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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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拿起小包,深黑色、黏糊糊的肉发出的气味让她感到恶心。她把一只手放到肚子上。

“勇敢些,勇敢些,我的孩子,懦弱者的祈愿是不会得到满足的。”

女孩点点头,咽下口水,抑制住恶心。皂头打开房门,她从门槛上迈了过去。

“再见,愿上帝保佑你。”皂头说,然后迅速关上门。他站到窗前观察女孩,眉头紧蹙,像两道怜悯的波浪,舌头不停地舔着上牙床上一颗斑驳的金牙。他看见女孩俯身去摸沉睡的狗,那条狗在她的抚摸下睁开一只泪汪汪的眼睛,眼角糊着厚厚的绿色黏液。她伸出手摸着狗的脑袋,温柔地抚摸着。她把肉放在游廊上,挨着狗的鼻子。肉的气味把它呛醒了。它抬起头,站起来好好地嗅了嗅,然后只用三四口就把肉吞掉了。女孩又摸了下它的头,它用柔和的三角眼仰望着她。突然,狗咳了起来,就像喉咙里充满痰液的老头—然后站起身子。女孩跳起来。狗气喘吁吁,大口地呼吸着空气,接着猝然倒地。它试图再站起来,可是没能办到,又试了试,结果几乎翻滚着从台阶上跌了下去。狗窒息似的喘着气,像只摔坏的玩具般在院子里跌跌撞撞地走动着。女孩张着嘴,吐出一点舌尖。她用一只手做了个疯狂而毫无意义的动作,然后又用双手捂住嘴巴。她在拼命克制着不吐出来。狗又摔倒了,全身一阵痉挛,接着就没了动静。女孩的双手仍然捂在嘴上,她向后退了几步,然后转身跑出院子,跑下小巷。

皂头牧师走到桌边。他坐下来,交叠起双手,用拇指撑着额头。接着他又站起来,走到有一只抽屉的小床头柜前,从里面取出一张纸和一支自来水笔。放毒药的架子上搁着一瓶墨水。他凑齐这些后,重新在桌旁坐下。他缓慢、刻意、自我欣赏地写下这封信:

致创造人类并因此得享尊贵的造物主

亲爱的上帝:

写这封信的初衷是想让您了解那些您不曾留意或者故意视而不见的事实。

很久以前,年幼青涩的我生活在您的一个小岛上。那是位于南北美洲之间的南大西洋群岛中的一个小岛,连接加勒比海和墨西哥湾:分为大安的列斯群岛和小安的列斯群岛,以及巴哈马群岛。请您注意,不是向风或背风群岛,但肯定在两个安的列斯群岛中大的那个之内(我的文笔也许精确,有时却太啰唆,可我有必要把自己的身份向您解释清楚)。

这就开始吧。

在这片殖民地上,我们学到了白人主子最引人注目、最显眼的个性,当然,这些也是他们身上最卑劣的部分。同时,为了保持种族的属性,我们牢牢抓住那些我们愿意保持也最易于保持的特点。结果,我们虽然出身卑微却很势利,并非贵族却有等级观念。我们相信权威就是对下属残忍,认为只有上过学才算受过教育。我们把强暴误认为激情,把懒惰误认为休闲,把鲁莽误认为自由。我们生儿育女,栽种庄稼;我们哺育儿女长大,积累财富。我们界定男人气概的标志是获取,我们界定女人味的标志是顺从。我们厌恶闻到您的果香,厌恶为您劳作。

今天早上,在那个黑人小女孩到来之前,我还在哭泣—为维尔玛哭泣。哦,不过声音并不大。没有风能带走,忍受,甚至是拒绝忍受如此悔意沉重的声音。然而,我在以自己无声、孤独的方式哭泣—为维尔玛哭泣。您得对维尔玛有所了解才会明白我今天的举动。

