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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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运粮草的队伍以龟速行进,走到日头刚要落山时就找地势平坦干燥的地方停了下来,埋锅造饭,准备好好休息,养精蓄锐,待明日断石口的道路通了之后加速赶过去。

思归身份不低,没道理去与副将小兵们瞎挤,她也不是那般斯文客气的人物,耐着性子忍耐了毓王一路怪话,觉得这会儿委实没必要再和他客气,于是大刺刺挤占了侍从们给毓王准备的软垫毯子。

毓王去巡视了一圈,回来一看就眼睛亮了起来,坏笑道,“莫提督这是要自荐枕席么?主动来和本王睡在一处。”

思归绷着精神快马疾驰了两天,本来是准备用这个速度一路赶去南疆的,谁知道路受阻,想吃点辛苦赶路都不行,干脆顺其自然,走不了就好好睡一觉养养精神,想要睡得舒服,那自然只能选毓王这块地方,又厚又软的羊毛毯子垫了好几条,丝被也是又香又暖,干燥松软,好似刚从哪位小姐的香闺中才拿出来一样。

思归方才亲眼看到毓王的一个侍从跟变戏法般,从行囊中拿出了一个长柄烫斗,在火堆里烧红几块木炭放进烫斗肚子里,将王爷的被子暖了一遍,大概怕他半夜冷,连暖了两条被子给摆好。

这思归还有什么好客气的,立时霸占了一条,见毓王回来了,便喧宾夺主地拍拍身边的一条毯子,“赶路辛苦,王爷也早点休息吧,这毯子被子都挺舒服的,不用客气,快来睡吧。”

毓王看清楚了是怎么回事,又气又笑,“你还真好意思说,那毯子被子本来就是本王的东西!?”离近了看看,“哦,只不过被你鸠占鹊巢,霸占了一半。”

思归十分光棍的一笑,“王爷一人反正也用不了这许多,摆着怪浪费的,下官来帮你用用。”

毓王居高临下,看思归将自己密密实实裹严,被子拉到下颌,清秀的小脸越发显得小了,神情惬意,乖乖躺着,看起来很有点人畜无害的假象,想到他身上那床被子一直是自己用的,不禁心中一荡,牙痒症状明显减轻,心痒症状越发严重。

让人伺候着擦了把脸,便也宽去外衣,紧挨着思归睡下,轻声道,“小宝贝,咱们打个商量如何。”

思归被他那句‘小宝贝’麻得浑身一紧,一脸嫌弃地侧头,“王爷叫下官名字就好,可别再乱叫了,要影响我明早胃口的,下官赶路十分辛苦,吃不好可不行。”

毓王撇撇嘴,不在这个没有意义的问题上多纠缠,直奔主题道,“京城去扈崂关,一往一返再加上还要在那边停留数日,估计得两个月时间,一直寡淡着也难受,不如到了扈崂关你悄悄和本王相好几日如何?放心,不会有人知道,本王这方面绝对比皇兄有经验,定然照顾得你舒舒服服。”

思归对男人的那点花花心思十分了解,加之毓王是个商量的口气,晓得他就是认真在和自己商量偷两回情纾解一下生理需要的事儿,所以没觉得受了冒犯,只是觉得毓王略为没有节操,打个哈欠道,“不行,我可不能对陛下的亲弟弟下手。”

毓王嗤道,“少假正经了,咱二人谁都不说又没人能知道。”

思归答道,“不是怕人知道,都说了我不能对陛下的亲弟弟下手呢。”

毓王狡黠道,“不用你来对本王下手,本王来对你下手不就好了。”

思归快睡着了,含糊道,“多谢,不必了!寡淡两个月下官还忍得住……”

毓王气得直磨牙,“硬忍着当然也憋不死人,不过既然有得享受又何必畏畏缩缩的迂腐。”

思归强睁开眼,从被子中伸出一只手,将近在咫尺的毓王的脸板得朝向火光方向,细看看后缩回手去道,“不要,你这模样不合我意。”

毓王鼻子要气歪了,“那要什么模样的才能合你意?”

思归闭着眼,“要陛下那样漂亮的。”

毓王直接翻个身,再不理她了。只是心里憋了股闷气,躺不住,过一会儿忍不住又翻过来,贴近思归,切齿道,“本王管你喜欢什么样的呢,反正是你自己躺到我身边来的,本王这就办了你!!”

