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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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甜心。”男人说,突然哈哈大笑,“真是天助我也,原来我的名气那么响亮啊。”

蓝尼·薛佛意有所指地看了弗兰基一眼。

“那,你们打哪儿来?”弗兰基问,倏然坐挺了身,“请问芳名?”

“这位是朵琳。”蓝尼的手滑向朵琳裸露的肩,紧紧揽住她。

我很讶异朵琳泰然自若,仿佛没意识到他的举动。她优雅地啜饮手中的调酒,就这么坐在黑暗中,成了一身白裳、一头漂白金发的黑女人。

“我是爱莉·希金巴腾。”我说,“来自芝加哥。”瞎掰了这个身份,我安心多了。我可不希望今晚说的或做的一切跟来自波士顿的我扯上任何关系。

“呃,爱莉,我们跳支舞,如何?”

一想到要跟这个脚穿橘色麂皮矮子乐,身穿廉价T恤,还搭配松垮蓝色运动外套的矮冬瓜跳舞,我就觉得可笑。若有什么是我瞧不起的,那肯定是穿蓝衣服的男人。黑色或灰色都行,就算褐色也可以,但蓝色只会让我发噱。

“我没心情跳舞。”我冷冷地说,转身背对他,还猛地把椅子挪近朵琳和蓝尼。

现在他们两个熟稔到仿佛相识多年。朵琳拿着细长的银汤匙,每次舀起杯底的大块水果,凑近唇边,蓝尼就发出呼噜声,作势欲咬,想把汤匙上的水果给抢下来,那样子简直把自己当狗。朵琳被逗得咯咯笑,不停舀起水果来吃。

我终于找到属于我的饮料了。伏特加的滋味难以名状,跟任何东西的味道都不一样。灌下它,直驱胃部的感觉就像卖艺人在吞剑,我浑身充满力量,神力无边。

“我得走了。”弗兰基说,从椅子上站起来。

这里灯火荧弱,没办法看清弗兰基的模样,但我第一次清楚听到他的声音又尖又蠢。没人理会他。

“喂,蓝尼,你欠我的东西还没给唉。还记得你欠我什么吗?”

我心想,大家素昧平生,弗兰基这样当着我和朵琳的面,提醒蓝尼欠他什么东西,不是很怪吗?可是弗兰基就这么站在那里,反复叨念同样的话,直到蓝尼伸手掏口袋,拿出一大卷绿色钞票,抽出一张递给弗兰基。应该是十元美钞。

“闭嘴,滚远一点儿。”

有那么半晌,我以为蓝尼也在叫我滚,但后来听到朵琳说“爱莉不去的话,我也不去”。我真佩服朵琳,能把我的假名叫得那么顺口。

“喔,爱莉会去的,对吧,爱莉?”蓝尼说,对我使了个眼色。

“我当然会去。”我说。弗兰基这家伙已经退缩到外头的黑暗中,看来我只能跟朵琳黏在一块儿。况且,我也想把握机会开开眼界。

我喜欢观察别人身处紧要关头时的反应,所以遇上车祸、街头打架,甚至面对那些浸在实验室瓶罐里的婴尸,我都会把握机会,停下来好好看个仔细,直到画面烙印脑海,永远难忘。

要不是用这种方式,我不可能学到那么多东西,所以就算因此受惊作呕,我也不形于色,反而假装我向来都是利用这种方式来增加见闻。

2

说什么我都要去看看蓝尼的住处。

他家简直像牧场小屋,只差位于纽约市中心,而且是公寓住宅。蓝尼说,他打掉了几面隔间墙,好让空间宽敞一些,然后在墙上钉了松木板,安装贴有松木板的马蹄形吧台。我猜,这木地板一定也是松木。

地上散落着一大张一大张白色熊皮,放眼望去,唯一的家具就是铺有印度毯的众多矮床。墙上没挂画,倒是可见鹿角、野牛角和兔头标本。蓝尼伸出拇指,戳向看起来温驯的兔子的小口鼻,以及一对硬邦邦的长耳朵。

