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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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练了千百遍的曲子,此时吹来,却是时不时地带着颤音。吹完后,我头仍旧低着,握着笛子,一动不动地坐着,唯恐自己的一个细微举动都会敲碎一些什么。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静得空气都胶凝在一起,火烛的光都不再跳动,似乎越变越暗。

“听着陌生,曲子倒是不错,可你吹得不好,天快全黑了,你回去吧!”九爷清清淡淡,水波不兴地说着。

喀嚓一声,还未觉得痛,心上已经有了道道裂纹,半晌后,疼痛才沿着纵横的裂纹丝丝缕缕地漫入全身,疼得身子微微地颤着。抬头看向他,他与我眼光一触,瞳孔似乎骤然一缩,立即移开了视线。我固执地盯着他,他却只是专注地凝视着陶土瓶中的白梅,我眼中的“为什么”和伤心,他全都似乎看不见。

他不会再理你,离开吧!至少一切还未完全揭破,还可以貌似有尊严地离去。心中一个声音细细地劝着,可另一边却是不死心,总觉得他会再抬头看我一眼。

很久后,我默默站起,向外走去,到门口伸手拉门时,方发觉手中还紧紧的握着玉笛,太过用力,指甲透进手心,涔出些许血,浸染到碧玉笛上,点点惊心地殷红。

我转身将玉笛轻轻搁在桌上,一步一步地出了门。

半黑中,我不辨方向地走着,是否回落玉坊,我根本没有想起。脑子中只雷鸣一般的声音,反反复复,“听着陌生,曲子倒是不错,可你吹得不好。”

为什么?为什么?他对我一点好感都没有吗?可他为何又对我这么好?为何我晚归时,会在灯下等我?为什么我每一个小毛病都惦记着,都仔细开了方子给我,时时叮嘱?为什么会温和疼惜地和我说话?为什么给我过生日?为什么?太多的为什么,让我的脑袋疼得似乎要炸裂。

新年时节,户户门前都挂着巨大的红灯笼,温暖的红光映晕在街道上,空气中飘着浓郁的肉香味,一切都是温馨甜美,抬眼处手一掬就是满手家的幸福,可低头处只有自己的影子相随,随着灯光忽强忽弱,瑟绰晃动。

几个贪玩的孩童正在路口烧爆竹玩,竹子在火光里发出阵阵的“噼啪”声,孩子们嘻嘻笑着,半捂着耳朵躲在远处等着那几声震天动地的炸响。

我直直从火旁走过,恰巧竹火爆开,一声大响后,几点火星落在我的裙上,微风一吹,迅速燃起。孩童一看闯了祸,叫嚷了几声一哄而散。我低头看着裙裾上的火越烧越大,呆了一瞬,才猛然反应过来究竟怎么回事,情急下忙用手去拍,火势却是止也止不住,正急得想索性躺在地上打滚灭掉火,一件锦鼠毛皮氅扑打在裙上,三两下已经扑灭火。

“手伤着了吗?”霍去病问,我摇摇头,把左手缩到了身后。

霍去病抖了抖手上的大氅,叹道:“可惜了,前几日刚从皇上那得来的,今日才上身。”

我本想说赔他一件,一听是皇上赏赐,又闭上了嘴巴。他看了我两眼,把大氅披在我身上,“虽说不好了,可比你这大洞小窟窿的裙子还是好很多。”

我拢了拢大氅,“你怎么在街上?”

他道:“刚去给公主和舅父拜年回来。你怎么一个人在街上,看样子还逛了很长时间,头发梢都结了霜。”说着用手替我轻拍了几下鬓角发梢,细心地把冰霜拍去。

我没有回答,转头四处打量,看究竟身在何方,竟然糊里糊涂转了小半个长安城。他细看了我一会,“大过年的,怎么一副丧气样子?跟我来!”

我还未来得及出声反对,他已经强拽着我跳上马车,我的力气都已在刚才用完,此时只觉一切都无所谓,默默地任由他安置我。

他见我一声不吭,也沉默地坐着,只听到车轱辘压着地面“吱扭”的声音。

半晌后,他道:“我知道你吹的是什么曲子了,我随口哼了几句被皇上无意听见,打趣地问我哪个女子向我唱了《越人歌》,我还糊里糊涂地问皇上‘为什么不能是男子唱的?’”

