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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章节:第一部分 作者:雪小禅  回本书首页  小说TXT下载
百度搜索“书农”或“书农在线书库”即可找到本站在线阅读全本小说。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书农在线书库,提供经典小说刺青免费全文阅读。     自序:我为了我

    这是一张油画的名字。

    那天,我一进中国美术馆,就看到了这张画。是墨西哥的油画展,在一进门的地方,是一个男人的头像,孤独的眼神,那样看着我。我一下子被击中。这样的眼神,是懂得,是认知,也是一意孤行的凉薄。

    然后我看到了画的名字,《我为了我》。

    一刹那,我呆住。

    这是怎样的名字?他或许历经千帆,或许太颓废太无聊,或许他失恋了,或许他寂寞得无以诉说,或许,他只是在一个安静的下午忽然就想流泪,男人的孤独,是剑的孤独,是石的孤独,硬,而且,凉。

    孤独是有分量的——独上高楼是,大漠荒涯是,美人独处是,小桥流水也是。

    而这寂寞的下午,也是这样的孤独,我在为自己的小说《刺青》做着最后的收梢,这收梢是这样凄美,让我心碎。

    就像“我为了我”的孤独,是这样的薄,纸一样,透明,而且,忧伤。

    我们总以为自己多么欣欣向荣,总以为可以用忙乱抵挡孤独,总以为时间可以忘记过往,当孤独侵略了城池,才终于发现,这种凛冽,是生生的那种冷。

    而你,一直在我心里。即使,即使爱已凉。

    这不是陌上花开而后逝的慨叹,而是没有办法的那种荒,时间一分一秒地从心里穿过,到处是痕迹,爱过的痕迹,恨过的痕迹,生死寂寞的痕迹,那些痕迹,圆圆的渍,是眼泪的样子,哭过么?醉过么?

    原来,中了毒。爱的毒。

    有毒的东西总是让人迷恋,也容易让人上瘾,瘾这个东西,最难戒。

    比如迷恋上爱情。

    迷恋上他的笑,他的声音,他的眉毛,他的嘴唇,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这场迷恋?《游园惊梦》第一句说得多好: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所以,忘掉一个人大概是最难的,他在心里,如影随形,是生根发芽的,是魂不散的,是让人变成一个花痴的。

    但,他是他生。到底,与你无关。

    你生生死死去爱,到最后才发现,你爱的,只是你一个人想象的爱情,与他无关。

    可是,他却成为你心底的刺青,在你的心里青着,一青多年。

    陌上花开似锦,猛虎细嗅蔷薇,所有的疼痛终于回去,你收拾一片旧山河,才蓦然发现,那青春里所有的过往,即使是疼,即使是碎,仍然美到心惊。

    青春里有两个字一直闪烁着,你细看,却原来是:不悔。

    我曾爱过你,灼灼容颜;我曾爱过你,四月的烟花;我曾爱过你,死生契阔……已经足够了,所有的爱情都会开到荼靡,所有的青也都会由浓转淡,谁能抵挡光阴的凉意?就像爱过的你,慢慢在记忆中黯黄下去,再回首时,只剩下手中小小的一块,打开一看,已经这样薄凉了。——没来得及,一切还没有来得及啊。

    而此时,我穿着宽大的旧旧的白衬衣,赤着脚,坐在微风中的藤椅上,心情索然却又喜悦,这是我一个人的光阴,薄了厚了淡了腻了……都是我的,好光阴,坏光阴,都是我的,我跑不了。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上呈现出素色的光芒,我点了一支烟,然后让它燃起来,我知道小说《刺青》中那句话说对了:我为了我的爱情,那是一个人的爱情。

    而你,是我的他生。

    第一部分

    十七岁的欧阳夕夏是孤寂如莲的女孩子(1)

    我是夕夏,欧阳夕夏。

    十七岁的欧阳夕夏,瘦瘦高高的欧阳夕夏,不爱说话的欧阳夕夏,更多的时候,我会一个人发呆。十七岁的欧阳夕夏,在遇到沈家白之前,一直是一朵紧紧闭着的含羞草。

    一个人,背着长长的书包,常常跑到法国人留下来的那个教堂去听圣经,破旧的单车,很长的牛仔裤,没有人知道我在想什么,常常在夜幕四合时,跑上高高的旧城墙,独上高楼,望尽天涯。

    我疯狂地迷恋着三毛,除去白衬衣和牛仔裤,我不穿任何别的衣服。我有十双白球鞋,轮换着穿。我知道自己是个偏执狂,所以,章小蒲说,如果欧阳夕夏喜欢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死定了。

    章小蒲是我的闺中密友,这家伙刚过完十七岁生日,但她对男孩子喜新厌旧朝三暮四,她说,因为,她有吸引他们的资本。

    不可否认,章小蒲很媚,一笑就花枝乱颤。后来我看到章子怡的时候就感觉这世界上有些人是十分相像的。

    我说你这种媚是浮光掠影,一个女人要媚到骨子里才有味道。在十六岁的时候,我总说女人女人的,其实我们充其量是一个个小女生,当我们真正成为女人时,我盼望有人叫我女生,尽管我永远不可能再是女生。

    在每个女子长成女人之前,她的闺蜜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在我隆重出场之前,我必须介绍一下章小蒲,从那棵花树下遇上她之后,我的一切就改变了。

    是谁说过,改变人一生的,也许只有一个瞬间?

    对这种说法,我无比地肯定。

    十七岁时,我不是一只蝴蝶,我是一只丑陋的毛毛虫,跟在蝴蝶章小蒲后边,看着她美丽地飞来飞去。

    她是艳丽的,一直是。

    但凡平凡如草的女生,多是这类女子的陪衬吧?

    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在进教室的刹那,她果断地选择坐在我身边,那天她穿了一件泡泡纱的裙子,对于一个天天穿牛仔裤的女生来说,泡泡纱是很小资情调的一个东西。

    她身上有一种迷离的东西,并不是因为她太漂亮,而是因为有些女孩子与生俱来的气质。

    我们相视一笑,然后彼此介绍。

    她夸奖我的名字好,说喜欢高个子瘦瘦的女生,我们成了同桌,几天之后就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十六岁的花季中,什么都是美得蚀骨,美得心碎的东西。

    我们在黄昏里散步时她说,小学五年级,她收到第一封情书。

    我知道她在和我炫耀。

    夕夏,你有吗?我微笑着,说,没有的。

    初二,她被男生拦截,并不惊慌,那时,她穿着红格子裙子,白衬衣,泡泡袖带花边,是学校里跳四小天鹅的领舞。倒是我,看到男生分外惊慌,我的脸红得似苹果,然后快速跑开,她说我,夕夏,你没有见过世面。

    章小蒲聪明漂亮优秀,到高三,已经是明星级人物,学校晚会的主持一向没有换过别人。高挑明艳,大波浪的卷发,还有超过同龄人的成熟,我看到她跑步时丰满的胸,而我扁平如初,根本是春天的小桃,她却已经到了秋天,男生喜欢她,是这样的自然。

