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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语诡秘档案在线阅读

最新章节:第十三集 金娃娃 作者:夜不语  回本书首页  小说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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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头,一层层的被堆积了起来。一条宽敞的大河旁坐满了无数的小孩子,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不知道为什么,我坐在河边。不断地将身前的石头一层又一层的叠起来,可是每次一堆到第五层,石堆就会莫名其妙地垮掉。身旁的孩子也在堆着石头,椭圆形的鹅卵石被他们整整齐齐地排列着,有的人堆到了十三层,而有的人只堆了两层就垮掉了。我用迷惑的大眼睛打量着四周,那些孩子我一个也不认识。为什么自己会和他们在一起?,为什么自己一定要在这里堆石头?

    我用力地甩着小脑袋,虽然自己才五岁,但是大人们都说我机灵,想这么简单的问题,应该是难不倒我这个天才才对吧!可是自己却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就开始在这里堆砌石头了?究竟堆了多少次了?究竟成功过没有?似乎已经过了很久了,爸爸和妈妈,为什么还为来接自己?

    为什么别的小朋友穿着打扮那么奇怪?有些人似乎穿得破破烂烂的,还有一些人的衣服,只有在电视的古装片里才见识过。

    这一切的一切,完全都理不出任何的答案。

    不堆了!我气鼓鼓地嘟着嘴巴,决定自己给自己下班放个长假,但是双手,却丝毫没有因为大脑下达的命令而停止下来。

    左手将顺手抓起的石头递给右手,右手又一层一层地将石头叠起来,如同不知疲倦的机器手臂。不但如此,自己居然不会饿,甚至没有手接触到石头的感觉。

    五感中,似乎只剩下了视觉。身旁的大河,奔腾地快速流过,自己听不到。河边特有的淡淡腐臭以及泥土的气味,自己也无法嗅出来。

    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石头再次叠了上去,叠到第五层。果不其然,当最后一颗石头叠起来的时候,整个石堆在刹那间崩塌了。

    “嘻嘻。”

    突然听到背后有个银铃般的笑声,很悦耳。猛地转过头,这才发现身后不知何时走过来一个小女孩,一个很漂亮的小女孩。大概和我一般的大小,大大的眼睛,穿着白色的短裙,脸庞白皙没有血色,长长的黑发在河风中一荡一荡的,却不会被风吹得很散乱。

    她正笑着,眨巴着长长的睫毛,细声细气地说道:“你这样堆,是永远都堆不好的!”

    “难道你就知道该怎么堆?”我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丝毫没有因为她是美女就特殊待遇,毕竟人人都喜欢美女的。

    “人家当然知道。”女孩子狡猾地说:“如果你陪人家玩,人家就教你。”

    “不要。”我嘟着嘴巴,毫不犹豫地拒绝。

    “为什么?”女孩急了起来。

    “爸爸不准我和陌生人一起玩。”我指了指周围。“附近有那么多人,你随便挑一个当我的替死鬼好了。”“我已经试过很久了,但他们好像都听不到我的声音。”女孩沮丧地摇着头,“很久了,也只有你能和我说话。”我挠着小脑袋,“你在这里有多久了?”

    “不知道,有很多年了…吧。”女孩的脸上划过一丝迷惑,仿佛时间长得就连自己也忘掉了的样子。

    “你爸爸妈妈呢?”

    “不知道。”

    “那这里是哪里?你为什么会到这里来?”我问出了一直以为最关心的话。

    女孩这次却回答得很流畅:“我不清楚。不过,你又为什么到了这里呢?”

    我苦笑起来:“不知道。”

    说完,我俩望着对方,开心地大笑了起来。

    “我叫穆红思,以后叫我红思就好了。”好不容易笑完,女孩大方地伸出手来。

    我迟疑了一下,将右手递了过去,“我叫夜不语,以后叫我夜哥哥就好了。”

    “不害臊,明明你比人家小。”红思圆圆的脸上再次绽放开笑容,“以后我就叫你小夜得了。”

    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哼了一声,算是默许了。

    女孩偏过头去做出可爱的沉思状,然后猛地一拍手道:“对了,小夜,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对方的名字了,对吧?”

    “对啊。”我点点头。

    “那我们现在应该不算是陌生人了哈?”