我向他扯了扯嘴角,勉强挤了一丝笑。

“楚越相近,但言语不通,楚国鄂君坐舟经过越国,河上划舟的越女见之倾心,奈何语言不能说,遂唱了这首歌,鄂君听懂了曲意,明白了越女的心意,笑着把她带回家。”霍去病娓娓讲述着这段发生在一百多年前的故事。

因为美丽的遇见与结局,也许很多女子都会效仿越女,试图抓住自己的幸福,可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得偿心愿,我不愿再听这个故事,打断他的话,“你要带我去哪里?”

他静静盯了我一会,忽地一个灿如朝阳的笑容,“带你去听听男儿的歌声。”

霍去病竟然带着我长驱直入羽林军的军营。刘彻登基之初选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等六郡出身良好的少年护卫建章宫,称建章营骑。当时朝政还把持在窦太后手中,刘彻虽有扫荡匈奴之志,却在连性命都无法保障的情况下,只能做起了沉溺于逸乐的纨绔少年。刘彻常命建章营骑分成两队,扮作匈奴和大汉相互厮杀操练,好象一帮少年的游戏取乐,却正是这个游戏队伍经过刘彻多年的苦心经营,变成了大汉朝军队的精锐所在。现在已经改名羽林骑,取“如羽之疾,如林之多”的意思,

虽然是过年,可军营内仍旧一片肃杀之气,直到转到休息的营房才有了几分新年的气象。门大开着,巨大的膏烛照得屋子透亮,炭火烧得通红,上面正烤着肉,酒肉的香气混在一起,惹得人食指大动。

霍去病出身羽林军,屋内围炉而坐的众人显然和他极是熟稔,看到霍去病都笑着站起来,一个锦衣男子笑道:“鼻子倒是好,新鲜的鹿肉刚烤好,你就来了。”我闻声望去,认出是李敢。

霍去病没有答话,带着我径直坐到了众人让出的位置上,大家看到我都没有任何奇怪的神色,彷佛我来得天经地义,或者该说任何事情发生在霍去病身上都很正常。一个少年在我和霍去病面前各摆了一个碗,二话不说,哗哗地倒满酒。

霍去病也是一言不发,端起酒向众人敬了一下,仰起脖子就灌下去,大家笑起来,李敢笑道:“你倒是不罗嗦,知道晚了就要罚酒。”说着又给他斟了一碗,霍去病转眼间三碗酒已经喝下。

众人目光看向我,在炭火映照下,大家的脸上都泛着健康的红色,眼睛是年轻纯净坦然热烈的,如火般燃烧着,不知道是炭火,还是他们的眼睛,我竟觉得自己的心一热,深吸了口气,笑着端起碗,学着霍去病的样子向众人敬了下,闭着眼睛,一口气不停地灌下去。

一碗酒下肚,众人鼓掌大笑,轰然叫好,我抹了把嘴角的酒渍,把碗放在桌上。第二碗酒注满,我刚要伸手拿时,霍去病端起来,淡淡道:“她是我带来的人,剩下两碗算我头上。”说着已经喝起来。

李敢看着我,含笑道:“看她的样子不象会喝酒,竟肯舍命陪君子,拼却醉红颜,难得!在下李敢。”说着向我一抱拳,我怔了一瞬后方沉默地向他一欠身子。

李敢和霍去病的关系显然很不错。霍去病在众人面前时很少说话,常常都是一脸倨傲冷漠,一般人不愿轻易自找没趣,也都与他保持一定距离。可李敢与霍去病一暖一冷,倒是相处得怡然自得。

李敢给霍去病倒满第三碗酒,然后也在自己的碗中注满酒,陪着霍去病饮了一碗。又用尖刀划了鹿肉,放在我和霍去病面前,霍去病用刀扎了一块肉,递给我,低声道:“吃些肉压一下酒气。”

其他人此时已经或坐,或站,撕着鹿肉吃起来,都不用筷子,有的直接用手扯下就吃,文雅点的用刀划着吃。还有忙着划拳的,喝七喊六,吆喝声大得直欲把人耳朵震破。

我的酒气开始上头,眼睛花了起来,只知道霍去病递给我一块肉,我就吃一块,直接用手抓着送到嘴里,随手把油腻擦在他的大氅上。

醉眼朦胧中似乎听到这些少年男儿敲着几案高歌,我也扯着喉咙跟着他们喊,

“…唱万岁,送我行。父娘慷慨申严命:弧矢悬,四方志,今日慰生平。好男儿,莫退让,马踏匈奴汉风扬:铁弓冷,血犹热…”

大喊大叫中,我心中的悲伤愁苦似乎随着喊叫从心中发泄出少许,我也第一次约略明白几分少年男儿的豪情壮志、激昂热血。

第二日早上,我呻吟着醒来,红姑端着一碗醒酒汤,嘀咕道:“往日不喜饮酒的人,一喝却喝成这个样子。”

我捧着自己脑袋,还是觉得重如千斤,红姑摇摇头,拿勺子一勺一勺地喂我喝,我喝了几口后问,“我怎么回来的?”

