒碗,含笑下座来。

他却不知,有种人懂得一味扮弱,一样会惹人怀疑,有种人善于揣摩并控制他人心理,有种人颤长最合适最有分寸的伪装,最阴狠最森冷的隐忍。

他微笑,端杯,不再蓄势待发的,下座来。

杀这样一个书生,当真只是捏捏手指的事。

干脆,给他个全尸吧……

酒碗中酒色清冽,南星凡微笑着举起酒碗,递给秦长歌一碗,朗声道:“赵大人,俞副将粗鲁武人,不懂规矩冲撞大使,请念在他无心之过,恕罪恕罪……星凡在这里给赵大人赔罪了。”

秦长歌微笑去接,逊谢不已,“不敢,不敢……”

她平伸手掌,去接酒碗。

“嚓!”

比刚才外面那一声更低,更亮!

一匹白色亮锦!一浪深海之涛!一霎惊破苍穹割裂长空的烈电!

电光起,电光飞,电光刹那没入南星凡双眼!

没有人能把横练功夫练到眼睛!

惨嚎声气,血光飞溅,那声音刚刚曳出喉咙未及发出,秦长歌已拔身而起,霍地一个飞旋,恶狠狠横刀一劈!

“嚓!!!”

南星凡头颅落地!

带着两个几乎能穿透后脑勺的偌大血洞的头颅,咕噜噜滚落尘埃!

一片震惊得无以复加的僵滞中。

秦长歌脚步一错,唰的一下已退数步,行云流水般到了俞雍身前,看也不看反手一刀,刀光连柄没入俞雍胸口!

刀入,刀出。血锦随刀而出,在半空中华丽丽悚人眼目的狂肆铺开!

转身,一缕黑发飘在唇角,被秦长歌咬住,似笑非笑,宛如修罗般轻蔑的看了瞪大了眼,格格的冒出血沫的俞雍一眼,秦长歌俯身过去,轻轻在他耳边道:“吃我豆腐?你可知道吃我豆腐的下场?”

俞雍已经说不出话来,眼中光芒渐散,只是不肯错开眼珠,依旧死死盯着她。

秦长歌毫不在意地笑了笑,不急不忙的接道:“你吃豆腐,我挖你心。”

但手一递,一搅,再一拖,一颗血淋淋尚自跳动的心脏,自刀尖跳跃而出。

横刀一拍,刀背上的心脏带着一抹血线飞了出去,啪一声落在主帅案几上,犹自微微跳动。

一地鲜血淋漓,一身微尘不染,立于两具狰狞尸体之间的秦长歌,满意而肃杀的看着早已僵成泥塑木雕的众将,一笑,缓慢而清晰的道:“陛下有旨,南星凡、俞雍欺君附逆,罪无可赦,着处枭首挖心之刑!其余诸将,护国有功,着即原地加升一级!”

所谓恩威并施,大棒加蜜糖,正如是也。

营中诸将,早已给揉搓得昏昏然不知所以。

南星凡的心思,座中有点级别的将领多少都有点数,除了性情勇悍急功好利的俞雍一力赞同,其余人多少都有些犹豫,毕竟这是造反的事,一旦失败下场可是株连九族,就算事成,从龙有功的功臣,封王拜相的能有几人?在萧氏皇朝是将领,在李氏皇朝还是将领,拎着脑袋苦杀一场,到头来算算也没多大赚头嘛。

何况以幽平一地之军对抗全国军力,对手又是有战神之称的皇帝,这胜算并不大。

但是南星凡驭下甚严,平日里也多有恩惠,本人作风也是绵里藏针城府深藏的类型,诸将听命惯了,一时也不敢兴反抗之心。

当然这多少也有点侥幸想头——说不定成了呢?成了就是开国功臣,就算不成,咱们到时扯个“被逼附逆”的由头,也未必就杀头罢?

尚在两难之间,打算交给上司决定自己命运的诸将,今日,原本是打算看一场朝廷大使被诛的好戏的。

结果,确有死尸横陈于地,却是盛名满天下的都督大人,和勇悍无伦的俞副将。

谁也没有想到,一个文官出身的朝廷使臣,竟有如此雷霆万钧的绝杀手段,二话不说奋起杀人,枭首挖心残狠绝伦!