    章小蒲如此美丽,却又如此聪明,她的学习成绩并不输给我,我们俩在班里,一个第一,一个第二。

    不是她,就是我。

    漂亮女生学习好是个奇迹,胡思乱想的漂亮女生再学习好就更是奇迹,可章小蒲就是一个奇迹。她不仅学习好,还写得一手漂亮文章,常常在学校的校刊发表,那些朦胧的诗句让一些青涩的男生蠢蠢欲动,他们于是也写来诗,一时间,校刊成了情诗大全,章小蒲却又不玩了,她又喜欢了攀岩,周日总是约了我去。

    章小蒲的父母,不过是普通工人,但章小蒲总是说,她母亲是画家,父亲是工程师,除了我,没有人揭露她的秘密。虽然是普通的工人家庭,可是她却被娇惯,简陋的家中,居然有钢琴。

    所以,当她说起弹钢琴时,是没有人怀疑她的母亲是画家父亲是工程师的。

    十七岁的欧阳夕夏是孤寂如莲的女孩子(2)

    章小蒲是整个一中的焦点。我是焦点的陪衬,我的木讷更显得她的灵动,我的平凡更显得她的美丽,当我们走在一起时,是鲜花与绿叶,我未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可是,我喜欢她。有时,一个女孩子的虚荣是让人讨厌的,可有时候,她会显得很可爱。

    在穿上一条新裙子之后,她总是会第一个问我,夕夏,好看吗?

    每次我都坚定地说,好看。

    因为,我从来不穿裙子,我喜欢穿裤子,不是因为个子高,而是因为,我喜欢穿牛仔裤。

    穿裤子的女孩子有一种极致的特立独行和美丽,后来,看超级女生,我发现李宇春也是穿裤子的女生,而且,她有一米七四,而我,一米七二!

    我最喜欢的三毛的一张照片是她梳着麻花辫子穿着一条牛仔裤和白衬衣,然后戴着一顶牛仔帽子的照片,插兜站着,万种的风情。有时,我真感谢美国的西部牛仔们发明了这种经穿而耐磨的裤子,可以把一个人的精神发挥到极致,那里面只有两个字——流浪。

    没有人知道我的心思,我是一朵孤独的棉花,静静地开着,父母不理解我,哥哥不理解我,甚至,章小蒲也不知道我。

    章小蒲把我当成朋友,一是我学习好,我们之间可以相互交流,二是我能静下心来听她倾诉,确切点说,是听她炫耀。

    她把情书给我看,她给我看,无非有炫耀的成分,而我并不嫉妒。

    因为,我是她的朋友。

    她只有我一个好朋友,那些与她长相有一拼的女生,根本吃她的醋,或者说,根本不屑于理她。

    只有我,只有我在她身边。

    我喜欢看她明媚地笑,喜欢看她弹钢琴时贵族的样子,手指细长,雪白的颈子,还有,她性感的锁骨。我的一切,与她这样的相反,青涩而局促,是一朵小小的雏菊——永远的牛仔裤白衬衣,短发,白衬衣灰了,上面有暗黄的颜色,可是,我不能穿别的衣服,穿上另外的衣服,就不再是我了。

    章小蒲说过我是偏执狂。

    是的,也许是。

    我喜欢英语老师,便疯了似的学英语,我不喜欢数学老师,于是就逃课到教堂里听圣经。

    我与章小蒲,一切恰恰相反。她喜欢热闹我喜欢清静,但并不妨碍我和她成为朋友。她炫耀那些男生的情书时,我平静地看着她,然后扭过脸去,看外面的春天,整个春天,我就是这样度过的,内心波澜不惊、不动声色。

    是的,不动声色。

    我喜欢这样,就像我的母亲。

    妈妈常常是呆坐在窗前,一坐半天,围着一条苏格兰的大披肩,黑色的长裙子,素白着脸。我的妈妈,多么像一幅油画,她总让我想起《雷雨》中的繁漪来,孤独而寂寞,是的,自从父亲有了外遇以来,母亲就这样了。

    介绍一下我的家:父亲是一个商人,四十多岁的英俊男人,长相类似周润发,只不过,比周个子矮一些,还有,看上去非常圆滑。

    我的母亲,她曾是一个最美丽的戏子。在剧团里演青衣,程派青衣。在所有的旦角中,程派是最具有忧怨气质的青衣角色,那时的她,享有城里“第一程旦”的美誉。

    她的表演总是特别到位,因其扮相冷艳,演闺房戏特别令人着迷,似乎天生就具备“怨女”的气质,那种哀怨是发自内心的,行腔中别有一种惆怅难解的意味,眼神里蕴涵着一股藏不住的悲凉。

    那时的她,真是美丽,随便一举手一回眸就让人心动得很,她穿什么衣服,剧团里的姑娘就会立刻追风而至。那时,她是小县城里的名人,比那时最红的刘晓庆还要红。当年,父亲是一个票友,母亲演的每一场戏,他都要去捧场。后来,他们结婚,母亲生下我和哥哥,胖了老了,母亲不再唱戏,只在家里唱过。她唱得很投入,我知道,她是唱给父亲的,父亲在家她才唱,父亲如果不在家,她从来沉默。

    我的哥哥欧阳加禾,正在读大三,人大,父亲让他学经济管理,可他学了中文。父亲想让哥哥帮他打理生意,可是哥哥说,他不喜欢做生意,他喜欢和文字打交道。

    十七岁的欧阳夕夏是孤寂如莲的女孩子(3)

    在我十七岁之前,生活是这样有条不紊地前进着。

    但十七岁这一年,一切都改变了。

    有个漂亮风情的闺蜜叫章小蒲(1)

    先是家庭变故。

    母亲发现了父亲的外遇。

    父亲迷上一个女画家,母亲发现了他的蛛丝马迹,母亲没有闹,而是每天守在门口,等待父亲回来。

    我发现母亲一夜之间老了许多。

    她不再是那个风情万种的女人,我见过母亲扮上相唱戏,又旖旎又美丽,可是,没有了父亲的欣赏,她显得孤单而落寞。

    我去找那个叫云锦的女子。是她迷走了我的父亲。

    第一次看到云锦,我便发现她真的很迷人。

    云锦是这样一个迷人的女子。所有见过她的男人都觉得难忘,有人管她叫毒药,有人管她叫鸦片,总之,她是让男人欲罢不能的。

    也不是说她好看,谈不上惊艳,我见她第一次的时候,她是那样寂寞着,坐在角落里抽烟,看着别人折腾,好像与她无关。大概画画的女人都会这样吧,大家谈着凡高毕加索,作为美院进修班的男男女女,什么样的行为都不过分,男人为女人跳楼,女人为男人割腕,这种事情在美院时有发生,但也未必真死得了人,因为他们天性就是这样浪漫。

    云锦和他们不一样,她总是淡定的,让人看着那么冷艳,那天她穿着一件腊染的衣服,红色的披肩,更显得人白,有一种突兀的美丽。

    她淡淡的体香,有薄荷的清冽。她像法国大画家勃纳尔笔下的玛特,有一种淡淡的慵懒表情。

    是的,慵懒而颓。

    颓是美的。我不觉得颓是个坏词。

    曾经有人说起云锦,云锦喜欢的事物是:深深庭院,眼神波俏的丫鬟,繁花和少年,华丽的衣裳,骏马奔跑的姿态,神奇的灯,烟花在幽蓝的夜空中绽放;还有梨园歌舞,紫檀架上的古物,雪白的手破开金黄的橘子,新绿的茶叶在白水中缓缓展开……