红姑嘴边带着一丝古怪的笑,娇媚地睨着我,“醉得和滩烂泥一样,能怎么回来?霍少送到门口,我想叫人背你回屋,霍少却直接抱着你进了屋子。”

我“啊”了一声,头越发重起来,红姑满脸幸灾乐祸,“还有更让你头疼的呢!”

我无力地呻吟着,“什么?”

红姑道:“霍少要走,你却死死抓住人家袖子不让走,嚷嚷着让他说清楚,你说的颠三倒四,我也没怎么听懂,反正大概意思好象是‘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你可不可以对我坏一些?你对我坏一些,也许我就可以不那么难过。’弄得霍少坐在榻边一直陪着你,哄着你,直等你睡着才离去。”我惨叫一声,直挺挺地跌回榻上,我究竟还胡说八道了多少?

渐渐想起自己的荒唐之态,一幕幕从心中似清晰似模糊地掠过,我哀哀苦叹,真正醉酒乱性,以后再不可血一热就义气用事。

我伸着裹着白罗的左手道:“我记得这是你替我包的。”

红姑点头道:“是我包的,不过霍少在一旁看着,还督促着我把你的指甲全剪了,寒着脸嘀咕了句‘省得她不掐别人就掐自己’。可怜我花在你指甲上的一番心血,但看到霍少的脸色,却不敢丝毫废话。”我忙举起另外一只手,果然指甲都变得秃秃,我哀叹着把手覆在脸上。

“怎么没人唱歌了?”我趴在马车窗上大口吸着冷风,霍去病把我拽进马车,一脸无奈,“怎么酒量这么差?酒品也这么差?”我笑着挣开他的手,朝着车窗外高声大唱,“唱万岁,送我行。父娘慷慨申…命:弧矢悬,四…志,今日慰…”他又把我揪回了马车,“刚喝完酒,再吹冷风,明天头疼不要埋怨我。”

我要推开他,他忙拽住我的手,却恰好碰到先前的伤口,我呲牙咧嘴地吸气,他握着我的手细看,“这是怎么了?难道又和人袖子里面打架?”我嘻嘻笑着说:“是我自己掐的。”他轻声问:“疼吗?”我摇摇头,指着自己的心口,瘪着嘴,似哭似笑地说:“这里好痛。”他面容沉静,不发一言,眼中却带了一分痛楚,定定地凝视着我,看得已经醉得稀里糊涂的我也难受起来,竟然不敢再看他,匆匆移开视线。

红姑笑得和偷了油的老鼠一样,揪着我的衣服,把我拽起来,“不要再胡思乱想,喝完醒酒汤,吃些小米粥,再让丫头服侍着你泡个热水澡就不会那么难受。”

小谦和小淘现在喜欢上吃鸡蛋黄,小谦还好,虽然想吃也只是在我喂食的时候“咕咕”叫几声,可小淘就很是泼皮,我走到哪里,她跟到哪里,在我裙边绕来绕去,和我大玩“步步惊心”的游戏,我在“踩死她”还是“胖死她”之间犹豫之后,决定让她慢性自杀。这个决定害的我也天天陪着他们吃鸡蛋:他们吃蛋黄,我吃蛋白。

我时不时就会看着小谦和小淘发呆,我尽力想忘记九爷的话,那句“曲子倒是不错,可你吹得不好”每从心头掠过一遍,心就如被利刃划过般的疼。我们已经一个多月没有任何联系,我有时候会想,难道我们从此后就再无关系了?

夜色低垂时,我倚在窗口看点点星光,小谦和小淘在黑夜中刺眼的白时刻提醒着我,今晚的夜色和以前是不同的。我暗自问自己,我是否做错了?我也许根本不应该吹那首曲子,否则我们之间至少还有夜晚的白鸽传信。我太贪心,想要更多,可我无法不贪心。

清晨刚从水缸中汲了水,一转身却无意扫到窗下去年秋天开的一小片花圃中的几点嫩绿,我一惊下大喜,喜未上眉头,心里又几丝哀伤。

走到花圃旁蹲下细看,这些鸳鸯藤似乎是一夜之间就冒了出来,细小的叶瓣还贴着地面,看着纤弱娇嫩,可它们却是穿破了厚重的泥土才见到阳光。从去年秋天它们就在黑暗的泥土里挣扎,从秋天到冬天,从冬天到春天,一百多个日日夜夜,不知道头顶究竟多厚的泥土,它们是否怀疑过自己真的能见到阳光吗?