她(维尔玛)离我而去的样子就像一个人离开旅馆客房。旅馆客房是你做其他事情时才会去的地方。它本身对一个人的主业而言微不足道。旅馆客房为人提供了方便,但这种方便仅限于你在某地干某事所需要的那段时间;你希望旅馆客房舒适宜人,但更希望它了无特色。毕竟,它不是你生活的地方。

当你不再需要时,就为用过它而付点费用,然后道声“谢谢,先生”。你在那个地方办完事后,就会离开那间客房。有人会因为离开客房而感到惋惜吗?任何一个有家的人,在某个地方有个真正的家的人,会喜欢长时间待在那里吗?人们离开旅馆时会满怀不舍或厌恶地频频回首吗?你会喜爱或憎恨的只是在客房里有过的生活。可你会讨厌客房本身吗?你顶多会保留某个纪念品。哦,不,绝不会想念那个房间。你会怀念出差的时间、地点和活动。可谁会对客房产生感情呢?人们对客房的感情一点不比人们期望客房对其占有者产生的感情多。

天国的父啊,她就这样弃我而去了;或者更准确地说,她从未弃我而去,因为她从来就不曾属于这里。

您记得我们是如何被创造出来,以及用什么材料创造的,对吧?我来跟您说说小女孩们的乳房吧。我要为这种不恰当(是这样吗?),为在尴尬的时间和地点爱慕她们的不合时宜,为爱慕本家族成员的恶俗口味而表示歉意。我需要为爱慕陌生人而道歉吗?

然而您同样有疏忽,主啊。您怎么可以允许这一切发生呢?为什么我会把投向您圣体的沉思的目光移开,深深地沉浸到对她们肉体的遐想中呢?那些花苞啊。那些幼树苗上的花苞。你知道,她们很卑贱。卑贱而又娇嫩。卑贱的小花苞抵抗着不让人触碰,橡皮似的反弹着。可她们又很主动。引诱我放胆去抚摸。命令我去抚摸。一点儿都不羞怯,完全不像您想的那样。她们向我主动出击,是的,出击。胸脯纤细如指的小姑娘们啊。主啊,您可曾见过她们?我是说,亲眼见过她们?谁见了都会怦然心动。您,她们的创造者,一定认为即便只是一个想法,她们已然美丽可爱—那么当这个想法化作现实时会美丽可爱多少倍啊。您应该记得,我的手和嘴无法离开她们。甜中带咸。犹如还未熟透的草莓,上面洒满飞跑的日子和蹦跳的时光留下的晶莹的咸咸的汗珠。

对她们的爱—触摸、品尝、感觉她们—绝不仅仅是轻浮奢侈的人类恶习,对我来说,这是替代之举。替代父亲,替代神父,替代维尔玛,这是我刻意的选择。可我没有加入教会。至少我没有那样做。那我做了什么呢?我告诉人们我洞悉您的全部秘密。我汲取了您的力量。这并非彻头彻尾的谎言,但它就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我承认,我从来都不应该用巧妙措辞、精心设计、冠冕堂皇的谎言来换取金钱。可是请您记住,我痛恨这个。我绝不嗜好谎言也不贪恋金钱。

可是请想想:那个离开旅馆客房的女人。

请想想:在群岛上度过的青春年华和美好时光。

请想想:她们渴盼的目光和更加渴盼的乳房。

请想想:我多么需要一个心安理得的恶习来阻止我去了解自己不堪忍受的事情。

请想想:我是何等痛恨和鄙视金钱。

现在,请想想:不是因为我遭到遗弃,而是因为我的仁慈,那个黑人小女孩今天莫名其妙来找我了。主啊,告诉我,您怎么可以让一个小女孩如此长久地孤独,以至于最终向我伸出求救之手?您怎么可以这样?主啊,我为您哭泣。正因为为您哭泣,所以我必须替您代劳了。