    “理论上,应该是吧!”我为难地摸着鼻子。

    “那我们就可以一起玩了。”她一把又拉住我的右手,完全忽略了我的个人意愿,用惊人的蛮力将我拉走了。

    就这样我开始和她一起玩耍。不管我要什么,似乎她都有办法给我变出来。

    有一次我在河边看到蜻蜓,绿色的,无声地从附近飞过。我好不容易抓到一只,呆呆地看着它在自己的指缝间挣扎。那绿莹莹的眼睛如同宝石一般发亮,很美。

    “喜欢吗?”红思坐在我身帝,微笑着问。

    “嗯。”我点头。

    第二天,她递给了我一个小小的布袋子,“送给你。”

    我疑惑地打开一看,顿时吓得将整个袋子都扔了出去。里边满满地,装得全是蜻蜓的眼珠子。绿莹莹的,带着愤恨的怨气,直愣愣地从布袋望向自己。

    我从来就没有感觉过饥饿,也不会想上厕所。期间,自己也试图和别的小朋友说话,可是除了红思,真的没人理会自己,就算将他们摇倒,他们也会像个不倒翁一般,爬起来继续堆石头。

    我也常常问红思,将石头堆起来不会倒下去的方法。

    红思总是微笑地将话题岔开,有时候实在岔不开,就开始大哭,用感染力十分惊人的伤心语气抽泣道:“小夜知道了一定会离开人家,到时候人家又要孤孤单单的一个人了!”

    这时候,我就一定要学着大人的语气诅咒发誓,说就算知道了,自己也一辈子都不会去用,绝对不会离开她。

    她立刻摇头表示不信,然后我就伸出右手小指要和她拉勾。

    就这样折腾了好几次,最后,她终于在和我拉了十次勾后,忍不住将那个方法说了出来。

    我暗暗地记在了心底,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那么在意,但是,五岁的自己确定对一个同龄的可爱女孩,动用了五岁孩子本不该有的心机。

    河床延伸在视线里,似乎没有尽头,而对岸也是朦胧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

    而这里,似乎也完全没有白天与黑夜的区别,只是每到一个特定的时间,红思就会慵懒地伸个懒腰,说已经到晚上了,她要回去睡觉了,然后便跑得不见了踪影。我也就干脆将那个时段定为了晚上。

    当晚,我按照她教我的方法将石头堆砌了起来。

    叠到第五层,将最顶上的那块石头小心翼翼地放了上去,虽然听不到也感觉不到心脏的跳动,但是,应该是很紧张吧!我死命地闭上眼睛,过了许久才缓慢地睁开。

    石头,果然没有像从前那样垮掉。

    猛然,一道刺耳尖叫传入了耳膜里,红思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跟前,她绝丽的脸上带着愤怒,也带着一丝丝的惊恐、惆怅和痛苦。

    “小夜,你说过不会用那个方法叠好石头的。”

    我脸色发红,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骗人,骗子。”晶莹的泪水从她明亮的大眼睛里流了出来。

    不知是不是错觉,我感觉她的声音在变谈,越来越谈…

    “小夜,为什么你一心想要离开我?我不会放你走的,总有一天你还会回来。”

    红思的身影也开始朦胧了起来。

    “小夜,你这个骗子!你是我的,我对你那么好,为什么你还要走?为什么你要丢下我?那么多年的孤独好不容易才有了一丝希望,为什么你要走!”她试图抓住我的手臂,但是什么都抓不到。我的视线里,她的声音和身影都在剧烈的变形。眼前猛的一黑,接着散发出刺眼的光芒。

    光芒的另一头,爸爸和妈妈焦急的脸庞缓缓露了出来…

    引子二

    在记忆的长河里,曾经隐藏过一些事情。只是由于记性实在过于深刻,反而不自主地遗忘掉了。

    金娃娃的事情也是如此。

    那时候我只有五岁,家里很穷,父母为了躲债,便带着我跑到了蜀地某个小乡村住了下来。

    记得家附近有一个条大河,叫做养马河来着。河有十多米宽,水流湍急,再加上河水里含有极多的褐色沙土,让人乍一看有种诡异的感觉。

    听人说,这河里不明不白淹死过不少人。

    于是常常听村里的老人们唱道“:养马河呀养马河,你究竟要吞下多少条性命才会平静?”