“我在拉斯维加斯开车时碾到的。”

他走到房间另一头,牛仔靴发出的回音像手枪射出子弹。“有音响效果吧。”他说,身影渐行渐渺,最后消失在远处的一扇门内。

忽然,屋内各角落传出音乐。乐声乍歇,接着,出现蓝尼的声音:“我是您的午夜DJ,蓝尼·薛佛,现在要为您播报流行音乐排行榜。本周上榜的第十名不是别人,而是最近大街小巷都听得见的黄毛丫头……独一无二的《葵花姑娘》!”

我生在堪萨斯,长在堪萨斯,

就算结婚也要办在堪萨斯……

“这家伙真会耍宝!是不是啊?”朵琳说。

“可不是。”我说。

“对了,爱莉,帮我一个忙,好吗?”她把我的假名叫得那么顺,好像真认为我叫爱莉。

“好啊。”我说。

“留下来,可以吗?万一他乱来,我怕没机会脱身。你瞧见他那身肌肉了吗?”朵琳咯咯笑着说。

蓝尼忽然从后面房间冒出来。“这是我的录音室,里头的设备值两万美元喔。”他悠哉悠哉走到吧台,摆上三只玻璃杯、银制冰桶和一大壶水,开始将各色瓶罐里的液体倒出来调制饮品。

葵花州里的葵花姑娘

忠贞可靠,誓言等待

“很棒吧?”蓝尼稳稳拿着三杯饮品走过来。玻璃杯上贴着一颗颗大水珠,像是淋漓的汗珠。他把杯子递给我和朵琳,杯中冰块叮当作响。音乐声戛然而止,蓝尼揭晓下一个名次。

“从收音机听到自己声音的感觉真过瘾。”然后他看着我,说,“我在想,弗兰基闪人了,应该再给你找个伴,我来打电话找人。”

“没关系。”我说,“真的不需要。”我不想直说,如果真要找,拜托找个比弗兰基大上数个尺码的人来吧。

蓝尼看起来如释重负。“你不介意就好,我可不想怠慢朵琳的朋友。”他对朵琳咧出大笑脸,露出一口白牙,“是不是啊,甜姐儿?”接着朝朵琳伸手邀舞。两人没交谈,直接跳起吉鲁巴,手中仍握着玻璃杯。

我挑了张矮床,盘腿坐在上面,努力装得冷静自持,无动于衷。我见过有些生意人在观赏阿尔及利亚的肚皮舞时,就是这副模样。可是,当我往后靠着那面挂有兔头标本的墙面,矮床却开始往前滑动,害我的酷酷表情当场破功,我只好转而席地坐在熊皮上,改为靠着矮床。

我的饮料好稀淡,喝得我意兴阑珊。愈喝愈觉得像在吞死水。玻璃杯的中央绘有一圈粉红绳,绳上有黄色小圆点。喝到粉红绳的下方后,我歇口休息,想再喝时发现里头的冰块已融化,饮料又涨到粉红绳的位置。

蓝尼的声音忽然冒出来,轰隆低沉如鬼魂说话:“我为啥要离开怀俄明州?”

就连两首歌曲交接的空当,他们也没停下吉鲁巴舞步。我感觉自己缩成一个小黑点,被红、白地毯和松木镶板所包围。我自己成了地上的一个洞。

看着别人成双成对、你侬我侬,真不是滋味,尤其当你是唯一的电灯泡。

这感觉就像乘着一辆驶离巴黎的火车,坐在车尾的乘务员专用车厢里,看着巴黎逐渐远去。每过一秒,城市变得愈来愈小,然而你的感觉却是,其实变得愈来愈小的是你自己。你愈来愈孤寂,以百万英里的时速远离万家灯火,告别繁华人间。

蓝尼和朵琳不时撞在一起,接吻,然后甩开对方,长饮一番,接着又回到彼此的怀抱。我心想,我干脆直接躺在熊皮上睡觉,等朵琳想回旅馆时再醒来。

蓝尼惨叫一声,我坐起来察看。朵琳正咬着蓝尼的左耳垂不放。

“放开啦,小贱人!”