    我想,她是个有情调的女子。

    有人说她和十个以上的男人上过床,谁知道是不是真的,但他们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不由你不信。

    她有一种冷香的气质,即使你离得远,也能感觉出淡然的芬芳。

    可她是父亲的情人。所以,即使再好,也是我不能忍受的。

    找到她时,她正吸一支烟,我走过去,举起手,然后,有力地扇了她一个耳光。

    婊子!我骂她。

    其实,我很讨厌婊子这个词,其实,如果云锦不是和父亲这样勾搭在一起,我是喜欢这样的女子的。

    是的,我喜欢寂寞的妖娆的女子,那种悠然自欢无视别人存在的女子,她们是一只只蝴蝶,在暗夜里闪着灵异的光彩。

    她的画冷,不太好卖,但她如何支撑那画室?当然是父亲出钱。

    她的画室在第八大街的好段位,很大的三间房子,五楼,下面是一条酒吧街。白天很静,晚上很闹,她是白天睡觉晚上画画,她说喜欢晚上,因为那种闹让她觉得开心。

    屋里有很多干花,一枝又一枝,还有她画的画,一幅幅逼仄着人的眼球,让人喜欢着。

    我以为她会哭会闹,但那个耳光之后,她只是静静地走开,在走开五步之后,她回过头来说,你长得和你妈一样,不好看,还有,你穿的白衬衣应该洗了。

    我愣在那里,呆了好久,忽然捂住脸,哭了。

    妈是不太好看的女子,中人之姿,远远不如父亲好看,哥是像父亲的,英俊而挺拔,嘴唇薄凉,是谁说过,男人的嘴唇太薄了就容易薄幸?

    去和父亲闹,我把刀子放在自己的腕上,让他回到母亲身边,父亲紧紧地从后面抱住我,抢过了我的刀,我沉默着,用愤怒的双眼看着他,我不喜欢用情不专的男人!

    夕夏,你不了解爱情的,爱来的时候,是件无可奈何的事情……这是这个男人给我的解释。我转过身就跑,从此,我不用他的钱了,我不管他叫爸爸了,我一边跑一边哭,不知不觉,我来到章小蒲的家。

    是一幢古旧的三层小楼,铁艺的围栏上爬满了常青藤,我在楼下叫着章小蒲的名字,钢琴声停止了,章小蒲伸出头来。

    有个漂亮风情的闺蜜叫章小蒲(2)

    十七岁,我孤单而寂寞清凉的十七岁。

    她出来,我抱住她,哭了。

    我哭了好久,把她的衣服都打湿了,她一直没有问我怎么了,这就是章小蒲的好处,她永远这么聪明:哭,总有哭的理由。

    章小蒲把我领进她自己的小房间。

    很浪漫的小房间,粉红的色调,到处都是芭比娃娃,还有布袋熊。她喜欢的这些,我全都不喜欢,我喜欢屋里清静空幽,甚至,都是白,一白到底,就像我喜欢素面朝天,而她喜欢化妆,没事的时候,总爱把口红涂到嘴上,然后问我美不美。

    那个下午的日光一点点沉下去,她递给我一本亦舒的小说,我说,我不喜欢亦舒,总写些才子佳人,要不就是名表名车,现实的社会,哪有那么好的事情?

    你喜欢谁?她正看《玫瑰的故事》,亦舒的。

    我说,李碧华,我喜欢李碧华。

    李碧华太冷了,你看,《青蛇》《胭脂扣》……都太冷了。

    冷里面有艳啊。我和章小蒲争论起来,我甚至忘记了我找她来的真正目的,我想告诉她我多么可怜,我爸爸和一个妖媚的女画家勾搭在一起了,我妈一个人在家里当王宝钏呢,但最后我什么也没有说,时间滴滴答答地过去,我翻了翻她的相册,然后听她说谁又给她写情书了。

    最后的主题总是会落到情书上。

    我没有记住谁在给她写情书,可我知道,因为章小蒲的漂亮和出色,我成了男生们接近的对象,他们当然不是为了我,大多数时候,他们是曲线救国,通过我,接触到章小蒲。

    比如有几个男生约我去打乒乓球,其实我知道,他们根本不喜欢打乒乓球,只有我大中午去打什么乒乓球,他们知道我会在中午饭之后去学校后面的台子上和人打球,所以,有几个男生会定时出现。

    我们打了几盘,他们完全不是我的对手,一一败下阵来。

    在夸我球技不错后,他们会问,章小蒲球打得怎么样?

    还行。我淡淡地说。一个女生被男生问到别的女生情况时总会泛起醋意,可我被问习惯了,我已经无所谓了。

    有的男生干脆问,章小蒲最喜欢什么?

    我答得更干脆,她最喜欢男生给她写情书。

    的确如此,当章小蒲有男生给她的情书时,她总会及时展览给我看,然后随意地扔到垃圾箱里,她根本看不上他们,说一个个长得和土豆一样,还想来追求我?何况,学习又那么差劲!

    说这话时,章小蒲的表情是得意而骄傲的,她美貌如花,何况,奥林匹克竞赛总是前三名,这样的女孩子,是有骄傲的资本的。

    我喜欢她骄傲的样子,和一匹骄傲的小母马一样,昂着头,长发飘着,眼仁里是黑亮黑亮的光彩,我怎么会喜欢这么虚荣的一个女孩子呢?可是,我就是喜欢她,听她吹嘘我也喜欢。

    世界上好多事情都很奇怪,包括人和人之间的感情。

    是谁说过,在少女初长成时期,每个人都会有蕾丝情结?也许是吧,和章小蒲在一起时,我感觉十分温暖。

    在老师和同学眼中,我们截然相反。一个木讷沉默内向,一个开朗美丽虚荣,可我们是真正的死党,即使知道她有时说了谎话骗了我,我仍然替她维护着谎话。

    那时我常常给我在人大的哥哥写信,告诉他我和章小蒲的事情。哥哥说,你应该再交几个朋友,别一棵树上吊死,又不是爱情,别搞成拉拉啊!何况,我对章小蒲的感觉并不好。

    哥哥当时谈了恋爱,是一个北京的女孩子,他给我寄过照片,我发现自己对她并不感兴趣,那个女孩子长得太乏味了,一看就是正房样子,我还是喜欢妖媚一些的女孩子,尽管我本身是这样的乏味。

    也许一个人本身缺少什么就喜欢什么?