    大人们虽说不怕,但是暗地里都叮嘱孩子们少去河边玩。而一到晚上,也会刻意地绕河岸而行。但小孩的心性,又有几个是乖乖听话的?

    我家里的人很忙,也没太多时间管我,于是我常和几个不安分的朋友们去玩。

    但夏天的一天,终于出事了。

    那时正值农忙,伙伴们都提着小兜跟在割稻穗的父母后边捡麦粒,我找不到人陪自己玩,便独个儿去了河边。

    清风不断地抚过河岸的青草,一片安详的景色。我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并瞅着脸旁的一大群蚂蚁,吃力地将几只苍蝇搬到洞里去。

    这时,一个轻柔的声音开始唤起我的名字。我立刻被它吸引住了,站起身来并四处找这个声音的来源。

    “小夜,过来,小夜,快过来…”

    这若有若无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但它却来自河里。

    可能是新生牛犊不怕虎吧,我非但不感到害怕,还大有兴趣地一步一步身河里走去。突然,一双手拍在了我的肩上。

    “喂,鼻涕虫,今天你竟敢一个人来!”回头一看,竟是小航。

    小航是我邻居家的孩子,比我大两岁,是个很霸道的家伙,昨天我们才因为争夺河岸使用权而打了一架。

    我承认,我是使用了一种不太公平的多数教训少数的战术,不过参与者都是平时被他欺负得很惨的弱小孩子||偶尔也该让他们发泄发泄吧!

    那场战役的结果,是小航在一群愤怒的孩子的轻微体罚下哭起来。他一边往家跑,一边喊着要报复。

    刚才,可能是他看我一个人去了河边,就不怀好意地跟来了。

    我被他一拍之下,顿时清醒了很多。但下意识地首先想到,哎呀,裤子全都湿了,这次要被老妈打屁股了,因为我家里人也是不允许我到河边玩的,一时竟也没想到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了河水里。

    “昨天有胆打我,今天倒栽到我手里了,看我怎么收拾你这个小娃子!”他见我不睬他,便蹬了我一眼,恐吓道:“把你推到河里去游游泳倒也挺有趣的,喂,你愿不愿意啊?”

    “这哪个愿意的!”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心想这次惨了。但依然不动声色,满是鬼点子的小脑袋在一瞬间不知转了多少转,突然心生一计,说:“别烦我,我正在找东西,你看到在那儿有个金色的亮点没有?可能是宝藏哟!”呵呵,这种移花接木的小把戏,也只能用来对付孩子。

    大凡男孩子,不管品性如何,都有种英雄情结,他们总爱幻想着自己如何如何历险,但大多都是为了寻找宝藏。

    果然他上钩了,凑过头来好奇地问我:“在哪!”

    我指着不远处说:“就在那儿,你看不见?”

    “啊!看到了!是个金娃娃,还是活的。天!它在向我抬手!”他大叫起来。

    我一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什么也没有嘛,不禁暗笑起他说是风就是雨,想像力太过丰富了。

    但他却又并不像在说假话,就像他真的看到了一样。

    小航顺手抄起身旁的一根树枝伸到水里,嘴里犹自说道:“我要把它捞上来。"真是个疯子!我一边想,一边准备趁他不注意时溜掉。

    只听他又叫道:“哈,它咬住了!好家伙,力气还真大!”

    这时怪事出现了,树枝为断地晃动着,似乎在另一端直伯有什么在挣扎,带着小航也摇起来。

    我揉揉眼睛,但插入水里的那一段树枝上还是什么也没有。

    “我快要拉不住它了,鼻涕虫快来帮帮我!”他被一步步往河里拉,有只脚已经踏入水里。

    我微一迟疑,但抱住他的身体向后用力。好家伙,尽管我使足全身的力气,也不能将他拉回分毫。

    一分钟过去了,情况依然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渐渐被拉入河里的人中多了一个我。

    眼着快干的裤脚又被打湿,我急道:“快!快把棍子扔掉!”

    “我…我放不了手!”他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

    “这怎么可能,你再不扔掉我可要放开你了!”我盘算着这是不是他用整我的又一新方法。

    他却恐惧得叫起来:“不!不要!”