我轻轻碰了下它们的叶子,心情忽地振奋起来,催丫头心砚去找花匠帮我扎一个竹篾筐子,罩在鸳鸯藤的嫩芽上,好挡住小谦和小淘,它们还太弱小禁不得小淘的摧残。

我在石府围墙外徘徊良久却始终不敢跃上墙头,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有勇气的人,现在才明白人对真正在乎和看重的事,只有患得患失,勇气似乎离得很远。

想进不敢进,欲走又舍不得,百般无奈下,我心中一动,偷偷跳上别家的屋顶,立在最高处,遥遥望着竹馆的方向,沉沉夜色中,灯光隐约可见,你在灯下做什么?

这是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只三两颗微弱的星子忽明忽灭。黑如墨的夜色中,整个长安城都在沉睡,可他却还没有睡。我独自站在高处,夜风吹得衣袍啪啪作响,身有冷意,可那盏温暖的灯却遥遥不可及。

那灯一直亮着,我就一直望着,不知道痴站了多久,隐隐传来几声鸡鸣方惊觉天已要亮,我的心蓦然酸起来,不是为自己。一盏孤灯,一个漫漫长夜,独自一人,你又是为何长夜不能眠?你究竟为什么守着寂寞孤清?

街上就要有早起的行人,不敢再逗留,匆匆跃下屋顶,未行几步,脚步一顿,瞬时呆在当地,霍去病正站在街道当中。

暗淡的晨曦下,他微仰头,一动不动地凝望着我站了一夜的屋顶,清冷的晨风吹过,他的袍袖衣角也似仍带着几分夜的寒意。

他在此处站了多久?

他低头看向我,深黑双瞳中喜怒难辨,似乎没有任何感情,可即使隔着千山万水,依旧躲不开那样专注的视线。我的心一窒,不敢与他对视,仓促地移开视线。两人遥遥立着,他不语,我不动,一径地沉默。

路上偶有经过的行人望望他又望望我,满面好奇,却因为霍去病气宇不凡,又都不敢多看,只得快步走过。阳光由弱变强,明亮地洒满一地,他忽地笑起来,似乎笑得很是畅快,“风露立通宵,所谓何事?”我嘴微动一下,却嗓子发涩,难以回答他的问题,蓦然拔脚从他面前匆匆跑过,不敢回头也不能回头。

烛光下,砚台中的墨又已变稠,可我仍旧找不到一句可以落笔的话。我该说什么?从白日想到晚上,竟然还是一无所得,最后一咬牙,提笔写道:“我陪小谦和小淘一块吃鸡蛋,吃得多了,好象有些贴食,吃不下饭。我不喜吃药,你可有法子?”

写完后不敢再想,怕一想就勇气全消,会把绢条烧掉。急急把绢条绑在小谦脚上,吹了竹哨让它去石府。

小谦走后,我坐卧难安,从屋内走到院中,又从院中走回屋内,最后索性打起灯笼蹲在小花圃前仔细看着鸳鸯藤,它们长得真是快,昨日早晨还贴在地面上,现在已经高出地面小半指的距离。是不是象它们一样足够努力,我也终有一日,肯定能见到阳光?他会给我回信吗?会?不会?

头顶传来鸟儿拍翅膀的声音,我立即跳起,小谦一个漂亮的俯冲落在我平举的胳膊上。我一时不敢去看小谦的脚,闭了会眼睛,才缓缓睁眼看去。不是我送出的绢条!一瞬间,心里又是酸楚又是高兴。解下绢条,进屋趴在灯下细看:

“山楂去核,山药适量,命厨子将山楂和山药蒸熟做成薄饼,若喜甜可滴数滴蜂蜜,每日适量食用。平日煮茶时可加些许陈皮,即可消食又对喉咙好。”

我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他也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们绕了一个圈子,似乎又绕回了原地。