诸将们也是血战沙场奔杀出的战士,饶是如此,也被如此狠辣霹雳手段给震翻了。

风从帐篷开处无休无止的灌进来,打在众人脸上,木木的不知疼痒。

他们只是呆呆注视着那个少年。

一地鲜血横流,浓郁血腥气息里,那个刚才还被自己嘲笑挖苦,轻蔑讥刺而不敢发作的单薄少年,正一脸如无其事的微笑转首,语声淡淡,送上加官一级的恩赐。

他们满心震撼,慑然竟至不敢言声。

长风啪啪的击打案上书卷,吹断营帐外悠长马嘶,昨日满心期待奏起的金笳,今日已罢吹。

一张纸笺被风卷落,悠悠落地,秦长歌微笑俯首,看了看。

正是曹光世写给南星凡的“共享天下,愿为臣子”的邀请书。

讥诮一笑,秦长歌用指尖轻轻拈起那张纸,盖在南星凡“死也无目”的头颅上。

帐篷口那一眼对视,秦长歌刹那间看穿了对方心思,在对方考虑是否要杀她的同时,她已经决定砍掉对方的头。

杀人,也要看决心的。

拍拍手,直起身,秦长歌浅笑回顾,飘摇星火里容色清透雍容。

“君威浩荡,君恩深厚,诸位,你们还在犹豫什么呢?”

众将怔怔的目光落在盖住头颅耳朵那张纸,已经被血粘在了南星凡面上,在风中抖抖颤颤却不肯飘离,那浓黑的“放马北疆,逐鹿四海”字样,如今看来着实是个讽刺地笑话。

而案上,刚才还在那个奔放的胸膛中猛烈跳动的心脏,如今死寂冰凉,僵硬微紫。

还犹豫什么呢?再犹豫下去,等着自己的又是什么呢?

“啪!”

身着重甲的将领们,突然齐齐跪了下去,呼声如雷,震撼天际!

“臣等领旨谢恩,誓忠吾皇,吾皇万岁!!!”

呼声隆隆的传出帐外,辗压着北地初秋之夜微凉的空气,士兵们好奇的纷纷从营帐中探首,望向主帐的方向,他们不知道,就在方才好梦沉酣的一瞬间,有一个人,已经完美的结束了一次冒险和挑战,已经翻云覆雨,扭转局面,将一群各怀心思的勇悍杀将,牢牢握在手心。

星光灿漫,洒在沉寂又躁动,荒凉又寥廓的北疆大地上。

星光下,帐篷外,沉在暗影中的苍白秀丽男子微微仰首,向着天际最为灿烂明亮的那颗星子,发出了一声悠长而喜悦的叹息。

“三公子我做你的伴读好不好?”

“三公子我做你的小厮好不好?”

“三公子我做你的陪练对手好不好?”

“三公子我……”

“停!!!”

 疾行中的少年无奈停住脚,低首,侧身,看着自己被魔爪抓得惨不忍睹的袍角和抓着袍角,坐在他袍子上的那个漂亮的肉球,头痛的发出一声哀叹。

后者眨着大眼睛,好无辜好可爱的问他:“三公子,你为毛不高兴?”

不高兴前面为什么还加个“为毛?”,为毛是什么意思?曹都督最宠爱的三公子曹昇,这几日早已被小鬼的胡言乱语搞昏了,实在也懒得问,直接道:“我没有不高兴,我只是想告诉你,不行!”

“为毛?”

“……你才多大?伴读?你认得几个字?小厮?你会伺候人?陪练?你骨头经得起我摔?你省省吧你。”

“啊……”包子颓丧,耷拉下卷翘的长睫毛,喃喃道:“原来我百无一用啊……可是为毛很多人都说我很强大呢?”

“你强大,你赖皮的本事好强大!”曹昇又好气又好笑,“放开我,我要去点卯了,今天父帅要我去参加练兵,去迟了我会挨板子的!”

“挨板子叫油条儿代你挨。”包子毫无良心的出卖忠仆,一脚踢开跟在他身后听见这句无耻言语正欲扯着他袖子哭诉的油条儿,再次粘上曹昇。

“三公子,带我去从军好不好?”

二十六章 心疑

“从军?”

曹昇愕然回首,盯着小不点儿,小不点一脸诚恳的回望他,还用力按下油条儿的脑袋,逼得他频频点头以示诚意。

“哪,公子你想啊,当兵很苦的,上战场更可怕,你带着咱们,尿盆油条儿给你倒,暗箭赵溶我替你挡,这才符合曹三公子的身份啊,对吧?”