    这时树枝的另一端用大力猛地向下一插,我俩大叫一声,双双落到了河里。

    我昏了过去,感觉中似乎自己在不断地往下沉。

    突然身子一轻,在无穷的黑暗中出现了一道亮光,我挣扎着向那道光芒游去。然后…我醒了。

    眼前有一张张关切的脸,老爸不断地在房里踏着步子,而老妈正暗自啜着泪。众人看我醒了过来,都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二狗子呢?我家二狗子没和你在一起?”还没等谁人开口,一个中年妇女急切地问道,这是小航的妈。

    “他说有金娃娃,就拿树枝去捞,我拉不上他来,就和他一起掉到河里…”我怯生生地说得不知所云,但也大体上描述出了一个事实。

    小航的老妈尖叫一声,晕倒在地上。

    第三天下午,在养马河的下游找到了小航的尸体。

    同时我也知道了,自己是在中游被一个网鱼的村人,用渔网偶然网起来的,在当天晚上,父母开了一个只有他们两人的仁义,最后决定为了我搬回城里去。

    这一走,我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也许是内心深藏的恐惧阻止着自己吧!我常常在想,那天为什么死的是他而不是我?

    他口里所说的金娃娃叫的是我的名字,可能那天死的原本应该是我才对,而他却做了我的替死鬼。

    …

    第一章假活

    有人说时间就是一条河流,在那条河流里,记忆如同沙砾一般被流水冲击、磨损,最后消逝得只剩那么一点影踪。

    恐怕正是如此吧,至少我就不敢非常理直气壮地大声说,从小大到,我所有的事情都记得一清二楚,甚至远房老姐在三岁的时候抢走的那个苹果。

    毕竟五岁半以前的事情,我真的不记得了。而且一开始回忆就头脑发痛,似乎,大脑是有意地在隐藏这段落记忆。

    但是,该来的终究挡不住。或许命中注定我一定会再次回到那个地方,将五岁半以前的疑惑探个结果吧。

    记得这个故事的开始,正好是二月十四号,也就是所谓的情人节。

    那天我起的不算早,洗漱完毕后,已经是下午两点了。让佣人煮了一杯咖啡,随便吃了几口土司,然后就无聊地出了门。

    大街上完全没有情人节的气氛,满街游荡的都是些影只形单的单身游魂,我承认自己也算一个,毕竟情人节,根本就不会属于我。

    至少我不是那种有心情以为有情调,乖乖地等着女友送巧克力的雄性生物,何况,十八岁半的我,根本还没有交女友的打算。

    林子那么大,何必要一棵树上吊死呢?

    这番话,引自于我一个单身友人的自我安慰。

    和寒假的每一天一样,我很郁闷地度过了。晚上不太想回颇为冷清的家里,便找了家西餐厅,随便点了几份菜,心不在焉地吃了起来。

    突然觉得身后老有一个视线,在若有若无地打量自己,这种得到科学验证的第六感,我还是极为信任的,于是我若无其事的回头打量一番。

    这个西餐厅的人很少,灯光也不是很明亮,可以隐约看到隔着两个桌位的地方,坐着一位年轻的女性。

    虽然看不太清楚,但是根据脸部的线条,应该不可能丑到哪里去。

    感觉得到她的视线很有穿透力,在我回过头的一瞬间,不但穿透了我,而且穿透了和我直线距离足足有二十米的墙壁,不知道垂直投射到了宇宙的哪个位置去了。

    我笑了笑,摇摇头继续吃着面前的食物。

    不久后,身后的那个美女终于忍不住走了过来。让我惊讶的是,她的手里居然拿着盘子、叉子和刀子。

    面对一脸诧异的我,她坐了下来,脸上绽放出笑容,冲我问道:“帅哥,你的饭菜看起来很好吃,我可不可以吃一点?”

    我抬头向她看去,视线刚一接触到她的脸庞,就愣住了足足零点九六秒。

    这个美女我居然认识,是前段时间突如其来的转校生,叫做赵韵含,似乎是个对古怪灵异事件很感兴趣的美女。而她本身,也缠绕着一层又一层的神秘,让我猜测不透,和我经历了一件十分古怪的事情后,又突然地转学走人了。

    我不置可否,而这美女也不客气,丝毫没有淑女形象地坐下,拉过我的盘子将大块的牛排切下,分到了自己的盘子里。

    她闷着脑袋吃得很欢快,其间还模糊不清的介绍自己,最后递过来一张名片,上边写着:展京大学大三民俗系赵韵含。

    这家伙,前段时间还是我的同班同学,什么时候又变成大学生了,还就读什么民俗系,俗话说女人善变,但也没见过这么善变的女人,没多久就连身分都变了。

    她狂风般地将盘子里的东西卷入肚子里,顿时又淑女起来,很优雅地用纸巾将粉红色的、稍微有些噘起的可爱嘴唇擦拭干净,又冲我问道:“帅哥,可以借你的手机用一下吗?”