    说不清,可我和章小蒲,就这样好着,一起吃饭一起上课,有时逃课去看电影,她和我说班里的男生,王五马六张三李四,她喜欢分析一遍他们,总之,最后的结果她说,一帮衰男生,一点劲儿也没有。

    有个漂亮风情的闺蜜叫章小蒲(3)

    高三这年,我们决定住校,一是家里气氛太凉,二是学习太紧张了,所以,我和章小蒲决定住校。

    母亲为我收拾了东西,然后嘱咐我,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她越来越瘦了,脸色很苍白,我想安慰她几句,却不知说什么好。其实,我想劝母亲,如果你觉得孤单,就再找一个男人吧。

    可我没有说出口,我知道母亲,她是永远不可能再去爱上别人的了。

    十八岁这年,我上高三,住校,和章小蒲上下铺。

    春天,省里组织化学奥林匹克竞赛,我以一分之差没有入围,全市入围的只有两个人,红榜上写着,一中的章小蒲,二中的沈家白。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沈家白的名字,而在此之前,我已经听说过,二中有个沈家白,如此聪明,总是全年级的第一名!他的名字和章小蒲并列排在一起,在高三宣传栏上贴着,他们马上去省里培训,然后去北京比赛。

    隐隐地,我居然嫉妒起来,假如我再仔细一些,或者没有家里那些烂事,或许和沈家白排在一起的是我。

    一个月之后,章小蒲从北京回来。

    回来之后,她满嘴都是沈家白了。

    沈家白这样好那样好,总之,天底下的优点都让这个沈家白占全了。

    这是极少有的现象,我还是不动声色地看着她,她笑着说,沈家白说了,他要考北外,夕夏,我也要考北外。

    夏天来的时候,章小蒲再次成了焦点人物!

    我路过传达室的时候,发现至少有二十封写着章小蒲名字的信,而且,来自全国各地!

    我很奇怪也很震惊,哪里会有这么多的信?!

    当我把信交给章小蒲,当她撕开其中一封,她惊叫着拉着我,然后冲出了教室!

    我的诗发表了,我的诗发表了!

    那是一首只有几句的小诗,名字叫《十七岁的雨季》,我记得其中一句:十七岁的雨季里,我一个人撑着天空。

    那天章小蒲的声音非常古怪,有一种歇斯底里了。我看着她,脸都近乎扭曲,因为激动,脸上飞起大朵红云,我心里除了羡慕还有嫉妒,为什么,她总要比我强?哪怕一点点,她也要比我强?

    她疯狂地拉着我,去了一中后面的荷花池,那里,有大片大片的荷叶正在伸展着,五月,荷不曾开,可那天晚上,我总记得似曾看过了荷花开放。

    那夜,章小蒲拉着我坐在荷花池边一夜,一封封地看着信,二十几封,来自全国各地。章小蒲的诗,发表在《少年文艺》上,那个杂志公布了她的地址,于是,她接到了好多的信。

    五月的夜,突然明媚而躁动起来,章小蒲更加动人,她说,亲爱的夕夏,我要成为一个诗人,将来,我一定要成为一个诗人。

    用章小蒲的名字给沈家白写信了(1)

    此后,章小蒲的信铺天盖地而来。

    每天近乎五六十封。我常常陪她去传达室取信,这成了我们之间一个特别行动,然后我帮她拆信看信回信,她专门拣那些大城市的男孩儿回。寄信的男孩中有寄来照片的大学生,于是这些人成了她主攻的对象。

    终于,她的热情开始渐渐回落,因为,信太多了,根本就拆不过来了。一模二模考之后,她的成绩明显下滑了,二模考后她滑到第四,而我考了第一,她的母亲来到学校,学校的校长亲自找她谈话。

    于是她很快对这些冷落下来,她很随意地说,夕夏,交给你了,你愿意给谁回就给谁回,还有信封上那些邮票,你可以随便剪下来,你不是喜欢集邮吗?

    我就这样得到了特许。其实我知道章小蒲,她在和一两个特别出色的男孩儿通信,说是诗友,其实,是她喜欢他们。

    这两个人的信,已经直接寄到了她家的信箱里。

    她告诉我,一个是南京大学的,一个是武汉大学的,而且人特别帅。

    那沈家白呢?我问。

    什么沈家白?

    她已经忘记了沈家白,才不过两个月的时间。两个月之前,章小蒲还把沈家白挂在嘴头上,还天天说沈家白这个那个,可现在,她却说,沈家白啊,太单纯了,他哪能和大学生比?你看南大和武大的这两个男孩儿,人帅气还有才气,去新加坡参加过大专辩论赛呢,你看,这是他们寄来的照片。

    照片上的男子的确很好看,瘦瘦高高的,可是我却不喜欢章小蒲这种方式,我说你应该和一个男孩儿联系,不应该和两个同时联系。

    那怕什么!章小蒲斗志昂扬地说,我又不是谈恋爱,我们只是朋友,很纯洁的,你明白吗?

    我不明白,如果是我,我只和一个人联系,或者南京大学的,或者武汉大学的,可章小蒲同时和他们联系着,每次寄信,全是两封。

    沈家白的信,是章小蒲的诗歌发表一个月后到的。

    是我取的信。

    看到沈家白的名字,我以为是同名,但落款的地址却让我明白,他就是二中的沈家白,因为上面写着,二中高三三班。

    是的,沈家白是二中高三三班的班长,是二中的学生会主席,是二中的高才生,是我们市唯一选拔到北京参加奥林匹克的学生,在选拔赛中,章小蒲落选,而他去了国外参加比赛。

    两个月前,这个让章小蒲念念不忘的男孩儿,如今,写了一封信来。

    淡蓝色的信封,图案是一叶小舟在海面上漂着,想必他是仔细选过的吧?因为沈家白是章小蒲的故人,这封信,我没有直接撕开,而是交给了章小蒲,虽然她说过我可以直接撕开,虽然她现在正和那个南大和武大的学生打得很热闹,可是,我还是交给了她。

    沈家白来的。我淡淡地说。

    章小蒲是一下子撕开的。

    而她撕那两个男生的信时我是看过的,用一把小剪子,一点点剪开,小心地抽出来,甚至,信纸她都是去学校的小卖部专门买来的最贵的、粉红的、带着香味的那种。

    但她对待这封信的态度却很野蛮。

    信封刹那间就被刷地撕开。

    里面是一封信,是沈家白写给她的!

    我看了一眼,然后就呆住了。

    多么好的字!飘逸的柳体!男生字写得好的人太少了,班里的男生写的字好像一堆苍蝇,嗡嗡地飞着,但沈家白的字在黄色的宣纸上,是那样的美。

    章小蒲只读了一页,然后就扔到了垃圾筒里。

    那只小狗的垃圾箱里,装着沈家白的信。

    无非是夸我写的诗好,想和我做笔友,哼,不就化学好点吗,指不定考得上考不上呢,你知道吗,沈家白的家庭环境不好,就一个妈,他爸和他妈离婚了,他妈还是一个纸箱厂的工人,你说,这样的人能配我吗!

    我没想到章小蒲这么庸俗,是的,她太庸俗了!她以为她住三层洋楼就有什么了不起吗?那还不是老人留下来的?那么,是不是,因为我们家有钱她才和我在一起的?