包子最近又姓赵了,没办法,老娘喜欢玩改装游戏,害得他在短短一年内不知道换了多少姓。

“我是去当兵不是去踏青,”曹昇哭笑不得,“怎么可能带你们两个孩子?我爹也不会肯的。”

“可是老太君肯啊,”包子贼笑,“老太君说了,昇儿去军营可以,但是不能没人侍候,既然阴人不宜进兵营,那就让小溶儿去——就是这样。”

瞪着包子,曹昇默然,不过一点也不怀疑这话的真实性——包子同学自从被他带回曹府,不过几天功夫,从内院到外院,从男的到女的,上至八十祖母下至八岁小丫鬟,全部为他魂飞魄散宛如中蛊,这家伙嘴似蜜甜滑如鲤鱼,哄得老太君整天乐淘淘,一刻工夫没见他都小溶儿呢小溶儿呢的唤,听说他是败落的大户人家的孩子,更是抹眼泪擦鼻涕的心疼,连他送上的那对绝色双胞胎都没要,硬是退还了他,还说什么“这孩子可怜见的,身边只剩下这几个人,咱们还好意思要他的?本来这么小,也该拨人伺候的,既然有自己的丫鬟,想必用熟了的更方便,你们还伺候他罢。”

好吧,人还了就还了呗,银子该退吧,结果,他小少爷爬上太君膝盖,不管不顾的抱着老人家脖子就是一个口水滴答的吻,还撒娇,“唔……太君你真好,太君我爱你。”

当场惊倒了一屋子丫鬟仆妇,以为素来端庄的老夫人定然要生气,结果老人家擦擦口水,看了看怀里的孩子,笑了。

捏捏包子的苹果脸,太君很慈爱的微笑,抱着包子转身对当时在一旁伺候的曹昇道:“别吃味,你五岁的时候,也是这麽着人疼的,那时你总爱腻在我身上,一拉开就不肯睡觉……”

她絮絮叨叨的说下去,抱着包子不肯放手,满脸带笑的慢慢回忆,曹昇先是好笑,随即便默然,这才想起,父帅戎马倥偬,自己爱玩爱闹,祖母已经寂寞了太久了。

自此曹昇放任包子在曹家内院外院畅通无阻的窜来窜去,也算给祖母一个慰藉,曹光世虽然忙着造反,隐约也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但是无论如何,不过是个才只五岁的孩子,没有谁,真正将这个横空出世,半路粘上曹家的孩子当回事。

包子要的就是不当回事,咱就一小孩啊,幼稚啊,白目啊,就会流口水咬手指讨糖吃讨不到就满地打滚滴小破孩啊……赶快忽视我吧,求求你忽视我吧!!!

被如愿以偿严重忽视的包子,知道想进大营不是那么容易,从一开始就将目标瞄准了这家的无上太尊,走曲线救国路线,终于讨得了太君的懿旨,曹昇只好听令。

曹昇虽然嘴上不愿,心里还是喜欢包子陪伴的,没办法,人妖包子的最大魅力就是男女通杀。

次日,赵溶同学便以侍候三公子的小厮身份,和油条儿跟着曹昇去了军营,而曹光世虽然教子严厉,但是事母到孝,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进营后的某一天,日上三竿。

“少爷起床了!”

包子挥挥爪子,宛如挥去苍蝇般拂了拂,嘟囔,“别吵我……这火腿好……丰满……油亮……好……好……”

“……”

曹昇瞪着眼睛,看着自己被拽过去,含在某少爷嘴里的手指……我的手指,你的火腿?

气极反笑,突然起了戏谑之心,曹昇双手一掐包子脸,左摇右晃,阴阴笑道:“火腿?你再不起床,马上割了你的肉做火腿!”

“哎哟我的妈呀!你又折腾我!”

话音未落,包子霍然眼一睁,刷的一下就蹦了起来。

倒把曹昇吓了一跳,呆呆的看着自己的手,一转眼看见包子的眸子,又怔了一怔。

……这孩子明明浓睡方醒,为何有如此清醒剔透的眼神?

还有,他说什么?

包子眼一转,已经看见曹昇的神情,大怒,你丫的什么人不学,学我的坏娘!

眼珠一转,霍地扑过去,抓住曹昇衣角就开始抹鼻涕,呜呜咽咽,“……梦见我娘了……不给我吃火腿……”

曹昇见他“一把鼻涕一把泪”,想着这孩子“家破人亡”,怪可怜的,心软了一软,也就不再多想,故意岔开话题,笑道:“少爷,你说伺候我的呢?这都什么时辰了?”