    我瞪了她一眼,默不作声的将手机递给她。赵韵含拨了一个号码,不久后从她的身上传出一阵悠扬的音乐。

    她嘻嘻笑着,知得很狡猾,将手机还给我,然后从自己的初兜里掏出一个电话在我眼前晃动。

    “人家现在已经有你的电话号码了,帅哥介不介意以后和人家多交流试试?说不定以后情人节,就不用形单影只的一个人蜷缩在某个黑暗的西餐枯里,眼睛发出野兽般噬人的血红目光,盯着四周成对的狗男女了!”赵韵含的这番话声音虽然不大,但是也绝对不小,在安静的餐厅里,似乎附近有不少的狗男女听到了,以某种奇异的眼神向我望过来,脸皮厚如我,也稍稍地有一点点的变色。

    我深呼吸,强忍着想要将桌子掀翻的冲动。

    玉皇大帝,本来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已经够可怜了,为什么还要让我遇到这种讨人生气的生物!

    “韵含,你究竟在搞什么鬼?”我的嗓音虽然很低沉,但是却发音清晰。

    “没什么,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我当然和世界上千千万万的单身游魂一样无聊,所以起床后就喝了杯咖啡,吃了几口土司,跑到大街上游逛。”“然后呢?”

    “然后,我一个人跑到这个西餐厅来吃晚饭。”

    “再然后呢?”

    “再然后,我猛然发觉自己出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带钱包。”

    “所以呢?”

    “所以我就谎称自己的男友还没有来,让服务生倒了一杯免费的柠檬水,然后一边喝一边想着解围的方法。毕竟那么走掉的话,实在太有损作为淑女的我的面子了,而且碰巧,我可怜的肚子也开始饿了!”我冷哼了一声:“我看不是在想解围的方法,而是在找替死鬼吧。”

    “换个说法也可以,总之我立刻就看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出现了。”

    赵韵含的脸上丝毫没有尴尬的神色,这个女人,就某种意义来说,恐怕比我想像的更不简单。

    “我可不是白马王子,我是黄种人,白不起来。”我的声音像是掺了水还没开始煮的米,又硬又冷。

    赵韵含噘着嘴巴,将尾音拖的长长的:“没风度,你以前不是说要娶人家吗?”

    我听得差点晕倒,这件久远到发臭的玩笑她居然还记得,我大摇其头,“那是以前。当时你是我的同学,我还以为你和我差不多大,谁知道你居然用险恶的手段,隐藏了自己的真实年龄。”“哼哼,大三的姐姐是吧,应该有二十岁以上了吧,我夜不语死也不会娶比我大的老女人!”

    “什么老女人,说得太难听了!”她的脸上终于蒙上了一层薄霜,“孤陋寡闻,难道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称为‘跳级’的途径吗?

    “你也跳得太远了,我又不是傻子,当然不信。”我故意偏过头去。

    她恨得用力盯着我,突然,又笑了,问道:“小夜,你听过‘金娃娃’的传说吗?”

    “金娃娃?”我皱了皱眉头,“你是指养马河畔那地地域的传说?”

    “不错,你果然知道。”赵韵含高兴起来,“我是民俗系的,最近正准备写一篇半球‘金娃娃’这个迷信传说的论文,所以想顺便走一趟养马河,看能不能收集到什么有用的资料。阿夜,难道你一点都不好奇吗?”

