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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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发出的警告,丹尼?”

“不知道。”

“那是谁跟你说的?魔鬼附身不成?”

他喝掉一些伏特加:“甲跟乙讲,乙跟丙讲,丙再跟我讲。”

“真能绕弯了。”

“可不是吗?我可以告诉你跟我讲话的是谁,可是我不干,因为我不作这样的事。而且就算我说了,对你也没好处,因为你可能找不到他;再说就算找到了,他也不会跟你讲话,同时还可能有人要把你大卸八块。再来杯姜汁汽水?”

“这杯还剩大半呢。”

“噢。我不知道警告打哪儿来的,马修,不过,他们用的信差,我想应该是什么重量级人物。有趣的是,达基嫩除了跟咱们的朋友钱斯以外,没跟别人一块儿在公共场合出现过——这可是我千辛万苦帮你打听来的。我是说如果她男友真有这等权利,他应该会带着她四处招摇,对不对?有何不可?”

我点点头。而且如果确有其人,她为什么还需要靠我摆脱钱斯的控制?

“总之,”他又说,“口信就是这样。要听意见吗?”

“当然。”

“意见是,我认为你该听从警告。不是我老得太快,就是这个城市在过去几年里变得太坏。大家扣扳机的速度好像比以前要快。他们以前杀人总还需要找个理由。你懂我意思?”

“懂。”

“除非有理由不动手,否则他们会放手去干。他们宁可滥杀,这已经是反射动作,老实跟你说,我很害怕。”

“谁都会怕。”

“前几个晚上你在城北出了点事对吧?这该不是谁瞎编的吧?”

“你听到什么?”

“说是有个兄弟在暗巷偷袭你,结果自己被打得遍体鳞伤。”

“消息传得挺快。”

“本来就是这样。当然,小小的朋克族吸食迷人的海洛因,还不是这城里最危险的事。”

“他攻击我是因为吸了毒?”

“那种人渣不全都这样?不知道。我只管重要的事。”他喝口伏特加来强调这句话的重要性,“关于达基嫩,”他说,“我可以帮你带个口信回去。”

“什么样的口信?”

“说你愿意放手。”

“这个口信可能并不属实,‘男孩’丹尼。”

“马修——”

“你记得杰克·班尼吗?”

“我记得杰克·班尼吗?我当然记得杰克·班尼。”

“记得他表演那个抢匪的笑话吧?人家说:‘要钱还是要命?’中间停了好久,真是久,然后班尼说:‘我得慢慢考虑。’”

“你就是这个回答?你得慢慢考虑?”

“我就是这个回答。”

出来走到七十二街上,我站在一家文具店门口的阴影下,等着看有没有人跟我走出普根酒吧。我在那儿站了整整有五分钟,同时想着“男孩”丹尼的话。我站着的时候,有几个人离开普根酒吧,但他们看来不像我得担心的人物。

我走到路边想叫出租车,然后又决定干脆走半条街到哥伦布大道,招辆顺道的出租车。到了拐角,我想想夜色不错,我又不赶,沿途慢慢穿过十五条街走到哥伦布大道对我也许会有好处,让我比较容易入睡。我过街往城中方向走去。还没到下一条街。我发现我的手已经伸进外套口袋,紧紧握着那把手抢。

好笑。又没人跟踪我,我他妈的怕个什么?

空气中有什么东西隐隐叫人不安。

我继续走下去,展示我礼拜六晚上从没表现过的各种街头求生技能。我走人行道靠路沿的那边,跟建筑物和门廊保持一定距离。我东张西望,偶尔转头瞧瞧是不是有人尾随。我一直抓着手抢。手指轻轻搁在扳机旁边。

我穿过百老汇大道,经过林肯中心和欧尼尔店,走到六十和六十一街之间的路上,对面是福德西服店。忽然我听到后头有车,马上来个急转身。那车斜横过宽广的大路朝我开来,差点撞上一辆出租车。也许我听到了他煞车的声音,也许我就是因此转身。

我扑倒在马路上,从街边滚向建筑,抽出那把点三二手枪。

车子还在跟着我,轮子已经打直。我本以为那车有意冲上人行道。结果没有。车窗全部开着,有人从后车窗探身出来,看着我的方向,他手里有个什么东西——

我用枪指向他。我俯卧在地,手肘撑在前方,两手握枪,手指已经扣上扳机。

从窗内探身出来的男子偷偷扔出个东西。我在想,老天,是炸弹,于是便瞄准他。我感觉到指尖下的扳机感觉到它像什么活物一样在抖颤,而我却僵住了。我没办法扣动他妈的扳机。

时间也僵住了,就像影片里的定格一幕。离我八到十码的地方,一只瓶子撞上一栋建筑的砖墙,啪啪击碎。除了玻璃的碎裂声外,没有听到任何爆炸。只是一只空瓶子。

而那车也只是一辆普通车。我看着它继续往南在第九大道上蛇行而去,里头坐着六个孩子,六个醉醺醺的孩子,他们很可能会害死人,他们已经醉到那个程度,不过到时候杀了人也只是意外。他们不是职业杀手,不是被人雇来宰我的枪手。他们只是一伙喝过头的孩子。也许他们会害得某人终身残废,也许他们会毁了那辆车,也许他们会平安到家,连个挡泥板也没损坏。