思归被他扰得睡不着,叹气睁开眼,努力扬起脖子四周看一圈,惊讶,“七王爷竟然如此重口!周遭睡着这许多人时也能有此雅兴?你就不怕明日大家私下里悄悄议论王爷的肌肤是否白皙,尊臀是否挺翘?还有做那事儿时动作是否勇武够力?”

毓王立刻偃旗息鼓,仰面朝天躺回去,闷闷道,“本王知道你是来干什么的了!!!”

思归微惊,“你知道什么?”

毓王忿忿道,“你就是来气本王的!”感觉一下身上比前两日轻了不少的丝被和身下比前两日薄了一层的垫子,又加上一句,“还有来抢本王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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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一早,思归又老实不客气的享用了毓王亲随给毓王煮的小米大枣粥并烤得焦黄酥脆的小馒头配酸梅蜜饯与小鱼干。

吃两口‘噗哧’笑出来。

毓王气闷了一晚,早上实在没法好声好气,横思归,“你笑什么?”

思归忍笑,“没什么,只是觉得王爷这早饭十分丰盛,这个——甚妙,甚妙!”又是小米,又是酸梅,怎么看怎么像是孕妇吃的,且还将蜜饯和鱼干放一块,看着颇滑稽,也不知毓王这是什么口味。

毓王翻个白眼,“出门在外,只能带这些干货蜜饯,带别的不方便,本王不喜顿顿咸肉干粮,你爱吃就吃,不爱吃就赶紧放下!”

思归赶忙抱紧碗,“爱吃!爱吃!都说王爷这早饭甚妙了,小米滋阴补肾,蜜饯酸甜开胃,怎么能不爱吃!”

用过早饭,本地的县令,县丞风尘仆仆的亲自前来向七王爷禀报,前方断石口的路已经修通了,不过能走人的暂时只有窄窄一道,烦请王爷命队伍排成一排依次通过。

毓王皱眉头,“运粮的大车可过得去?”

那两人也不太敢保证,“按理说过得去,只不过要是车上货物捆得太多太满,两侧宽出来许多就不好说了。”

毓王怒道,“这是什么话!难道让本王命人将每辆车子宽出来的地方都拿刀削下去不成!!”

思归看那两人一脸疲色,眼圈里满是血丝,可见昨晚在熬夜监工,并没有偷懒敷衍,便道,“修路是件急不得的事儿,能一晚就挖通已属不易,王爷不如和下官一起先过去看看,能通大车最好,过不去便麻烦点让人先将车上东西卸下来一部分,分两趟运就是。”

那两个地方上的官员见思归年纪轻轻,一身便装,但气派俨然,与当朝王爷说话也不甚恭谨客气,一时搞不清他是谁。县丞小心问道,“恕下官眼拙,您——?”

毓王不耐烦听他们客气来去,直接替思归道,“他是武毅营提督莫思远,奉圣上旨意往扈崂关公干。行了,赶紧前面带路,本王亲自过去看看。”

那两人忙先见过了莫大人,然后再调转方向,引着毓王与思归一行人过去看看路况。

思归走了一会儿便觉得吴县令与他手下县丞并一干衙役看自己的眼神很古怪,古怪不说,且还要遮遮掩掩不停偷看。

心中奇怪,便落后一步低声问毓王,“王爷,这些人都是怎么回事,干嘛不停用这种眼神看我?”

毓王刚才听说道路虽修好,但大车可能通不过去便有些急,后来听思归说的也有道理,便又安下心来,有余暇看思归的笑话了,十分幸灾乐祸地答道,“莫提督如今鼎鼎大名,几乎天下人人惊羡佩服,思慕向往,他们忽然见到你本人,多看两眼也是正常。”

思归不明白,“他们佩服我什么?”

毓王笑,“佩服你厉害啊,不但勾住了皇兄的魂,竟连千里迢迢来和亲的公主也被你半路勾搭了去!大家伙都在私下里悄悄传言,说道莫提督当真厉害!本应是莫提督和那公主势不两立才对,结果竟被莫提督生生将局势扭转成了公主和皇上抢他,这是怎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手段啊!!!”