蓝尼弯下腰,朵琳趁势攀上他的肩膀,手中的玻璃杯甩了出去,在半空划出一道长长的大弧线,最后砸在松木壁板上,发出一声铿啷,声音听起来真蠢。蓝尼一边哀叫,一边迅速转圈,快到我看不清朵琳的脸。

平常,你很自然会去注意别人的眼珠子颜色,而我,当下自然而然留意到的却是朵琳的乳房。她趴在蓝尼的肩膀上,双腿在空中乱踢,放声尖叫,那对几乎要把衣服撑爆的双峰,就像两颗饱满成熟的褐色香瓜,挂在胸前微微晃荡。蓝尼的转圈动作慢了下来,跟着朵琳一起哈哈笑,还试图隔着衣服轻咬朵琳的屁股。看到这里,我决定起身离去,省得目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我双手撑着楼梯栏杆,半走半滑,终于下楼。

踉跄走到人行道,我才意识到蓝尼家开了冷气。人行道吸纳了一整天的污浊热气,此时迎面袭来,让我饱尝今儿个的最后一番羞辱。这是什么鬼世界,我在什么鬼地方?

有那么片刻,我考虑招辆计程车到派对会场,但随即打消念头。都几点了,舞会早结束了吧,我可不想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大舞池,看着满地的五彩碎纸、烟蒂和一团团皱巴巴的餐巾纸。

我小心翼翼走向最近的街角,指尖一路划过左侧的屋墙,帮身体平衡。我看了一下街名,然后拿出皮包里的纽约街道图。旅馆位于直横分别为四十三个街口和五个街口外的地方。

走路一向难不倒我。抓好正确方位后,我一边走,一边低声数,算走过的街口。回到旅馆大厅时我已醉意全消,但双脚微微肿胀。我这是活该,谁叫我懒得穿丝袜。

大厅空无一人,只有夜班职员在亮着灯的小房间里打盹,跟环墙的钥匙环及一具具沉默的电话机相伴。

我悄悄溜入自助式电梯,按下我房间所在的楼层,电梯门静静地关上,像无声的手风琴往内闭合。我的耳朵感觉怪怪的,揽镜瞧个究竟时,发现有个人高马大,眼妆脏污的中国女人呆呆地望着我。当然,那个中国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看到自己满脸细纹的憔悴模样,我差点吓呆。

走廊上没半个人。我回房后,发现里头烟雾弥漫,一开始以为这无端冒出来的烟是上帝降下的天谴,但随即想起先前朵琳在我房里抽烟。我打开窗户上的抽风机,好让空气流通。旅馆为了不让客人打开窗户,探出身子,把窗户整个封死,这一点让我很不高兴。

若站在窗户的左侧,把脸颊贴在木制窗框上,可以看见闹市区及屹立在黑暗中的联合国总部──那建筑物的外形真像火星上才有的绿色怪蜂窝。马路上,红、白车灯循序移动,还有我不知其名的几座桥梁也灯火荧燎。

寂静到让人沉郁,因为这不是万籁俱寂的静,而是我自己的寂。

我清楚知道车有车声,车内的人有人声,亮着灯的窗户里也有动静,就连河水都潺潺作响,但我什么都听不见。这座城市悬在我的窗前,闪烁熠熠,如海报平贴眼前,但想到它带给我的一切,我倒希望这座城市根本不存在。

床边那具瓷白色的电话可以让我跟外界联系,但这会儿它一动也不动,喑哑如死人头。我开始回想曾把这个电话号码给过哪些人,以便列出可能来电者的名单,然而,想来想去,就只能想到巴帝·魏勒的母亲。我把电话给了她,由她交给她在联合国担任同步口译的朋友。