    “完全不!”我虽然说回答得很决断,但是行动上依然透露出些微的迟疑。

    赵韵含像是很有把握,递给了我一份资料,然后上了起来,走了几步又回过身,轻声道“这些资料仔细看看,如果真的有兴趣的话,就打电话给我。”我麻木的用手握着资料,心潮不断地起伏,不知为何一时间竟然头脑空白,呆愣住了。

    所谓“金娃娃”,是养马河流域的古老传说,具体流传的时间已经长远到不可考证了,而版本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

    但最具代表性的,归纳出来,也不过三种而已,因为自己所住的城市离养马河的下游不过一百多公里,所以我也有所耳闻。

    第一种流传是,“金娃娃”是定期的暗号。

    唐朝的时候,曾经有个富可敌国的商人因为财大势大,最终被朝廷陷害。

    那个商人也不是个简单角色,他敏锐地嗅到了家破人亡的味道,毅然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暗中拨调到养马河畔的某个地方,在那里修建了一座庞大的地窖,自己也紧跟着携妻带子逃往那里。可惜在半途上被官府抓到,死在天牢中。

    据说临死的时候,他在一个颇为照顾自己的小狱卒手上写了六个字:养马河金娃娃。并告诉他,如果能解开这个谜,自己一生的财产就归他了。

    根据这个流言,一千多年来,无数的寻宝者将养马河一百公里的流域都搜索了无数次,可是却什么都没有找到。据说,那笔宝藏至今都还静悄悄地躺在养马河的某个位置,等待有缘的人去将那扇腐旧的大门敝开。

    但就我的判断而言,这个传说,恐怕是最没有根据的一个。毕竟,传说里没有提到具体朝代,人物的具体名字,也不知道究竟是不是真有其事,作曲那六个模糊的关键字,根本就是空口说瞎话。

    第二种流言说,“金娃娃”是一种水鬼。

    养马河畔有一种特有的风俗,叫做“射将军箭”,是小儿拜干爹的一种形式,又称“找保保”。

    当时因为缺医少药,小孩不易带大,而且因为就住在河边,常常有孩子在河畔被水淹死,父母认为小孩犯“关煞”,须要寻求保人。

    “射将军箭”是在路旁桥头或者说庙前,设香案摆酒菜,以柳枝为弓,红绳为弦,遇上第一个过路人,不论富贵贫*,即请饮酒,说明用意,然后射箭,认作小孩子的干爹,还要求干爹为孩子取一个含吉祥长命寓意的名字。

    最后,赠送腰带给干爹,含意是拜托把孩子带好,干爹也有赠送钱物给孩子的。不过,此种干爹多是过后不认,老死不相往来。

    第三种传说,“金娃娃”是养马河畔的水神。

    从千多年前直到民国时期,养马河畔都有打醮的习俗。所谓的打醮,就是指从前遇到水灾、旱灾、火灾时,都要请僧道作洁,求水神“金娃娃”赐福禳灾。

    据说打醮的内容分为清醮、火醮、九皇醮等。打醮求雨一般在龙王庙举行,所做法事除一般程序外,还要耍水龙,捉旱魃。

    民国时擦耳岩打醮求雨,曾将狗打扮成人形,用人抬着游街,我小时候曾经看到过,被那些人滑稽的模样逗得捧腹大笑。

    当时我坐在爷爷的肩膀上,兴致昂然地听爷爷说,这是为了讨口风,所谓“笑狗天下睛”的吉利,以祈求达到求雨目的。当时自己还不太懂,只是看到最后游街过来的“金娃娃”雕像时,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那雕像是个穿着红色肚兜的孩子,看不出男女,也看不清楚样子。

    应该算很可爱吧,但当时我却直觉的感到一般寒意,三伏的天气里,又冷又怕地差些将爷爷不多的头发也扯了下来。

    大致来说,这三种传说都和养马河有关,里边的许多特殊方法,也只在养马河流域流传。应该在曾经的某个时段,发生过什么现在已经无法考证的真实事件所以才造就了现在别具一格的风俗习性。

    我从回忆中醒过来,心里不知为何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微微迟疑了少许,这才打开文件袋,将里边的资料抽了出来。

    没过多久,我便将上边的东西看完了,皱了皱眉头,我苦笑了下。

    这份资料不长,只有寥寥三页,上边提到的事情大概都一样,说的是养马河畔最近十三年来,有许多在河里淹死的孩子,在确定死亡后的第三天突然活了过来。

    当然,也不算是完全活了,医学界秘密地对他们进行了观测,那种“假活”状态很短,只有十秒钟的样子,并且完全不带有心路和脉动,脑电波也没有任何反应,根本就是死人的样子,但是那状况,也不能算是单纯的肌肉收缩造成的条件反射。

    因为那些死后几天,又活过来的十多秒的孩子,猛地睁眼睛,嘴里不知道在咕哝着什么话,然后便彻底的死掉了。

    有人将那些尸体说的话录了下来,居然惊奇地发现,每个尸体的发音、声线都完全一样。也就是说,他们根本就在说同一句话!