“主子,小的立即伺候您!”包子跳下床,谄笑,“您是要宽衣呢,还是穿衣?”

“等你给我穿衣我都挨八百板子了!”曹昇瞪他一眼,道:“马上要打仗了,你要还想跟着我,就不能再懒成这样子,小心我踢你回去。”

“唔……打仗?”包子瞪大眼做惊愕状,“我还以为跟着你,就是去城外野营呢。”

“来平州就是为打仗,这是我们必经之路,我们被人抢了先,”曹昇收了嬉笑之容,有些忧伤的看着南方,轻轻道:“父帅想做一件大事……不知怎么的我总是有些不安……可是他老人家不听……”

包子瞟了曹昇一眼,这个十六岁的少年,是曹光世的第二个儿子,虽出身玉堂金马之家,却并无骄矜跋扈之气,算得上本性良善,这段时间以来,包子熟悉了他,心里也是有些喜欢他的。

只是……他是敌人。

来了有几日了,要是还不知道曹光世打算干什么,包子就枉为秦长歌的儿子了,知道曹光世打算的那刻,包子就差点掀桌——搞啥?我家的江山,我不要可以,我送人可以,但是你抢?去逑!

他有心为老爹做点事,混进军营应该是最好的办法了,只是听曹昇说李国公也在,李国公曾参加了太子册封礼,当时隔着远远的大殿,包子不确定他是否看清楚自己,总之,安全起见,包子最近一直避着主帐。

曹昇没有注意到他的神情,只是忧心忡忡的想自己的心事,包子瞅着他,想起老娘曾经扯着自己的脸很严肃的告诉自己:永远不要轻易付出你的感情,尤其当对方很可能是你的敌人的时候。

包子望天,呻吟……怎么办啊老娘,你怎么没教我,当别人对你付出感情,而你也有一点点感动的时候,你该怎么办?

其实他问也没有用,秦老师对这个问题,自己都是无解。

想了想,包子还是试探的道:“三公子,都督大人那么宠爱你,你要不……劝劝他?”

“怎么劝?”曹昇苦笑,“这不是你们小孩子玩游戏……这是世间最最重要,最最蛊惑人的事,一旦起了那个心,八匹马都拉不回……算了不和你说这些,你小小孩子,懂什么、。”

他想了想,突然振奋起来,笑道:“其实是我悲观了,父帅何等人也?我曹家军旅世家,论起打仗,普天下几个人是对手?不过是那个黄口小儿,一时抢先而已,这样也好,仗打得不乏味,这次跟着父帅,我也有个历练的机会,说不定还能立功呢!”

眼珠一转,包子立即拍手嬉笑,道:“三公子,你书房里好多兵书,你又有一身好武功,你立个大大的功,都督大人一定开心得很。”

“嗯……”少年目光明亮,兴致勃勃,“我要立个大大的功劳,叫他们那些老拍我头就我还是小孩子的叔叔们,另眼相看!”

“是啊,”包子懒洋洋托腮趴在床上,“我看那些大将们,都拿你当小孩子看呢,你说话,他们都爱听不听的。”

“哼!”曹昇毕竟是少年气盛,立时愤愤然,道:“终有一日,终有一日我要他们……”

“现在不就是机会?”包子笑嘻嘻在床单上乱画,“三公子,我听过很多说开国英雄的书儿,里面的英雄真是了不得,韩长天匹马震魏军、玉自熙单骑夜闯营……嘻嘻……”

他漫不经心的说,装作没看见曹昇突然目光一亮,又扯了曹昇袖子,哀怨的道:“给逮只猫来吧,啊?夜里总有老鼠对我吼,我怕。”

“老鼠对你吼……”曹昇向天翻了个白眼,这叫什么用词?

他无奈的摇摇头,叫过几个士兵,命他们去抓只野猫来,给难伺候的溶小厮。

抓只豹子也许有难度,抓只猫实在太容易,不多时,便有人抱了只流浪猫来,送给包子。

包子笑嘻嘻的接了,抱着猫去晒太阳,在帐篷背风的无人角落里,他扯着猫脸,大眼对着猫眼,严肃的问:“要不要派你去?”