我轻轻干笑了一声。

从魏勒太太拼命撮合我和巴帝,就可以想见她介绍的同步翻译员会是什么德行。这年夏天,她甚至安排我到纽约上州那间肺结核疗养院当女侍,免得在那里养病的巴帝太孤单。她和巴帝都无法理解为什么我不去那里,宁可跑到纽约市。

梳妆台的镜子有点儿变形,而且太过银亮,使得镜子里我的脸看起来像被牙科使用的汞齐球所映照出来的。我想直接爬上床睡觉,但总觉得这很像把一张书写潦草的脏信塞入清爽干净的信封里。所以,我决定去洗个热水澡。

人生一定有些事情是洗热水澡没办法解决的,不过这种事情我知道的没几样。每次难过得要死、焦虑难寐,或者爱上一个整周也见不到面的人,我都会消沉沮丧到难以自持,接着,我会喃喃地告诉自己:“洗个热水澡吧。”

我会在澡缸里沉思。水一定要非常烫,烫到几乎无法把脚放进去,但我还是慢慢沉入身体,一英寸又一英寸,直到水淹脖颈。

我躺过的浴缸上方的天花板,我全都记得。天花板的材质、裂缝、颜色、水渍和灯具。而那些浴缸,我也一个个都记得:四脚是兽爪形状的老式浴缸、棺材状的现代浴缸,还有那个造型时髦,可以俯瞰室内莲花池的粉红色大理石浴缸。我甚至记得每个水龙头的形状大小,以及各式各样的肥皂盘。

泡在热水澡里的我,才是最真实的我。

躺在这女宾专用旅馆的十七楼的浴缸里,底下是活泼喧闹、熙来攘往的纽约市区。就这样泡了近一个小时后,我觉得自己又恢复了纯净。我不相信浸礼受洗或约旦河圣水之类的事,不过我猜,热水之于我,就像圣水之于那些虔敬的教徒吧。

我对自己说:“朵琳消融于水了,蓝尼·薛佛也消融了。弗兰基消融,纽约消融,他们全都溶解消失,再也影响不了我。我不认识他们,不曾认识他们,所以我纯洁如新。那些酒、恶腻的亲吻,以及回旅馆途中沾黏在我肌肤上的尘污,全都化为纯洁之物。”

在澄净的热水里泡得愈久,就觉得自己愈纯洁。当我踏出浴缸,用旅馆那种柔软洁白的大浴巾裹住自己,整个人感觉焕然一新,如新生儿般甜美纯洁。

不知睡了多久,我听到敲门声。起先我充耳不闻,因为敲门那人一直喊的是:“爱莉,爱莉,让我进去。”而我可不认识什么爱莉。后来,出现清脆的叩门声,压过刚刚那种闷沉的砰砰声,还有个较富朝气的声音说道:“葛林伍德小姐,你朋友要找你。”这时,我才知道刚刚敲门的人是朵琳。

我把双脚从床上甩到地面,头晕目眩地在漆黑的房内站了一分钟,试图稳住重心。真气朵琳硬生生把我吵醒。她也不想想,我今晚经历过那么多悲惨遭遇,不好好睡个觉恐怕熬不过去,但她非得把我吵醒,破坏我的睡眠不可。我心想,如果装睡不理会,说不定她会死心,不再敲门,这样一来,我就能图个清静,可是我等了一会儿,敲门声就是不消失。