    但究竟是什么话,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定论。

    这是巧合吗?不可能,古埃及曾有一句谚语说,第一次的相同叫做幸运,第二次的相同叫做巧合,而第三次的相同就是必然,不会有任何东西相同了三次后,仍然是巧合。

    资料上记载,自从引起了医学界以及其他各种生命和神秘研究机构的注意后,这种对死亡录间的记录就没有停止过,现在至少已经有了接近六十多个案例。

    这么多的案例都呈现了相似的结果,那么究竟预示着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我苦笑的更大声了,这个赵韵含,每次出场都别出心裁。

    不过,她还真的非常清楚我的底细和爱好,送这种礼物给我,难道我还能拒绝得了吗?不可否认,我是真的感觉好奇了起来…

    第二章三途川

    带着百分之四十九的不安,第三天一早,我还是和赵韵含去了养马河。

    此前,我通过二伯父夜轩联络到展京大学,也确定民俗系大三确实有个叫做赵韵含的女学生。在学校给我传真过来的照片里,我却到了另外一个人。

    照片里的赵韵含是短发,带着一副金丝眼镜,右脸颊上还有一颗硕大的、偏离位置零点零零一毫米的美人痣。

    说实话,虽然她长得不是惨绝人寰,但是也够惨不忍睹了。再傻的人也判断得出,出现在我眼前的赵韵含,和民俗系大三的赵韵含,根本就是两个人!

    车上,我将那张照片递给正在开车的某位美女看,她只是瞥了一眼,毫不在意地笑道:小夜,这就是你不对了,居然会跑去调查人家。“”解释。“我嘴里淡淡地吐出两个字。

    她嘟了嘟嘴巴:“最近我去了韩国一趟,跑回来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晕倒!她以为自己在骗鬼啊!如果现代的整容术可以把人从天可怜见的恐龙,彻底变成绝世大美女,恐怕韩国早就人满为患了。

    我也懒得再揭穿她,既然这家伙不愿说真话,也不介意她满身神秘的阴影再多描黑一点,只要和她在一起时间多了,哼,总有一天我会搞清楚。

    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车窗外的景色不断模糊地划过,不久后出现一条宽十多米的白色河流。激流不断地冲击在河床上,发出“啪啪”的刺耳响声。

    “小夜,你看那块碑。”赵韵含突然停下车,指着不远处的石碑道。

    我抬起头,视线里立刻充满了碑牌古老的身影。

    这个石碑立在这里已经不知道有几百年了,爬满了黯绿色的苔藓,不过上边的字还算清晰。整个碑面上刻着硕大的三个字:“三途川”。

    有趣!我带着好奇的心态走下车,来到石碑前。

    几百上千年的风吹雨淋,似乎没有将碑上的刻痕完全剥掉,整个碑是用附近养马山上出产的一种大青石雕刻而成的。看得出雕工非常精细,应该是出自当时的名家之手,只是找遍了整个石碑都找不到作者的名字。

    碑整个高度约有两米,石碑下压着一头古怪的生物。

    我蹲下身子,这才看清楚,那怪物长着长长的鱼身,上半身是人的形状,它撇开尖利的牙齿,强壮的身躯上披附着青色的鳞甲,左手拿着一把奇形怪状的矛,右手举着一把人面的盾牌,看起来十分铮狞恐怖。

    看情况,这东西应该是一种水中妖怪。难道是夜叉?

    我皱着眉头用手摸了摸妖怪的脑袋,然后摇了摇头。

    不对,虽然确实很像夜叉,但绝对不是夜叉。这种妖怪,自己从来就没有在任何书籍文献上见到过。

    一旁的赵韵含见我满脸疑惑,轻声解释道:“这就是金娃娃。”

    “金娃娃?”我诧异地回头盯着她,“这么说,这个三途川,也是养马河的一条支流?”

    有文献记载,养马河流域一共一百公里,然后在养马村附近分为了四条支流,最后流入长江。

    赵韵含赞赏地点点头,问道:“阿夜,你知不知道什么是三途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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