思归干笑,“呵呵!这大家可是谬赞了,下官愧不敢当。”

毓王用眼睛斜着看看她,“你也别谦虚了,那公主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但皇兄的心思本王自问能体会到七七八八,你这样性情的,还是个美貌宦官,当真可遇不可求!换我也得被你勾了魂去。”

思归撇嘴,心道你皇兄的心思只怕与你能体会到的大大不同,他应该还是不怎么喜欢小太监的。

说道能体会苻祁的心思,毓王又有些不明白,“皇兄怎么忽然舍得把你派去扈崂关那么远的地方公干?”

思归叹气,“是下官自己想要出京走走,主动‘劝说’陛下让我去扈崂关的。”

毓王以已度人,问道,“你怎么劝的?皇兄这也太顺着你了,上次你陪鑫赫大王子去项郡,他不是没过几天就忍不住御驾亲临,追了过去吗,这次怎么又——”后面的话有些不敬,便没说出口,只在心中暗道怎么皇兄还没吃到教训,又答应你去那么远的地方。

思归不答,心道怎么劝的?我把陛下药倒之后硬走的!

一行人走了大半个时辰,终于到了断石口地界,果然如地方官所说,那路通是通了,不过只有窄窄一道,一侧紧贴着山体,另一侧便是悬崖断壁,大车之上若是货物太多了确实难走。

毓王沉吟一会儿便决定保险起见还是命人将车上货物卸下一部分,分两次运过去。

思归听后便一拱手,“那王爷这边慢慢来,下官先走一步了。”

毓王一路上没甚消遣,有点舍不得她,便道,“你急什么,留下来帮本王督看着,等过了这段险路你再走。”

思归抱歉道,“不行,下官真的着急,还请王爷见谅。”只恐后面运粮的车队赶上来,将这条细窄道路堵住,自己可就插翅难行了,一提缰绳,催马而去。

思归走了没多久,后面又有疾驰的马蹄声响起,跑到近前一看,马上人穿着驿兵号衣,号衣上绣着一个大大的急字,颜色朱红,正是派送六百里加急文书的铺兵,到近前翻身下马,将一道文书奉给了吴县令。

吴县令展开看后诧异半晌,最后对毓王道,“王爷,怪道莫提督走那么快,他是着急!”

毓王挑眉,“恩?”

吴县令将文书捧给他看,“皇上命御史府发了六百里加急公文,在全大擎二十六郡悬赏捉拿武毅营提督莫思远!!!”

毓王差点惊掉了下巴,“啊!!!!!”

☆、第一百一十二章

南疆,凤郡。

百夷王城的所在地。

百夷族僻处南疆,居于崇山峻岭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大的城镇,或五六十户一小寨,或三五百户一大寨,星罗棋布于山岭之中。

位于青山绿水间的凤郡十分美丽繁华,是百夷唯一一座城镇,也是百夷的王城。

晚间。

金碧辉煌的王宫前篝火通明,人头攒动,身着彩装的百夷青年男女载歌载舞,正是在举行一年一度的帕萨瓦节庆。

帕萨瓦类似大擎的七夕节,只不过百夷民风远比大擎开放,因此庆祝起来更为热情奔放。

往年,在王城的帕萨瓦节庆上,最受欢迎的是百夷的大王子和二王子。

今年起了变化,身穿彩裙,手捧鲜果的姑娘们频频注视着大王子坐席旁一个大擎朝来的青年男子。

青年男子身材高挑,气度不凡,清朗俊美的眉目顾盼生辉,有着大擎江南人独有的儒雅斯文,又不乏男子汉的潇洒英武,生生将场上半数姑娘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纷纷期待着一会儿跳舞跳到他跟前时,他能接走自己手中的鲜果。

葛俊卿是随鑫赫大王子回百夷的,算是鑫赫大王子的手下,鑫赫便要多关照着他,抽个空转头笑道,“葛侍郎潇洒风流,可把我们百夷女子的魂都勾去了。今晚不要拘谨,看上哪个女人尽管去接了她手中的鲜果,晚上把人带回去享受就是。”

葛俊卿推辞道,“能来王宫参加节庆的姑娘都是百夷官员家中的女儿,在下可不敢乱来。”

鑫赫大王子道,“这不算乱来,百夷的民风如此,姑娘家若是愿意把果子给你,就是她也看上了你,带回去就是你的人了。”

葛俊卿讶笑,“这——,我以前听人说过这边的男女可在帕萨瓦节庆上自己定下终身,还以为那人说得夸张,原来是真的!男女两人如是认识的还好说;若不认识,连对方家中做什么,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就直接带回去结下亲事,这也轻率了些。”

鑫赫大王子哈哈笑,“女人嘛,看着漂亮扛回去就是了,哪儿那么多讲究,葛侍郎要入乡随俗啊!今晚怎么着也得挑两个回去。”

葛俊卿微觉讶异,“两个?”