“喵呜。”

“你这个表态我听不懂,”包子瞪猫,“你给个动作暗示先。”

猫举起右爪。

“唔……”包子抓着猫的右爪,瞅了半天,点点头。

“你是说,要去。”

懒懒的叹气,他道:“好吧,我知道,我和我娘一样坏。”

他将猫浑身上下摸索了一遍,又看了看河对岸,那里,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对方的军营。

刚才听说,平州大营被人雷霆万钧的走马换将,对方一封讨逆书刊行天下,杀气腾腾毫不退让,直批李翰曹光世为逆臣,公开表示只追究逆首罪行,其余人等只要及时拨乱反正,不仅免罪并有加恩。

对方并联合灵州大营,双方形成犄角之势夹击幽州,现在平州大军在两州相交处的赤奢河摆开阵势,将起初势如破竹兵锋直下便克数城的幽州大军直直挡住。

据说双方其实已经短兵交接过一场,幽州大军没讨到好,对方战法灵活狡诈难以捉摸,来如雷暴去似飞狐,竟是令人无从下手。

据说对方布的阵法也很奇特,幽州大营观察了好久,又在主帐中用沙盘推演了好久,硬是摸不准该如何布阵以对才合适。

现在幽州大军之中隐隐已经浮动一层诡异不安的气氛,这也是曹昇神情异样的原因,他还算是谨慎,并没有对包子说太多,然而遗传了秦长歌狡猾血液的包子何等警醒?贵族子弟出身的曹昇虽然大了他十岁,但论起心计哪比得上这天赋出众的孩子,包子揣摩他神色,大概便摸着局势了。

包子不懂兵法,御书房里学了没几天哪里派的上用场,但他的直觉告诉他,行事这么彪悍的人,八成是他老娘来了。既然她来了,他就不会白费力气。

将猫装入从火头军那里偷来的竹篮,竹篮放入河中,包子拍拍猫脑袋,道:“阿黄,三军总司令现在命令你以八路军第一纵队纵队长的身份,单枪匹马渡河杀敌,不见老娘誓不回,请相信,胜利属于我们,祖国的英雄丰碑上,将会勒刻你的光辉名字!”

他悲壮的道:“去吧!”

“喵呜!”

猫在竹篮中晃晃悠悠飘远,包子捧着心,做西子状蹙眉哀叹。

尚未叹完,便听见身后步声杂沓,有人道:“国公,照今日天气,今夜似是有雾,不如……”

有人轻轻咳了一声,那人住口,却道:“咦,这里有个小孩。”

“喂!”那人在招呼,“你是哪里的小孩,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你,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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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溶儿会在哪里?”平州大营主帐中秦长歌仔细看着由凰盟属下充任的高级斥候十二个时辰不间断送来的军报,一边皱眉问盘膝坐在一边的楚非欢。

不想却没听见回答。

怔了一怔秦长歌抬头,这才看见楚非欢倚着书案在出神,他目光明明盯着帐篷一角,可是神情显示他根本不是在看一角的那个兵器架。

秦长歌缓缓放下军报,也皱了眉。

非欢怎么了?

他好像从那日出京开始,就时不时的发呆,自己曾经怕他是病重却不肯说的缘故,然而仔细把了脉,却发现他近期虽没好也没甚坏,萧玦源源不断送来的各式奇药,秦长歌找出勉强对症或固本培无的灵药一直给非欢用着,最起码精神是好了些,以一国之力寻求药方,就算不能根治他的沉疴,努力延续再延续,还是有用的。

那么,到底是为什么?

秦长歌仔细的回想,隐隐约约记起,好像那日从龙章宫出来,到长寿宫和非欢会合出宫时,非欢神情便有些不对劲。

秦长歌越想越确定,对,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丢下军报,蹑足走到楚非欢身边,仔细看他的眼睛,想探究他的眼神。