    用章小蒲的名字给沈家白写信了(2)

    同学中是有这个说法的,她是鸽子眼,只向上看,我是班里第一个穿耐克鞋的,我是第一个戴瑞士手表的女孩子,可是,我并不快乐。

    在看到别人看我的眼光变得异样后,我再也没有戴那块一万多块钱的表。

    而且,我不喜欢穿得华丽,只要白衬衣牛仔裤就足够了。

    可章小蒲说我,夕夏,即使你穿得这么普通,可是,你身上有种贵族气质。你知道贵族吧,即使没落了也一样是贵族。

    我不是贵族,我告诉章小蒲,我爷爷就一个木匠,我爸爸也不是工程师,只念到高中,后来他拉煤倒钢板挣了钱,我还告诉章小蒲,我不喜欢商人,特别是我爸爸,甚至,我恨他。

    因为,他的背叛让母亲越来越神经质。

    每次回家,母亲都要让我给父亲晒被子,她说,你爸爸喜欢有太阳味的被子,你爸爸喜欢手工的被子,我要再做几条被子给他。

    而父亲已经好久没有回家了。

    他出钱,给云锦办画展,而且,是在香港办画展。

    我说过不再用他的钱,可是我恨他,于是我只有拼命用他的钱。

    我一次次去他的办公室,不断地要钱,然后拉着章小蒲去挥霍,章小蒲喜欢什么我就给她买什么。我给章小蒲买过香奈儿的香水CD的口红,我不喜欢香水,我闻不了那种味道,我只喜欢简单的生活,可章小蒲喜欢,于是,我买给她。

    她就这样和我纠缠在一起。

    好像她是我的寄居蟹,她穿好看的衣服,用昂贵的化妆品,然后光彩夺目得让女生嫉妒。我用父亲的钱买来好友的虚荣。

    我已经接近于变态。

    唯一不知实情的是哥哥,他正在热恋中,并不知道父亲已经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他和我不一样,他喜欢华丽的生活,上大学第一年,父亲就买了跑车给他,他一个月的生活费至少是八千,他说,钱可以用来泡妞。

    我哥的女朋友三天两头换,每次寄来的照片都不同,他说,得让妹妹把关,因为,这是很重要的小姑子。

    我给予了她们全部的否定。

    他寄来的照片,我全都不喜欢。

    我对哥有一种依恋心理,从小我和哥睡一个屋里,哥帮我打架,因为父母极少管我们,母亲只管唱戏,父亲只管宠爱着母亲。即使我们和母亲发生争执,最后父亲一定会埋怨我们做得不对,他那时极爱母亲,对母亲万分宠溺。

    我看到他们一起唱戏,扮上相,换上戏装,分外的旖旎,我不明白这么相爱的人为什么会移情别恋,因为,他们爱得已经忘我。

    哥是我唯一的玩伴。

    我们去捉蝉,哥和面,然后把面黏在一根棍上,在夜里,我们手牵着手去黏知了。

    那是多么快乐的童年。

    十三岁,我来了例假,裤子搞脏了,学校里有男生笑话我,哥跑去打那个男生,把那个男生打得流血,哥买了卫生棉给我。

    哥不像我的哥,哥好像我的妈。

    倒是母亲,好像眼里只有父亲一个人,唱戏为他,做饭为他,父亲不回家,就永远不可能开饭。

    哥上大学走的那天,我关在房子里不出来,哥说,夕夏,哥还会回来的,咱俩还黏知了,行吗?

    我总是这么黏人,喜欢一个人就黏住他,没完没了。

    哥我说是块口香糖,黏上就搞不掉。

    我喜欢哥说话时的样子,像年轻时候的爸爸,大家管哥叫小马哥,因为哥又高又帅,眼睛眯起来时,就像周润发。

    哥像爸爸,长得好看,我像妈,长得一般。

    我给哥写信,报喜不报忧,我没有告诉他爸爸喜欢上了一个叫云锦的女子了,我没有说,我怕哥会难过。

    但我给沈家白写信的事我告诉了哥。

    我说,哥,我第一次给一个男孩儿写了一封信。

    是的,那是我的第一次。

    我把垃圾筒里的信捡了起来,在章小蒲从她屋里起来去削苹果时,我把那封信快速地拾起来装进书包里,然后,我借口不舒服回了家。

    用章小蒲的名字给沈家白写信了(3)

    母亲依然在窗口张望着,她喃喃自语:也不知今天你爸爸回不回来?

    爸爸已经半个月没有回家了。

    我也半个月没有回家了,学校里三模考试后放了假,我怀揣着秘密回到了家。

    回到家,我把自己关进自己的小屋。

    我的小屋,没有章小蒲小屋的华丽,同样是闺房,可是,却这样朴素而干净。我只有一张床垫子直接铺在木地板上,床垫旁边是好多歌带和书,墙角是我采来的干花和干草,我喜欢这些枯了的东西,不喜欢鲜花,我觉得这些干了的植物是有灵魂的,它们在我的房间里,闪耀着动人的光芒。

    我打开了那封信。

    我看到了第二页。

    还是淡淡黄的宣纸,还是好飘逸的柳体,沈家白写道:章小蒲,上次与你北京一别,竟然会常常梦到那个高个长发的女孩子,你穿红裙子真的很好看,对了,你喜欢席慕蓉吗?我特别喜欢席慕蓉的诗,当然,最喜欢的是这一首,送给你。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我的脸,腾一下就红了!

    太明显了,他在借诗抒意啊!

    是的,他喜欢章小蒲,肯定喜欢她,谁不喜欢她啊?她开朗明媚大方,她聪明可人风情万种,可是谁知道她虚荣她脚踩两只船!

    那封信,我读了又读,只感觉内心被什么燃烧着!

    一个大胆的念头在我脑海里闪现出来,我要给沈家白回信!

    用章小蒲的名字!

    因为,这封信是他写给章小蒲的啊。

    当这个念头闪现出来的时候,我的脸更红了,我这是怎么了?是因为看他们的名字并排在一起受刺激,还是觉得沈家白太出色?我说不清,我只知道,我要给这个叫沈家白的男孩儿写一封信了。

    当我写下沈家白这三个字时,我的手居然有些许的颤抖!

    沈家白,沈家白,沈家白。

    一遍又一遍,我默念着这个名字。多么美的名字!

    抱着那封信,我睡着了,睡梦中,学校后面的荷花池开了莲花,而其中最羞涩的那朵,就是我吧。

    初恋是一块青青的薄胎瓷,那么透明,泛着青(1)

    其实我的信非常简单。我就写了几句。

    沈家白:

    你好,收到了你的信,我非常高兴。

    还记得上次一起去竞赛的情景,仿佛历历在目,你也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你在竞赛上纵横驰骋的样子让人很难忘。

    谢谢你的诗,我很喜欢。

    落款,我写上了章小蒲的名字。

    然后,我留了家里的信箱地址,反正哥走后家里的信箱钥匙就交给我了,我不能让沈家白把信寄到学校去,我要让他寄到家里来。

    信寄出后,我乖乖地等待着。

    往绿色邮箱里投信的刹那,天空中传来好听的鸟叫,这是多么美丽的六月,合欢全开了,一朵又一朵,一树一树的花开,是一树一树的明亮与欢喜,我骑车时觉得特别轻松。

    上楼去听课的时候,三步两步就跑上去了,这样幸福的秘密,只有我知道——它有多么让人战栗。

    章小蒲依然和南大武大的两个男孩儿热切地联络着,他们纷纷给她寄来了复习资料和当地的考试卷子,这让她又得意了好久。

    我们的成绩,还是一个第一一个第二,此起彼伏。

    寄出信的第二天,我趁中午回了一趟家,母亲在午睡,猫在窗台上打着盹儿,我冲着它摆了摆手,然后拿出钥匙去开信箱。让我失望的是,里面空空如也。唉,也是,昨天下午才寄出去的呀。

    晚上在学校里吃过饭,我又回了家。

    天有点下雨,好在家离学校不过两公里的路程,我很快就到了家,然后没进家门,直接开了信箱。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里面,静静地躺着一封淡蓝色的信。

    心跳心悸心乱,我红了脸!