“爱莉,爱莉,爱莉。”她不停喃喃唤我。这时另一个声音继续嚷嚷:“葛林伍德小姐,葛林伍德小姐,葛林伍德小姐。”这截然不同的喊法,弄得我像是两个人似的。

我开门,眯眼望向亮晃晃的走廊。这光景既非黑夜,也非白天,而是某种第三类的阴阳魔界,忽地闯入白天与黑夜之间,无止境绵延。

朵琳瘫在门框上,我一走出房门,她立刻倒在我的怀里。我看不清楚她的脸,因为她的头低垂在胸口,硬邦邦的金发露出黑色发根,绺绺披悬,如呼啦圈上的流苏。

我认出那身材矮胖,唇上有髭,穿黑制服的女人是夜班佣仆,常窝在这层楼的狭促工作房里烫客人的淑女洋装和晚宴礼服。我不明白她是怎么认识朵琳的,还有为何不直接静静地把朵琳带回她房间,而是帮她叫醒我。

她见到朵琳靠在我的怀里,除了偶尔打个湿嗝外,还算安静,就放心地转身,大步走回工作房,去找她那架老旧的胜家裁缝机和白色的烫衣板。那一刻,我好想追上前,告诉她,我跟朵琳毫无瓜葛。我之所以忽然有这股冲动,全是因为她那严峻勤劳、品行端正,犹如欧洲老移民的模样,让我想起了我那来自奥地利的祖母。

“让我躺下来,让我躺下来。”朵琳不停嘟囔,“让我躺下来,让我躺下来。”

我有感觉,一旦把朵琳搀过门槛,让她进入我的房间,扶她躺在我的床上,我就再也摆脱不了她。

她把柔软如枕的身躯整个靠在我的手臂上,将全身重量丢给我,一双穿着细高跟的脚拖在地上,整个人看起来蠢透了。她这么重,我实在没办法将她拖回她位于甬道另一头的房间。

我心想,唯一可行之计就是把她扔在甬道的地毯上,关上房门,回去睡我的觉。她醒来后,什么都不会记得,只会以为自己醉倒在我的房门口,而我在里头睡觉,所以什么都不晓得。然后,她会自己爬起来,识相地回房间。

于是,我将她轻轻放倒在甬道的绿色地毯上。她低声呻吟,接着往前一扑,摔出我的怀抱,嘴里喷出的褐色呕吐物,在我的脚边淹成一大摊。

朵琳整个人顿时变得更重,头往前垂到那摊呕吐物里,几绺金发也浸在其中,活像沼泽里的树根。这时,我才发现她睡着了。我决定往后退,抛下她。毕竟我自己也快进入休眠状态。

那一晚,我下定决心要这样对待朵琳:眼睛看着她,耳朵听她说话,但内心深处要与她分道扬镳。心里面,我要投靠贝琪和她那群天真无邪的朋友。毕竟,本性上,我跟贝琪比较像。

我静静地回房内,关上门,考虑了一下,决定不锁门。终究狠不下这个心啊。

翌晨,我在阴霾闷热的天气中醒来,穿好衣服后,用冷水泼脸,涂了点口红,慢慢打开房门。我以为会见到朵琳躺在呕吐物当中,以丑陋具体的方式证明我的龌龊。

但甬道上空无一人。从这端延伸到那端的地毯干干净净,如往常般浅绿,只有一片不规则的模糊污迹留在我的房门口,仿佛有人不小心在那儿洒了一杯水,但随即把水吸得一干二净。

3

《仕女生活》杂志社做东的宴席桌摆上了填着蟹肉和美奶滋、对切盛盘的黄绿色酪梨,还有一盘盘生嫩的烤牛肉和鸡肉冷盘。间或端上的雕花玻璃盂里,盛满了黑色的鱼子酱。今早我没时间到旅馆的自助餐厅用早餐,只喝了一杯苦到让我皱鼻的咖啡,所以,这会儿正饥肠辘辘。

来纽约之前,我不曾到过像样的餐馆。我和巴帝·魏勒那类朋友会去的豪沃强森餐厅当然上不了台面。去那里,能点的只有炸薯条、起司汉堡或香草奶昔。不知道为什么,我热爱食物胜过一切,但不管怎么吃,就是胖不起来,十年来体重始终不变,只有一次例外。