鑫赫大王子坏笑,“你要觉得自己有本事,能应付得了,三个也行。”一拍他肩膀,口吻中带上了不容置疑的意味,“挑两个吧,用你们大擎的话说,百夷女子都体格健壮,好生养。你年纪也不小了,娶两个女人回去生儿育女也好。”

葛俊卿知道鑫赫大王子对自己不能完全放心,想让他在百夷娶妻生子,有些牵绊。便不再推脱,微笑道,“承蒙大殿下关怀厚爱,那在下便不客气了。”

鑫赫大王子满意离去。

葛俊卿就算本没兴致,这时也只得压下心头不喜,目光开始在跳舞的少女堆中逡巡,准备给自己找一个看着顺眼点的女子带回去。

他不会在百夷久留,且要干一些私密危险的事情,所以不愿身边有信不过的近人,此时无奈,便一意想要找一个安稳老实的女人。

不一会儿就看到一个长相平平,眼神羞怯,一看就十分老实的蓝裙姑娘,脚下挪动,不着痕迹地凑了过去,待那姑娘随着众人舞到自己面前时就点头一笑,“姑娘手中的果子可能给我?”

蓝裙姑娘惊喜得瞪大了眼睛,刚想答应,忽然斜刺里窜出一个浓妆艳抹,浑身香气的女子,将手中一只都干得皱了皮的密瓜猛地塞到葛俊卿面前,“拿我的。”

葛俊卿一愣,“你?!”

忽然插进来的那个女子脸上不知涂了多少脂粉颜料,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了,眼圈乌黑,眼角上挑,眼皮和眼尾上满是百夷女子最爱用的三色彩膏,艳红的红唇,腮上也红得浓艳,穿一条百夷五彩裹裙,颈上腰间挂满了各种银灿灿的银饰,行动间丁当作响。

葛俊卿看着她只觉得分外眼熟,一个名字呼之欲出,“思——?”

那女子靠近,冲他使劲眨眨眼,低声道,“是我!”

葛俊卿身不由己地接过思归手中那只干瘪蜜瓜,随后抬手搂住她肩膀一个转身,故意提高声音,“姑娘可愿跟我回去?”

思归忙不迭点头,将那蓝裙姑娘气得脸通红,亏得是个老实巴交的,不然准得当场叫骂出来!

葛俊卿就势拉着思归快步离去,不敢多停留,一口气回了自己的住处,一把将思归推在床上,急急命伺候的百夷侍从都出去,那几人含笑退下去,还十分体贴地带上了竹门。

思归立刻从竹床上坐起身来,与葛俊卿同时开口。

“我来助你!”

“你怎么来了?”

葛俊卿皱眉看她,“你说你来助我?陛下怎会让你来?”

思归摆摆手,“不是他,是我自己要来的。”站起身,走到葛俊卿面前,看他容颜清减,明显比在项郡分手时黑瘦了不少,心下更是歉然,正色道,“是我大意,没想到杜牟之那个小人会去陛下面前告密,害得你背井离乡,深陷险境,我——我实在惭愧得很。将你连累到这步田地,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只能来助你一臂之力,日后回去,但凡用得着兄弟,咳,有用得着我的地方,你便尽管开口,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哪怕要我拼了这条性命呢,也绝不含糊。”

葛俊卿低头,凝目看她一会儿,最后轻叹口气,“你这也太意气用事了!”

思归道,“不是意气用事,我做事总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一次实在是我连累了你。”

葛俊卿淡淡一笑,“没什么连累不连累的,我为陛下做事,本就应该尽心竭力,死而无怨。况且他派我来这里虽然凶险但也是个难得的机会,事成之后,定然少不了封赏。”

思归对此种无条件忠君思想十分不以为然,不过她现在心里总是偏着苻祁一点的,因此便没多做声。

葛俊卿却担心起来,“你说陛下没让你来,是你自己要来的?他怎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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