    拿了信,却忘记了锁信箱,跑出好久又回来锁了信箱,这封寄到新开路35号的信让我多么激动!

    我跑到绿荫下,舍不得撕开,是的是的是的,是沈家白的信。

    他的字,龙飞凤舞地扑入我眼帘,比从前的更好看,下面没写地址,而是写着,内详。

    内详。多么神秘,带着浓烈的喜悦和芬芳,后来,我看过毕飞宇写的《玉米》,玉米在等待着国梁的信时,也是这样的心情吧?她这样喜欢,甚至舍不得看。

    玉米不识字,为了看国梁的信,要一个字一个字去翻《新华字典》,有了爱情的女子,眼是西湖横波水,到处都是情了。

    我也和玉米一样,怀着同样粉红的心情。

    女孩子有了心事,会心跳,会脸红,会变得那样的不同。

    此时,我的心里装满了十万只风筝,飞着,飞着。

    我的脚步如此轻盈,空气中的小鸟叫声那么清脆,我的脸,红得似一只苹果么?

    小心地用牙轻轻撕开一小点,再细微地慢慢地打开。

    里面,是叠成一只青鸟的信。

    难得他这样细心,这样用心,这样动心!

    我小心地打开,还是那样淡淡泛黄的纸,这次,却加了红条,于是,多了无限的古典的意味。

    小蒲。他写道。

    这次,他居然舍去了姓氏。

    看着你的信,居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知道你的字有多么美丽吗?我简直不相信,这出自于一个女孩子之手!

    整整一夜,我没有入睡,一遍遍地看着你的信,这是那个喜欢的女孩子写来的信吗?这是吗?简直不敢相信。

    你知道我什么时候知道你的吗?

    你记得有一次你来二中参加五四演讲比赛吗,你拿了第一我拿了第二,那时,我就注意到你了。还有一次,一中二中搞比赛,你是啦啦队的队长,你站在一群女生中间,那样耀眼,那样光芒万丈!

    ……

    我看着信,心里又热又凉,热的是沈家白这么快回了信,凉的是这信却是写给另一个女孩子的,与我无关。

    看了一遍又一遍,我不知如何面对。

    是我自找的!

    初恋是一块青青的薄胎瓷,那么透明,泛着青(2)

    是的,从看到他名字的那一个刹那,就注定了这场错误吧,我知道沈家白,就和他知道章小蒲一样那么久!

    他各种竞赛总是第一名,他得过电视台组织的诗歌大奖,这个名字,在电台里听过好几次了!

    而于我,他只字不提,或许,他眼中,我不过是那只蛹,并不曾蜕变成蝴蝶,或许,我是一只丑小鸭,一切,那么一般,不值一提。

    上了晚自习,老师发了卷子,小测。我的心思,却全在那封信上。

    是回,还是不回?脑海里一片空白了,到底回不回?

    英语小测,是我的长项,但那次,我只考了八十五分,章小蒲九十八分,她总有这项本领,如何和男生热闹,都不会影响到学习。

    下了晚自习,拉着章小蒲去荷花池边散步,还有一个月就要高考了,到处充满了紧张的空气,而我心里,却只有那封信,那封关于章小蒲的信。

    她和我说,南京那个男生向她示爱了,你知道什么是示爱吗?她很得意,近乎卖弄地说。

    不知道。我说,我还没有开化呢。

    他说“我爱你”这三个字了。

    还有,她又说,他还寄来了好多雨花石,被我妈发现了,骂了我一大通,让我扔掉,我才不扔呢,我准备高考之后去南京找他,你和我去行吗?

    行,我说,我还没去过南京呢。

    和章小蒲说着话的时候,我几次想把沈家白的来信说出来,可看她说得这样热闹,根本容不上我插话。我看着她生动的脸,把要说的话压了下去,也许,她根本就不在乎沈家白的,是的,她不在乎!如果她在乎,她怎么可能把沈家白的信扔到垃圾箱呢?

    就让这成为我一个人的秘密吧。

    晚上,我在上铺,翻来覆去,打开手电筒,我再次读了那封信,读着读着,眼泪居然掉了下来,我这么心酸这么难过,为什么,他写的信不是给我?为什么?

    最后,我决定用扔硬币的方式来决定是回信还是不回。

    我知道,此信一回,我将永远再无回头路。

    在被子里,我扔了一枚一元的硬币,正面是回,反面是不回。

    当我扔出硬币的刹那,我后悔了。

    是的,正与反,我都要回。

    我喜欢他,不仅仅因为章小蒲夸过他,还因为,第一次看到那个名字,我就觉得似曾相识,如宝黛初会,这个名字,我是认识的!

    我不敢看硬币,祈求它是正面。

    当我拿手电筒照时,我发现,它是反面。

    这让我非常失望,可我知道,我是个固执的女孩子,管他反面正面,我就要回,就要回信!

    多年之后我确信那个夜晚是有生灵在看着我的,它一定提醒过我,不要回信,不要陷入那个僵局中,否则,付出的将是一生的代价!

    可惜,我是被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冲昏了头脑了,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我给哥写信说,哥,我好像是恋爱了。

    哥说,小孩子,你恋什么爱?你给我先考大学!

    可是,我的心是心猿意马,一次次地往外冲着,我拉回了一匹,还有另一匹。

    原来,初恋是这个滋味的。初恋是什么?一千个人有一千个答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初恋一定是最难忘的。

    初恋是什么,初恋是一块青青的薄胎瓷,那么透明,泛着青,泛着淡淡的晕,因为喜欢,因为欢喜到处都不一样,明知是错,我也跑不掉。

    我写了回信。

    即使是交流最近的复习重点,我也觉得如此芬芳,那一个个字,跳着舞而来。

    每天每天,我必骑车回家去取信,每天一封,准时地躺在我家的信箱里。虽然,信的开头,他必然是写上小蒲。

    我只迷恋信的内容,他把我当成了知心人,什么都要说,说班主任的嘴特别大,就迷恋新结婚的小媳妇,说班里的哪个男生脚特别臭,估计是香港脚,建议用香港脚药水。

    初恋是一块青青的薄胎瓷,那么透明,泛着青(3)

    我们这样写着,从风花雪月写到每天要做的卷子,哪里会有那么多话说呢?可是,却真的有。

    他给我的地址,光明道十四号,也是家里的地址,想必,他也是如我一样,是回家开信箱的吧?

    在周六的时候,我常常会骑车去光明道十四号,那是他的家,可是,我没有遇到过他。

    其实,我是去看他的。

    如果他走出来,我是否能认出他呢?

    写到第二十封信的时候,我去了二中。

    离一中十公里的二中,在远郊。

    坐三路车,我去二中。

    这是我第一次去二中,同样是省重点高中,二中的名气比一中还要大,因为每年都要出几个清华北大的学生,我是去看沈家白的。

    我们已经这样熟悉了,可我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

    他是知道我的,因为,他一直把我当成了章小蒲。

    下了公共汽车,我一步步走向二中,二中旁边有一棵高大的合欢树,整棵树开满花了,我在花树下站着,看门的大爷说,姑娘,你找谁?

