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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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陈年笑话就是:在我的婚宴上,祖父保证让我鱼子酱吃到饱。之所以说这是笑话,是因为我从没动过结婚的念头,况且,就算哪天我真的结婚,他也没能力提供无限量的鱼子酱给我吃,除非洗劫乡村俱乐部的厨房,偷走一整个手提箱的鱼子酱。

水杯、银器和骨瓷等器皿觥筹交错,在铿锵哐啷声的掩护下,我不动声色地把盘子铺满鸡肉片,然后在鸡肉片涂上厚厚一层鱼子酱,当成花生酱涂面包,接着用手指把鸡肉一片片卷好,免得鱼子酱外漏,然后满足地吃下它。

我曾殚精竭虑想搞懂不同汤匙的用法,但后来发现,即使在餐桌上举止不当,只要表现出倨傲态度,信心十足,完全不觉得自己失态,那么,就不会有人认为你没教养或不礼貌,反而会认为你独树一帜,慧黠逗趣。

这一招是我从一位名诗人身上学到的。那天,洁·西带我去跟诗人共进午餐。他的穿着令人不敢恭维,褐色的粗呢西装沾有污斑,布面还凹凹凸凸,搭配红蓝的格状敞领毛衣,下半身则是灰色长裤。在这间喷泉潺潺、吊灯夺目的高级正式餐厅里,男士全都穿着深色西装和无可挑剔的衬衫,唯他例外。

不仅如此,吃生菜沙拉时,这位诗人还徒手抓起一片一片的叶菜,放进嘴里,边吃边跟我谈自然与艺术的对比。我不由自主地直盯着他那苍白粗短的手指,看着它们来回移动于沙拉碗和嘴巴之间,拈取一片片湿淋淋的莴苣叶。但这番粗野之举并没有引来讪笑或窃窃私语。这位诗人让徒手吃沙拉成了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

我的座位附近没有《仕女生活》的编辑或其他员工,而亲切随和的贝琪好像对鱼子酱不感兴趣,所以我更毫无忌惮地大方“染指”桌上珍馐。吃完了第一盘冷鸡肉配鱼子酱,我如法炮制了第二盘,接着往酪梨和蟹肉沙拉进攻。

酪梨是我最爱的水果。每个周日,祖父都会把一颗酪梨藏在公事包的下层,上面用六件脏衣服和周日报纸的漫画版遮掩。他还把酪梨的最佳吃法传授给我:先把葡萄果酱和法式沙拉酱放进平底锅,熬煮成深红色的酱汁,然后把酱汁舀进酪梨的中空部位。好怀念这种家乡味的酱汁啊。相形之下,眼前酪梨所填塞的蟹肉沙拉尝起来索然无味。

“皮草秀好玩吗?”确定没人会跟我抢鱼子酱后,我终于有心情问贝琪。盘子上还残留着最后几粒咸咸的黑色鱼卵,我用汤匙将它们刮下,舔得一干二净。

“棒透了。”贝琪笑着说,“他们还当场教大家如何用貂尾和金链做出多用途的围巾。那种链子的仿制品,在伍尔沃斯百货公司就可以买到,仿得惟妙惟肖,只要一块九毛八。活动一结束,希尔妲就飞似的冲到皮草批发店买了一堆貂尾,店家还给了她很大的折扣呢。然后又去伍尔沃斯百货公司买金链子,迫不及待在公车上把材料缝起来,做出那种围巾。”

我觑向希尔妲,她就坐在贝琪的另一侧。果然,她披着一条看起来所费不赀的貂尾围巾,尾端还以悬垂的金链子别住。

我跟希尔妲向来不算熟。很擅长做帽子的她身高足有一百八十厘米,一双绿眸子的丹凤眼看起来大得出奇,厚唇红润,带着斯拉斯夫人特有的茫然表情。她在时尚组见习,而我、朵琳和贝琪等则是摇笔杆,负责写专栏,不过有些专栏跟健康或美容有关。我不晓得希尔妲读不读书,不过她做帽子的功夫倒很让人佩服。她曾到纽约一所专门教做帽子的学校学手艺,现在,她每天戴来杂志社的新帽子全都出自她的巧手,材料包括零星稻草、皮草、缎带或面纱,色彩搭配细腻但也诡异。

“真厉害,”我说,“真的好厉害。”但心里开始偷偷想念朵琳。如果她在,一定会对我咬耳朵,毒舌揶揄希尔妲那条宝贝貂皮围巾,把我逗得心情大好。

我的情绪变得低落。今天早上洁·西才亲自撕掉我的假面具,现在,我觉得之前那些令人难受的自我怀疑都一一应验,再也骗不了自己。过去十九年来,我追逐好成绩、奖牌、各式各样的奖学金,而今我却松懈减速,彻底退出这样的人生竞赛。

“你为什么不跟我们一起去看皮草秀?”贝琪重复问。虽然刚刚我没专心听她说话,但隐约记得一分钟前她才问过这问题:“你跟朵琳跑出去玩了吗?”