我盯着绢条看了半晌,想努力看出这平淡得就象一个大夫开给病人的方子中可有些许感情的流露,一字字读了一遍“若喜甜可滴数滴蜂蜜…即可消食又对喉咙好”。心里轻叹口气,隔了这么久,你还记得我去年说的曾嗓子疼,也记得我说过讨厌苦味,只是那丝有情却总是透着事不关己的疏离。

仲春的阳光明亮慷慨,毫不吝啬地倾注在鸳鸯藤上。光线落在颜色已深的老叶上,彷如鱼入水,涟漪刚起踪影已无,激不起任何变化。刚生出的新叶却在阳光下变得薄如蝉翼、脉络清晰。光与影,明与暗,老与新,和谐与不和谐,谱出半架藤缠蔓纠、叶绿枝繁。

“你何时种了这么一片藤蔓?”霍去病在我身后问。语气轻快,好似我们没有那一场夜色中的风露立通宵。

将近一个月未见,忽然听到他的声音,一时有些恍惚,心中透出几分欢欣。身子不敢动,依旧看着鸳鸯藤,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地说:“你下次能否不要这么不声不响地站在我身后?”

他走到我身旁,伸手碰了下藤条,“连你都不能察觉,看来本人武艺确是不错。这叫什么?开花吗?”

我道:“金银花,不但开花而且很漂亮,夏天才开,现在还不到季节。”

他在我身旁静静站了会,忽地问:“你想回西域吗?”

他问题问得古怪,我想了一会才约略明白,“你要去西域?”

“是,只要皇上准可,不过应该八九不离十。”

“对了,我还忘了给你道喜,听说你被皇上封为天子侍中了。”我边想边说。

他讥笑着自嘲道:“这有什么喜可道?难道你没有听到别的话吗?无知竖子,不过是靠着姨母娘舅而已。”

我抿嘴而笑,“我没有听到,我只听我愿意听的,你今年多大?”

霍去病眉毛一挑,似笑非笑地说:“你问我年龄做什么?本人年方十八,正当少年,相貌堂堂,尚未婚配,家中有田有地,丫头婆妇也不少,嫁给我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我瞪了他一眼,“年少就居高位的确惹人嫉妒,何况你现在…”我吐吐舌头,没有再说。

霍去病冷哼一声:“我会让他们无话可说。”

我笑起来,今年春天汉武帝刘彻派遣卫青大将军率军与匈奴打了一战,前两日卫大将军才胜利而归。看来霍去病再无法忍受在长安城做一个清闲的王侯贵戚,也想学舅舅,搏击于长空。

我道:“你上次不是已经把西域的地貌气候都熟悉了一遍吗?你的准备功夫做得很充足,何况军中肯定有熟悉西域的人做探子和向导,我不见得能起什么作用。”

他静静看了我一会,嘻嘻笑着向我拱拱手,“这么多日,明里暗里都是鄙夷声,终于除了皇上,又听到一个赞我的。再熟悉西域的人和你一比都差了一截,匈奴常年游荡在西域,论对地势的熟悉,气候的适应都是汉朝军士难及。”

我望着鸳鸯藤架说:“我目前不想回西域。”他手扶着鸳鸯藤架,“那就算了。”我道:“有件事情想拜托你,如果大军过楼兰时征用当地人做向导,请善待他们。”

他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别人的事情我懒得管,在我手下的,只要他们不生异心,我不会刻薄他们。”我向他屈身行了一礼,“多谢。”他道:“今日起我应该再没时间来看你,你若有什么事要找我可以直接去我府上找陈管家,你也认识的,就是在西域时见过的陈叔,他自会派人告知我。”

我点了下头,仰首看着他:“等你载胜而归,得了皇上赏赐可要请我在一品居大吃一顿。”他神色骄矜,不屑地道:“你现在就可以去定酒席了,省得一些稀罕物他们到时备办不齐全。”

我笑着摇头:“好!明日我就去一品居。”他也笑起来,笑声中,大步向外行去,临到门口忽地回身问:“我出征时,你会来相送吗?”我笑着反问:“我算什么人?岂能有地方给我站?”

他凝视着我未说话,我沉默了一会:“什么时候出发?”他微露了一丝笑意:“再过月余。”我笑说:“那我们一个月后见。”

他微颔下首,快步而去。春日明丽的阳光下,青松般的身影渐行渐远。在他身后,一地灿烂的阳光热热闹闹地笑着。

鸳鸯藤翠绿的叶儿在微风中欢愉地轻颤,我微眯双眼看向湛蓝的天空。人间三月天,树正绿,花正红,而我们正年少。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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