    我不好意思地笑着,大爷,如果沈家白出来,请你告诉我。

    大爷微微一笑,好的,姑娘。

    六月的黄昏,我站在二中门口,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一件宽大的白衬衣,因为瘦,那白衬衣飞起来,好像一只鸽子在飞。

    等待的心情是多么紧张,出来一个人,我就会心跳一下,扭头看一下老大爷。他一直安静地笑着,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早就明了我的心思了吧?

    我的手指扭在一起,来回地扭着。

    脚下的土,已经让我来回搓得起了小堆,我试图哼首歌,比如正在流行的《同桌的你》,可我却张不开嘴。

    因为紧张,我的手心里冒出了许多汗!

    当白衬衣牛仔裤的翩翩少年走出来时,我呆了。

    我的第六感告诉我,是他,只能是他,真的是他!他说过他很高,说过他喜欢穿白衬衣和牛仔裤,他还说,他头发很长,总爱甩头。

    而他骑车出门的第一个动作就是,他甩了一下头。

    老大爷说,姑娘,这就是沈家白。

    他怎么能这么英俊逼人?他怎么能这样气质超凡?

    他怎么可以像金城武?怎么可以是我的春闺梦里人?!

    六月的风,吹起我的短发,我呆了,愣了,傻了!

    他怎么可以是沈家白?怎么能?

    太英俊逼人的男孩儿,有一种凛冽的冷艳气质,那样狂傲,却又那样帅气,淡淡的忧郁中带着让人心碎的美,玉树临风却又倾城倾国!

    我是跑着回一中的,然后呆呆坐在合欢树下,久久地,久久地,眼泪落了下来。

    我想,我是在劫难逃了,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沈家白,风吹着我单薄的衣衫,我一个人走在想你的路上,又温暖,又凄凉。

    唉,被说成PH值是7的女孩子(1)

    我病了,到学校就发起了烧。

    烧得很高,三十九度。章小蒲把我送回了家,妈说,烧这么高?叫大夫,打了退烧针。章小蒲把老师留的卷子给我,然后回了学校。

    半夜,我又烧起来,我呼喊着一个人的名字。

    在心里,我一次次地呼喊着他。

    是他,是他,是他。

    沈家白,我在叫你,你听到了吗?

    第二天早晨,趁着妈还没有起床,我去取信,那封信,静静地躺在信箱里。

    很厚的信,居然夹着一张他的照片!

    站在二中门口,玉树临风!

    我是一粒棋子,过了河,没路可回了!

    合欢树的枝桠伸进照片里,那么美那么美。我把照片轻轻地贴在脸上。沈家白,这是我,这是一个自卑得如毛虫般的女孩子,我喜欢你呢,你,喜欢我么?

    照片上的他还在看着我,我的脸红成一块大红布了,我的心哆嗦着,哆嗦着。

    我仍然在发烧,不,是我的心在烧了。

    是你,亲爱的,你这么美。我在心里轻轻地说着。

    那张照片,放在我的日记本里,日记里,一页页全是他了,都是一个人的名字,日记是带着锁的,那把钥匙,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沈家白,他来信也要我一张照片,我说,呵,不急的,等等吧,我要照一张最好的给你。

    我不能给他照片,我怕暴露真相。

    我们能见一面吗?他提了出来。

    我慌了,他居然要见面,如果见面,一切就完了啊。

    不,不能,绝对不能!我给他写了信,我们现在还有二十多天就要高考了,还是先冲刺吧。

    是的,我不能让他看到我,不能让他和章小蒲见面,否则,一切就全完了,这个秘密,能拖一天是一天吧!

    收到照片之后,我沉默了两天,我在犹豫,是否,我还要这样走下去,那么,这条道,什么时候是终点?

    难道,我最后就要拥有一颗破碎的心吗?

    两天了,我没有写信给他。

    我也没有去开信箱,而是在学校里拼命地学习,虽然翻着书,可大脑中却一片空白,我什么也记不住了。

    章小蒲让我跟她去荷花池,说武汉的男孩儿要来看她,因为放假了。

    章小蒲问我,夕夏,你说,我让他来吗?

    你想怎么办?我反问章小蒲。

    我想让他来。

    可是,我觉得不太好,你想,一是快考试了,二是来了之后家长老师怎么看?三是万一你真特别喜欢他还不乱了军心?

    也是,章小蒲踢了踢池边的小石头,可是,他说要来,我们已经写了好几十封信了,他家在北京,到我这也是顺路,来就来,有你陪我呢,你就是我的挡箭牌,如果我讨厌他就说你是我,如果我喜欢他,我就亲自站出来!

    天啊,我说章小蒲你也太阴险了吧?

    是的,她拿我当挡箭牌,她知道我瘦,长得一般,她知道男孩儿都喜欢漂亮的女孩子,可是,她怎么能这么做呢?

    就这么决定了!她打了一个水漂说,恋爱,就要付出成本的!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一个恋爱中的女孩子了,我要学会恋爱的本事。

    你哪里用学?我揶揄她说,你天生就会。

    可能是。她居然还很得意,有些人天生具有惹是生非的本领,我就有!那些男生,就和大苍蝇一样,专门盯漂亮的女生,哎,真没有办法。

    苍蝇不盯无缝的鸡蛋。我忽然觉得无法容忍她了,而且内心里充满了郁闷。

    好了好了,亲爱的,就算帮我的忙吧。

    看她这个样子,我又实在不忍心,而她哪里知道,我也乱成了一锅粥。

    周三回去取信时,我发现信箱几乎快满了!

    居然差不多有十封信,只有三天啊。

    就是说,沈家白一天给我写了三封信!

    打开信,都是急切的话语,章小蒲,你怎么了?你病了吗?还是家里有什么事情?为什么没有回信?

    唉,被说成PH值是7的女孩子(2)

    信里,还夹了几片枫叶!就是在北京香山玩时用塑料塑封的叶子,非常美丽。那枫叶的艳,竟让我差点掉眼泪。

    我再也不要控制了。

    趴在写字台上,我疯狂地给他写着信,是的,我要把自己这几天的压抑全告诉他,我是这么这么地想念他,可是我却坚决地说,不,我们不见面,高考之后再说吧。

    章小蒲的武汉笔友要来了,用她的话说,就是写诗的笔友。可她的眼睛里却闪着异样的光,我损她说,真是远来的和尚会念经啊。

    她拉着我去逛商场,然后买一条条裙子。

    借钱给我,她说,算我向你借的。

    算我支持你的。我拿出一千块钱,然后陪她去一个商场又一个商场去挑。女人总是少一双鞋子少一条裙子,我说。

    你嘟囔什么?

    我说做你这样的小女子真麻烦!

    那是你没有经历爱情!她头一昂说,如果你真心喜欢一个男孩儿,你也会的。可是,我很怀疑,你会喜欢一个男孩儿吗?

    我好像被她看穿了,脸红了又红,她是不是看出了一些端倪呢?是不是呢?

    不会,她又肯定地说,夕夏,你是中性人,PH值是7。我早就感觉出来了,男孩子和女孩子都会喜欢你,因为,你对她们构不成任何威胁。

    我是这样的吗?