“没有。”我说,“我是想去看皮草秀的,可是老板洁·西打电话来,要我去办公室一趟。”其实我根本没想去看秀,但说出这句话的同时我努力说服自己,我确实想去,这样一来,就能让洁·西做的那件事真正伤害到我。

我告诉贝琪,早上我躺在床上时的确打算去看皮草秀,但我没告诉她,稍早前朵琳来我房间,对我说:“干吗去看那个烂秀啊,蓝尼和我要去康尼岛玩,你何不一起来?蓝尼一定会给你找个好男伴。反正今天的午宴和下午的电影首映会已经把这一天搞砸,不会有人管我们有没有在现场。”

有那么片刻,我心动了。皮草秀确实听起来很蠢,况且,我向来对皮草没兴趣,不过,最后我还是决定赖在床上,躺到不想躺,就去中央公园,在那片有鸭子戏水的小池塘附近的光秃荒野中,找个杂草最长的地方,在草丛里躺一整天。

我告诉朵琳,我不去皮草秀,不去午宴和电影首映会,但也不去康尼岛。我只想躺在床上。朵琳走了之后,我在想,为什么我没办法再像以前一样为该做的事全力以赴,想到这里,我既难过又疲惫。但我也纳闷,为什么我不能像朵琳那样,不顾一切去做不该做的事,这念头让我更加颓丧,更加疲惫。

不晓得几点了,只听见外头走廊传来女孩们熙攘叫喊的声音。她们准备出发去皮草秀。不久后,走廊安静下来,我躺在床上,凝视单调的白色天花板。阒寂逐渐膨胀,愈胀愈大,我感觉耳膜就要被它撑破。这时,电话铃响了。

我呆望着电话一分钟。米白色的电话机上,听筒微微震动,所以,真的是电话铃响。我心想,我大概在舞会或派对上把电话号码给了谁之后就忘了一干二净吧。我拿起听筒,以粗嘎但友善的声音说话。

“喂?”

“是我,洁·西。”洁·西的语气听起来果决无情,“不晓得你今天打算来办公室吗?”

我倒回床褥中。不懂呀,为什么洁·西认为我会去办公室。每天的各项活动不是清清楚楚写在大家手上那份油墨影印的卡纸上吗?明明有好几天早午都得外出参加活动的呀。当然,有些活动是自由参加的,不是非去不可。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怯怯地说:“我今天想去看皮草秀。”当然,我没这念头,不过当下也想不出其他借口。

“我跟她说,我要去看皮草秀。”我对贝琪说,“可是她还是要我去办公室,说要跟我谈一谈,而且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

“唉!”贝琪同情地叹了一口气。她一定看见我的泪水扑通掉入我前方那盘蛋白霜糖脆饼和白兰地冰淇淋,因为她把她那份没动过的甜点推过来给我。我吃完自己的一份后,开始心不在焉地吃起她的那份来。我有点儿不好意思,在她面前掉泪,可这些泪水都是发自肺腑的。洁·西真的对我说了重话。

十点左右,我一脸恹恹地走入办公室。洁·西起身,绕过她的桌子,关上门。我坐在我的打字机前的旋转椅上,面向她。她坐进桌子后方的旋转椅,面向我,背后窗户有一整架子的盆栽,一层又一层,花开叶茂得像个热带花园。

“爱瑟,你是不是对这份工作不感兴趣?”

“没有,我有兴趣,很有兴趣。”我说,“我对这份工作感兴趣。”我很想以呐喊的方式说出这些话,仿佛这样更能表现我的诚意,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我毕生都告诉自己,我的人生之志就是用功念书、磨炼文笔,埋头苦干,闯出一番事业。事实也的确如此,我样样都做到最好,成绩科科拿A,挤入大学窄门时,几乎所向无敌。

我是镇报的校园通讯记者、一份文学刊物的编辑,还拥有一个众人钦羡的头衔──学生奖惩委员会的秘书(该会负责审理学生在校内外的违规和惩处事宜)。此外,有位诗誉卓著的女教授对我极为赏识,力荐我进入美东名校的研究所,现在,我更有幸能以时尚知性杂志圈里的顶尖编辑为师,在她的麾下见习。但我做出了什么成绩?除了像匹拖运货物的笨马,畏怯犹疑。

“我对这里的每件事都感兴趣。”这些话语像木头做的硬币,虚有其表,落在洁·西的桌面时连声音都显得空洞单调。

“很高兴听你这么说。”洁·西的语气略显尖酸,“你应该知道,如果卷起袖子,好好苦干,在杂志社的这一个月,你可以学到很多东西。之前坐你这个位子的女孩根本不甩时尚秀之类的活动,结果人家离开这间办公室后,立刻就进了《时代》杂志。”

“哇!”我连惊叹句都照样说得死气沉沉,“速度真快!”