您知道她为什么而来吗?蓝眼睛。一双全新的蓝眼睛,她说。就像在买新鞋子似的。“我想要一双全新的蓝眼睛。”她肯定为此向您祈祷了很长时间,您却没有回应。(这个习惯,我本来可以告诉她,这个根深蒂固的习惯曾被约伯打破过—但仅有那一次。)她来找我要蓝眼睛。她手里有张我的名片(现随信附上此名片)。顺便说一句,我在上面写的是米卡—米卡·埃利休 ·惠特科姆。可大家管我叫皂头牧师。我都搞不清我是怎么或为何获得这个绰号的。是什么让一个名字比另一个名字更能贴切地描述某个人?难道名字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吗?难道某个人的名字能代表他的全部?难道这就是为什么摩西向您提了一个最简单最友善的问题“你叫什么名字”的原因,而您却不正面回答,只是像大力水手那样说了一句“我就是我”的原因?我就是我的样子?您害怕说出自己的名字,是吗?害怕有人因为知道名字就知道了您?害怕那样他们就不再惧怕您了?真的没关系。不要气恼。我不是有意惹您生气。我都懂。我也是个坏人,一个不开心的人。可是有一天我终将死去。我过去总是那么善良。为什么我注定要死去呢?那些女孩。那些女孩是我唯一的留恋。您知道吗,当我抚摸她们结实的小奶子,轻轻地啃咬它们时,我觉得那是在表示友好?我不想亲吻她们的嘴,跟她们同床共枕,或是给自己娶个小新娘。我完全是为了寻开心,但又很友好。不像报上说的那样。不像人们风言风语传的那样。她们毫不在乎。毫不在乎。记得后来有多少女孩又来找过我吗?甚至都没人想弄明白这个。如果我伤害了她们,她们还会再来吗?有那么两个,朵瑞和糖宝贝会一起来。我给了她们糖和钱,她们嘴里吃着冰激凌,两腿张开让我跟她们玩。感觉就像聚会。一点都不恶心,一点都不肮脏,没有任何臭味,没有一丝呻吟—只有小女孩和我轻柔的白色笑声。她们毫无那种眼神—那种意味深长的滑稽眼神—那种意味深长的维尔玛式的滑稽眼神。没有那种让你事后感到肮脏的眼神。那种让你联想到死亡的眼神。跟小女孩玩让你感到的是纯粹的干净、舒服和友善。

主啊,您一定要明白这点。您说过:“让小孩子来找你吧,不要伤害他们。”您忘了吗?您忘了孩子们吗?没错,您是忘了。您让他们三餐不继,坐在马路边为身旁死去的母亲而哭泣。我见过烧伤、瘸腿、行动不便的孩子。您忘了,主啊。您忘了怎样以及什么时候该做个称职的上帝了。

这就是我要给那个黑人小女孩换一双眼睛的原因。我没有碰她,哪怕一根指头都没有往她身上放。但是,我给了她她所需要的蓝眼睛。不为快感,不为金钱。我做了您没有做、不能做也不想做的事:我看着那个丑陋的黑人女孩,我爱她。我扮演了您的角色,而且演得很成功!

我,我创造了一个奇迹。我给了她眼睛。我给了她蓝蓝的,蓝蓝的,两只蓝眼睛。钴蓝色的眼睛。正是从您蓝色的天国中获取的一丝蓝色。别人都看不见她的蓝眼睛。可她自己会看见。从此以后她会生活得很开心。我,我认为这样做合适又正确。