    我居然被说成PH值是7!

    可是我是这样狂热地喜欢着沈家白,我是真的喜欢他。收到他的信,有时候我舍不得看,要放在书包里。初恋来了,就是一盏明晃晃的灯——照得人脸都红了,眼神也亮了,话语也少了,干事情会丢三落四,心里总有一团火烧着,下楼梯都想唱歌,干最累的活都觉得轻松;如果上述症状都有,那么,一定是在恋爱了。

    这是一本书上写的。

    那么,我也是在恋爱着了?

    回了家或下了晚自习,小心用剪刀剪了,然后仔细地打开,怀着忐忑和喜悦的心情。看完后,把信编上号,在很热的夜里开始写回信,屋子里的空气不好,我一边出汗一边写,一边写一边听齐秦的歌,是因为他喜欢齐秦的,他说他校园歌手大奖赛是得了第二名的,唱的是齐秦的《爱情宣言》,我便来来回回听《爱情宣言》,那忧伤的调子分外打动着我,我想,自己是迷恋上齐秦了。当然,我不能在纸上承认我迷恋上他了,毕竟,我们是纸上写来写去,甚至,彼此的声音都没有听到过。

    我哪里是PH值是7的女生,我是这样心思缜密的女生啊。

    那天我们挑了好几条裙子,其中最扎眼的是一条白裙子。收腰,大摆,章小蒲穿上犹如仙女,她非要一下买两条,我以为是给我一条,但她说,太喜欢了,要两条,替换着穿。

    而即使再喜欢这个东西,我也只会要一个。

    她和我不同,她如果喜欢一样东西,她总会买两份,衣服,同样的颜色同样的款式,她会买两件,就为了把那一件挂在衣柜里,她想,自己这么喜欢的衣服,如果坏了买不到了怎么办?

    所以,任性地买两件。同样的东西她很多,鞋子、发卡、袜子、内衣、长裤……许多人以为她只有一件,总之她的东西总是那么新,其实都是两件,她知道自己是个贪婪的人,可是改不了,一定要两份才觉得稳妥。

    那稳妥里,有一种隐秘的快乐。

    爱吃的东西更是这样,吃了以后,要买回同样的一份带回来,也许根本忘记了吃它,可是因为觉得心里稳妥。她总是这样。

    我知道,她喜欢的化妆品她总是买两瓶,售货小姐问她,自己留一瓶送人一瓶?她笑,不,我自己全用。可是,往往用不完,就换了牌子。这样的个性让她烦恼过,但让她改掉,却不可能。

    看了喜欢的东西,就蠢蠢欲动想要再来一份,总觉得一份坏了不知如何是好。所以,放任着自己买了很多相同的东西。

    最放肆的一次,她喜欢那种款式的衬衣,一下要了八件,八种颜色全买了下来,挂在衣柜里,像多胞胎的姐妹,没有任何的区别。

    唉,被说成PH值是7的女孩子(3)

    即使有了爱情,她也是和两个男人的爱情。

    其实她知道应该有取舍,但就是舍不得,两个男人,各有所长各有所短,放弃哪个都是心里的痛,而更可怕的是,她两个都爱。

    于是做着他们两个人的恋人,一半属于他,一半属于另一个。

    幸好,他们不知道,所以,她享受着两个男人的爱情,可是,并不觉得痛苦,失去一个才是痛苦呢,章小蒲太知道自己的性格,不会只和一个男人谈恋爱,那样太没有安全感,如果他不要她了呢?至少,还有一个男人在等她。

    这是章小蒲的性格,她必须要两份,即使是爱情。

    我曾劝她放弃南京大学的,因为她和武汉大学的男生已经很热络了,可是,她说,那怎么可以?

    我不喜欢她这种性格,可是她却很得意地说,夕夏,这说明我很有魅力也很有能力,我可以同时和几个男生交往,他们好像水果,完全是不同口味的,一个是香蕉,另一个可能就是芒果,我喜欢不同口味的男生。

    这怎么可以?我一问再问。

    这怎么不可以?

    她比画着裙子,然后问我,你说,我穿这白的还是粉的?她买了太多衣服,我站在一边,替她决定了,白的!

    我不喜欢穿裙子,只喜欢穿牛仔裤,各种各样的牛仔裤,那里面,有无限的风情。

    好,那就穿白的。

    从那天起,我知道章小蒲是个太自私的女孩子,甚至,她都没有让我试一试。

    倒是那个老板说,让这个女孩子试试吧,也许,她穿更好看呢。

    镜子中的我,瘦而且高,脸色稍显苍白,我想象不出我穿裙子的样子,章小蒲嘲笑我,别让她穿了,她都没有胸,穿上也撑不起来。

    三十多岁的那个女人说了章小蒲一句,你怎么知道她穿上不好看,这个女孩子蛮有气质,况且这条裙子是波西米亚风格的……章小蒲根本不听她的,付了钱拉起我就走了。

    第二天,武汉大学的男生到了。

    陈言。当这个叫陈言的男生出现在站台上时,章小蒲几乎惊叫了一声。天啊,他太矮了。

    陈言给章小蒲寄过照片,可是章小蒲没有给他寄过,照片上的陈言还是很好看的,但从火车上下来的陈言只有一米六七的样子,章小蒲惊叫着,我的天!

    她立刻说,夕夏,你说你是我,听到没有?千万别说我是章小蒲。

    反正我的一切你也了解!她在后面推着我。

    而一米七二的我站在陈言的旁边的确有些滑稽,我看到他的汗都流了出来!

    你好,我说,我是章小蒲。

    天知道我为什么要替章小蒲说这个谎话。

    我是陈言,你和我想象中不太一样,他说话有些紧张,而且,根本没有看章小蒲一眼,看来,这是个老实人啊,放着大美女不看,却偏偏死盯着我,我却一点感觉没有。

    提前订了饭店,我们还是决定一起吃个饭。

    一路上,陈言都和我并肩走着,虽然比我矮,可是他还是表现出了相当的热情。

    倒是我十分不安,这叫什么事啊?

    而章小蒲这个家伙,在后面居然偷偷地笑。

    我们点了六个菜,在一个叫丽晶酒店的小饭店吃的,靠窗,外面可以看到湖水。

    你们这真美。陈言说,你信中提到过多次你们这个城市的大海,你说我来了一起去看海,其实,我是为了看你才看海的。

    他一直这样深情地对我诉说着。

    我的天!通过陈言的语气,我可以了解到,章小蒲在信里已经和他火热到什么程度了。

    哦,我淡淡地回应着,因为实在猜不出我要接什么样的话才会不露馅。

    那顿饭吃得很尴尬,章小蒲一直在暗笑,我看得出来她很得意,她的白裙子上溅了菜汁,她惊叫着,然后冲进卫生间。

    陈言说,这谁呀,你们同学呀,太轻浮了,我不喜欢她的长相,一脸风尘样,根本不像个学生。

    唉,被说成PH值是7的女孩子(4)

    天啊。他哪里知道,这个他看不上的、尖叫的女生就是章小蒲,就是与他鸿雁传书的人啊。 百度搜索“书农”或“书农在线书库”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完本小说。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书农在线书库,提供经典小说刺青免费在线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