感应到了有人窥探,楚非欢霍然转首,转首的一霎那,看见是她,这一刻他的眼神犹豫、不解、悲伤、迷惘……

再次一怔,秦长歌有点不相信自己看见的,非欢在迷惘,在悲伤……

在看见她的时候,迷惘、悲伤……

不同于那种沉疴在身境遇悲凉导致的悲哀,而是一种带着切身沉痛的,为她而生的悲伤。

秦长歌盯着他的眼神,指尖突然有点冰凉,而对面,楚非欢突然伸手,重重压下她的头。

他将下巴搁在她头顶,手一伸,将她紧紧抱在了怀里。

不同于往日的刻意的距离和淡然,现在的楚非欢似乎有心要忘记一切,只想将心爱的女人揉进怀里好好体贴安慰般,将她深深拥抱在怀。

他身上清逸散淡的木莲香气和她的薄荷幽兰清香杂糅在一起,在彼此的发端、衣间、相触的体肤间,徘徊迤逦缠绵不散。

他微有些瘦弱却温暖的怀抱,他搁在她头顶的下巴,他紧扣相拥的双手,都以一种沉痛深埋却难以言说的力度,一点点,似要将她揉进心里般,使力。

肌肤接触到丝绸般滑润的发,指端是她玲珑有致的曲线,有一种美丽存在便是蛊惑,楚非欢闭上眼,只觉得心底荒芜,不知道从谁心里刮起的大风,吹得那一点不灭的星火,隐隐飘摇。

楚非欢的手,停留在秦长歌的后心,那里,最接近心脏的地方。

我总是要保护你的……

秦长歌在最初的愕然之后,心中突然生出淡淡的凉意,这股凉意让她突然渴望向前怀抱的温暖,她沉默的,没有挣扎的,近乎婉娈的,伏在楚非欢怀里。

听得他在自己头顶,轻轻道:“长歌,请让我爱你。”

……是哪里起了潮声,是遥远的离国海岸,是西梁那些繁忙的内陆港口,抑或只是心灵深处突然翻涌的浪潮?

潮头尽处,心如明月,顺潮而生。

此刻静数秋天,人在谁边?误了谁的心期到下弦?

良久,秦长歌伸手,缓缓反抱住了楚非欢。

她依旧埋首在他胸前,一肩长发如流水泻于他膝上,她语声模糊的低低道:“非欢,发生什么了?告诉我。”

感觉到脸颊贴着的胸膛微微一僵,瞬间又恢复如常。

眼前一亮,天光冲到眼底,楚非欢已经放开了她。

他眼中有一些深潜难言的情绪,面容却是平静的,不再看秦长歌,他淡淡道:“对不住,我僭越了……帐中气闷,我想出去走走。”

“我陪你去,”秦长歌怔了那么一霎,随即无声叹息,不再说什么,先给他披了披风,自己也加了件衣服,推着他缓步出帐。

两人向着河边行,夜风猎猎,吹得衣襟鼓荡,两人在河岸边站定,看着对岸点点星火,隐约有人影穿梭,看着北地塞上草劲节不折的在风中起舞,看一弯带霜的冷月,形如吴钩。

“大战将起,多少英雄将埋土丘,”秦长歌一叹悠悠,“这片土地上,要灌满多少人的鲜血,才能使来年春草越发葳蕤?”

“曹某固执,明知不可而为之,也是一腔对李翰的愚忠,”楚非欢目光冷静,“值得么?”

“这世间事,本就没什么值得和不值得,”秦长歌目光饱含深意的看着他,“最终的结果,是自己无悔的,便是值得的,你说呢?”

楚非欢掉开目光,默然,不远处却有喧哗传来。

“咦,有个篮子!”

“勾过来勾过来!”

“啊哈,还有只猫!”

“烤了吃!”

“你这个馋鬼!”

秦长歌眉头一皱,快步过去,士兵们见她过来,都放开手退到一边,秦长歌目光一扫那只神奇坐船而来,有幸成为鲁滨逊第二的猫,目光突然一亮。

身侧,楚非欢亦微微一震。

抱起猫,秦长歌笑道:“这猫大约主人不要了,怪可怜见的,我养着。”

她将猫交给楚非欢往回走,回到帐篷里,未及开言,楚非欢已经道:“溶儿在对面!”

秦长歌无奈而恨恨的一笑,道:“这个小子……”

在猫爪子下找到画着自己胎记的小油纸条,展开,楚非欢道:“曹光世之子今夜要袭营。”

秦长歌微怒道:“他瞧不起他娘我,当我对付不了曹光世么?要他这么逞能!他知不知道一万个曹昇也换不来一个他?”

苦笑,楚非欢道:“还要求别杀曹昇,用用就得了。”

“好人,真是好人,我居然生出个超级好人,”秦长歌冷笑,“他还是想想,如果给人家识破,人家会不会这么好心罢!”

“难得见你这么生气来着,”楚非欢皱眉看向河对岸,喃喃道:“我现在只望他能保护好自己,不然全完了……”

卷一:涅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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