我偏好的通常是重用奶油、起司和酸奶油的料理。来纽约后,我们经常跟杂志社的人,以及到杂志社拜访的名流共进午餐,完全不用付钱,所以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拿到手写的大菜单时,一定把这些连一小盘豌豆配菜都要价五六毛的菜单从头到尾看一遍,然后挑出最丰盛、最昂贵的菜色,点上一大串。

这种应酬餐通常可以报公账,所以我吃得心安理得。我很上道,总是吃得很快,免得让那些为了减肥只吃主厨沙拉和葡萄柚汁的人等太久。我在纽约认识的人几乎个个都嚷着要减肥。

“我谨代表本社欢迎大家。各位小姐才貌双全,青春洋溢,本社非常荣幸能认识大家。”发福又秃头的主持人对着衣襟上的迷你麦克风气喘吁吁地说道,“本社的‘食品检测厨房’部门为了欢迎各位,特别安排今天的美食品尝会,感谢各位大驾光临。”

现场响起一阵淑女特有的优雅掌声,随后大家就座于铺有亚麻桌巾的大餐桌旁。

我们这群来杂志社短期见习的女孩共有十一人赴宴,指导我们的编辑也大都出席。“食品检测厨房”部门的员工一律穿着洁白工作罩衫,头发以利落的发网罩住,脸上那无懈可击的彩妆清一色是蜜桃派色系。

我们这群女孩只来了十一个,因为朵琳不见了。基于某种理由,他们把她的座位排在我旁边,而现在,那张椅子就这么空在那里,不过我还是帮她把席位卡留了下来。这个席位卡其实是一面小镜子,顶端以花体写着“朵琳”,一圈成霜状的雏菊图案围绕着凹陷的银色镜面,那儿就是朵琳的脸会出现的地方。

朵琳和蓝尼·薛佛出去玩了,现在她几乎一有空就跟蓝尼·薛佛腻在一起。

《仕女生活》是一本大型的女性刊物,其特色在于以跨页彩色的方式刊登令人垂涎的食物,每月还有不同的主题与相关背景介绍。在这场午宴开始前一小时,工作人员先带领我们参观了好几间光可鉴人的厨房,让我们见识在强光底下拍摄苹果派冰淇淋有多困难。冰淇淋被强光一照射,迅速融化,所以他们必须拿牙签从后面撑住冰淇淋,而且一旦出现融化迹象,就得立刻换上新的。

每间厨房里的食物都堆积如山,看得我头晕目眩。倒不是我平常在家没吃饱,而是祖母通常只煮便宜的大骨肉和廉价的绞肉饼。她还有个习惯,会在我们将第一叉的食物放到嘴边时,说:“希望你们觉得好吃,这东西一磅可要四毛一呢。”她这一说,我就觉得吃下去的不是英式烤牛肉,而是一毛一毛的硬币。

大家站在席位后方听致辞时,我低下头,偷偷瞟向一碗碗鱼子酱。其中有一碗就摆在我和朵琳的空位之间,真是摆得好呀。

依我看,对面那个女孩应该够不着这碗鱼子酱,因为桌子正中央摆着一盘堆积如山的杏仁糖。至于我右边的贝琪总是客客气气,所以,如果我把鱼子酱挪到我手肘边的面包盘,让她拿不到,她肯定不好意思要我拿过去分她一杯羹。更何况她邻座那个女孩的右侧不远处,就有一碗鱼子酱,她要吃的话可以吃那一碗。

我和祖父之间有个陈年笑话。祖父在家乡附近的乡村俱乐部当领班,每周一休假,所以周日祖母都会开车去接他回家。不管轮到我弟或我陪她去,祖父总会假装我们是俱乐部的常客,端上周日大餐给我们享用。他喜欢介绍我吃特别的珍馐,所以我才九岁就培养出嗜吃马铃薯浓汤(vichyssoise)、鱼子酱和鳀鱼泥(anchovy paste)的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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