我慢慢起身,看着手中的枪。感谢上帝我没开枪。我差点开火,我差点夺去几条人命。

老天作证,我真有这打算。我努力试过——因为猜测他们想要杀我。

但我做不出来。假如那伙人真是杀手,假如我看到的那东西不是威士忌酒瓶,是我当时以为的手枪或者炸弹,我还是不会扣动扳机。他们会杀了我,我则会端着把没开火的左轮手枪死在那里。

耶稣基督。 — 棒槌学堂·E书小组 —

我把无用的枪塞回口袋。我摊开手,奇怪它竟然没抖。我体内也没抖,天知道为什么。

我走过去检查破瓶子,大概是想确定那真的只是破瓶子,而不是幸而没有爆炸的莫洛托夫汽油瓶。我没看到一滩液体,也没闻到汽油味道。只有一丝丝威士忌味——不排除只是我的想像,另外有片玻璃上的标签说明瓶里装的是占边苏格兰威士忌。满地的绿色玻璃碎片在街灯的照耀下,像宝石闪闪发光。

我弯腰拾起一块玻璃,把它放在掌心,像吉普赛人注视水晶球一样盯着它。我想到唐娜的诗和桑妮的纸条和我不祥的预感。

我开始走路。这是我惟一能控制自己不跑的办法。

第二十七章

“也许是你记错了。”

我摇摇头:“纪念戒指连个宝石都没镶。我来这儿以前去过那儿,只是想确定我没搞错。那是一枚典型的班级戒指,模样很蠢,刻字太多,不是我看过的那枚。她穿着貂皮,涂着酒红色的指甲油,怎么可能配这样一枚戒指。”

我不是惟一这么说的人。我从碎玻璃得到启示以后,就直接跑到金的公寓,用她的电话打给唐娜·坎皮恩。

“我是马修·斯卡德。”我说,“我知道现在很晚,但我想问你有关你的几行诗。”

她说:“哪几行?什么诗?”

“你那首关于金的诗,你给了我一份。”

“哦,对。给我一分钟就好,行吗?我还昏昏沉沉的。”

“抱歉这么晚打来,但——”

“没关系。哪几行?”

“将酒瓶砸碎/在她脚边,让绿色的玻璃/在她手中闪烁。”

“‘闪烁’这个字眼不对。”

“我手上就有这首诗,上头说——”

“噢,我知道我是那样写。”她说,“但写得不对,我想得改改才行。你有什么问题?”

“你绿的玻璃是哪来的灵感?”

“打碎的酒瓶啊。”

“为什么绿的玻璃会在她手上?指的是什么?”

“噢——”她说,“噢,我懂你意思了,她的戒指。”

“她有一枚绿宝石戒指,对不对?”

“没错。”

“她带了多久啦?”

“不知道。”她想一想,“我头一回看到是在写诗前不久。”

“你确定?” — 棒槌学堂·E书小组 —

“至少那是我头一回注意到。事实上,正是戒指给了我写诗的灵感。她眼睛的蓝和戒指的绿构成鲜明的对比,但我动手写诗的时候却忘了那蓝色。”

她第一次拿诗给我着的时候,就说过类似的话,只是当时我没听懂。

她不确定那大概是什么时候。这诗她涂涂改改到底写了多久?是金被害前一个月开始的吗?还是两个月?

“不记得。”她说,“什么事情发生在什么时候。我永远对不上号。我没有记时间的习惯。”

“不过你记得那戒指镶的是绿宝石。”

“嗯,对。我印象深刻。”

“你知道戒指怎么来的?是谁送的?”

“戒指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她说,“也许——”

“请讲。”

“也许她打破了个酒瓶。”

我对德金说:“金有个朋友写了首诗,提到那只戒指。另外还有桑妮·亨德里克斯的遗言。”

我取出笔记本,翻开。

我读道:“‘疯狂世界无路可逃。她紧紧抓住铜环,结果手指变绿。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

他拿走我手上的本子。

“她指的是达基嫩,我猜。”他说,“下头还有:‘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达基嫩和桑妮都没怀孕,这有孩子什么事?两人的命的确也都没人能救。”

他合上本子,越过桌子递还给我。

“可我搞不懂靠这个你能查出什么名堂。”他说,“我看没什么用处。天知道这是亨德里克斯什么时候写的?也许是酒精和药片开始起了作用以后,谁知道她云游到哪儿了。”

我们身后,两名便衣警察正把一个白人小孩关入禁闭室,隔张桌子,一名拉长脸的黑人妇女则在回答问话。我拿起那张照片最上头的一张,看着金·达基嫩惨遭屠戮的身体。德金打开电动刮胡刀,刮胡子。

“我不懂的是,”他说,“你自以为握有重要线索。你认为她有男友,而他给了她那只戒指。好吧。你推测她有男友,他给了她那件貂皮外套。之后你循线追查,看起来你是对的,结果外套没有引出男友,因为他没留下姓名。如果拿着一件在我们手上的外套你都找不到他,那拿着一枚不在我们手上的戒指你又能找到什么?你懂我意思?”

“我懂你意思。” — 棒槌学堂·E书小组 —

“福尔摩斯说,不叫的狗是线索。不过你手头上有的只是一枚行踪不明的戒指,这能证明什么?”

“它不见了。”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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