现在您肯定很忌妒。您忌妒我了吧。

您看到了吗?我,同样可以创造。不像您那样始创万物,但是创造就像一瓶浓烈的葡萄酒,品酒者从中获得的要比酿酒人多得多。

仿佛汲取了琼浆玉液,从此,对于您,对于死亡,甚至对于生活,我不再惧怕,维尔玛无所谓了,爸爸无所谓了,大小安的列斯群岛无所谓了。完全无所谓了。完全。

此致敬意

您的

米卡·埃利休·惠特科姆

皂头牧师把这几页纸折了三折装进信封。尽管他没有印章,但还是很想用封蜡。他从床下取出一个雪茄盒,在里面胡乱翻找。这里保存着一些他最珍爱的东西:住在芝加哥旅馆时从袖扣上拆下来的一块白玉;属于他并不了解的母亲的缀着珊瑚的Y形金挂件;维尔玛留在卫生间洗脸池边的四个大发夹;从一个叫宝珠的小女孩头上摘下的蓝色织锦发带;一个从辛辛那提监狱水池取下的锈得发黑的水龙头;某个和煦的春日在晨兴公园的长椅下发现的两颗珠子;一本依然能闻到栗色和深褐色香粉以及柠檬色雪花膏的陈旧的幸运哈特百货邮购目录。这些东西让他想入非非,忘了自己打算寻找什么。回想简直太费劲了。有个声音在他脑中嗡嗡响着,一股疲惫的洪流袭过全身。他盖上盒子,舒坦地躺在床上,安然滑入甜美的梦乡,在梦中,他就听不到一位老太太走出她的糖果店,发现一条叫鲍勃的老狗僵硬的尸体后发出的轻轻的尖叫声了。

我只消咬破饱满的草莓,就能看见夏天—夏天的尘埃和低矮的天空。至今,对我来说,夏季依然意味着暴雨时节。在我脑中,燥热的白天与湿热的黑夜没有区别,但暴雨,突如其来的暴风骤雨让我感到恐惧,也让我平静。不过,我的记忆已经模糊了。我记得我们生活过的那个小镇上的一场夏季暴雨,想象母亲经历过的一九二九年的那个夏季。她说,那年的一场龙卷风刮走了半个南洛兰镇。我把她和我自己经历过的夏季混淆在一起了。吃着草莓,想着暴雨,我仿佛看见了她。一个穿着粉红丝裙的瘦女孩。一只手撑着腰,另一只手垂在腿边—就那么等候着。大风把她卷了起来,刮到比房子还要高的空中,可她依然站着,手撑着腰,面带微笑。那只垂落的手中握着的期盼和憧憬并没有被那场灾难改变。在一九二九年夏天的那场龙卷风中,我母亲的手完好无损。当周围的世界分崩离析,她依然坚强淡定,面带微笑,从容不迫。我所能回想到的就这么多了。公众事件成为个人生活中的真实,一个中西部小镇的季节变化成了我们卑微生活的命运女神。

我和弗里达收到花籽时已是盛夏。从四月以来,我们就等待着装着很多小包花籽的神奇包裹。每一小包卖五分钱,这最终会让我们买到一辆新自行车。我们对此深信不疑,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镇上晃悠,售卖花籽。尽管妈妈只许我们去熟人家里或熟悉的街道,我们还是把所有的门都敲遍了,出入向我们敞开的形形色色的人家:散发着油腻和尿骚味,六家挤在一起的十二间一套的房子;靠近铁路、藏在树林中的四室一套的小木房;鱼市、肉店、家具店、理发店、饭馆上面的公寓;铺着花地毯、摆着有凹槽边的玻璃器皿的整洁砖房。

那年夏天我们卖花籽的时候只想着挣钱,只想着花籽,听别人说话时心不在焉。到认识的人家里,主人请我们进屋坐下,喝口冰水或者柠檬汁;我们坐着恢复体力,大人们继续谈话或者干杂活。渐渐地,我们把断断续续的故事串联起来,连成一个诡秘、可怕、糟糕的故事。无意中听过两三次诸如此类含含糊糊的谈话后,我们意识到这个故事跟佩科拉有关。经过适当组合,那些谈话片段大致如此展开:

“你听说那女孩的事了吗?”

“什么事?怀孕?”

“没错。可你猜是谁干的?”

“谁?那些臭小子我可认不全。”

“也是。但跟哪个小子都没关系。他们说是乔利干的。”

“乔利?她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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