“当然啦,你明年才毕业,还有一年可以努力。毕业后想做什么?”这次洁·西的口气温和了一些。

我一直希望能拿到研究所提供的丰厚奖学金,或者获得补助,到欧洲各地进修,然后成为教授,同时写诗出书,或者一面写诗出书,一面当编辑之类的。我早有这些计划,随时答得出来。

然而,我却听见自己这么说:“我不太确定。”这些话连我自己都吓一跳,因为一说出口,我就知道确实如此。

听起来如此真实,而我也暗自默认这个事实。这感觉就像有个莫名其妙的人在你家门前徘徊了好几天,有一天忽然上前说,他是你的生父,而他的外貌果真也跟你相像,在那一刹那,你清楚明白,他的确是你的生父,至于你一辈子称为父亲的那个人其实是个冒牌货。

“我不太确定。”

“这样下去,你会一事无成。”洁·西沉默片刻,然后说,“你会哪些语言?”

“我应该可以读点儿法文,另外,我一直想学德文。”我说想学德文,说了大概五年。

我妈小时候就到了美国,但平常都说德文,结果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学校被同学丢石头。我爸也说德文,不过我九岁时他就死了。他的老家位于普鲁士王国黑色心脏地带的一个小村庄,村里很多人得躁郁症。而我那德语说得跟母语一样溜的弟弟,此刻就在柏林参加国际生活体验营。

但我没告诉洁·西,每次拿起德文字典或德文书,看见那些密密麻麻,如铁蛇笼般的黑色字体,我的脑袋就像蛤蜊,闭得紧紧。

“我一直想进出版业。”我设法重拾思绪,希望恢复我原本舌灿莲花的推销功力,“我想,毕业后我会去一些出版社应征。”

“你应该好好学法文和德文。”洁·西不留情面地对我直言,“或许,还要多学其他语言,比如西班牙语或意大利语──俄文最好也要会。每年六月,有成百上千个女孩涌入纽约,每个都自以为能当上编辑。你得比那些泛泛之辈多点儿本事才行。最好多学几种语言。”

我没胆子告诉洁·西,大四这年我会忙到挤不出时间学语言。我修了专为优秀学生开设的荣誉课程,必须从中学习独立思考,所以,除了要上跟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有关的课,以及进阶诗歌创作研讨课,其他时间都要拿来写论文,讨论詹姆斯·乔伊斯作品里的晦涩主题。但我还没具体敲定要写的主题,因为我连他那本重要著作《芬尼根守灵夜》都还没读过。教授对我的论文抱以厚望,还答应会给我一些线索,帮助我探讨这本书里那对双胞胎所代表的意象。

“我会尽量去学。”我告诉洁·西,“或许会去上他们特别开设的基础德文密集速成班。”当时我真的认为这不失为可行之计,因为我有办法说服导师为我开特例。我的导师一向把我当成有趣的实验品。

除了物理和化学必修课,我还选修了植物学,而且表现优异,一整年下来,一个试题都没答错,有段时间,甚至心血来潮,起过一个念头:当植物学家,去非洲或南美雨林研究野生植物。我心想,去奇怪的地方研究冷门主题,应该会比去意大利研究艺术,或者去英国研究英语文学,更容易获得巨额补助,因为竞争者寡。

植物学很不错,因为我喜欢切叶片,把它们放在显微镜底下,也喜欢画出面包上的霉菌,或者蕨类在性周期那段期间所出现的心形怪叶子。对我来说,这些东西感觉起来都很真实。

至于物理,我第一天去上物理课,就知道完蛋了。

一个矮小黝黑的男人站在教室前方。这个名叫曼基的家伙穿着紧绷的蓝色西装,手里拿着一颗小木球,声音高亢,但口齿不清。他把小木球放在一片有沟槽的陡斜板子上,让球滑到底部,然后开始解释,若令a为加速度,t为时间,接着,冷不防地在黑板上写满了潦草的字母、数字和等号,看得我好想死。

我把物理课本带回宿舍,准备跟它奋战。这本大部头的教科书是以易渗的纸张加以油印而成的,厚度高四百页,里头只有图表与公式,没有插图或照片,封面和封底则是砖红色的硬纸精装。这书是曼基教授自己撰写的,用来跟女大学生解释物理学,如果我们这群女学生能读懂这本书,他就会正式将它付梓出版。

所以,我认真地研读那些公式,乖乖去上课,看着那些球滚落斜坡,期待下课钟响。学期末了,多数女学生都被当,但我从头到尾都拿A。有一次,我听见曼基教授对一群抱怨物理好难的女学生说:“不难,哪会难,有个女学生从头到尾都拿A。”“告诉我们,她是谁?”大家追问,但他摇摇头,什么都没说,只对我露出迷人的会心微笑。

这堂课的经验让我起了一个念头:躲掉下学期的化学课。我的物理课是设法拿了A,可是它也吓坏了我。每次念物理,就觉得生不如死。我最受不了的是把万物万事简约成数字和字母。黑板上出现的不是叶子的形状、树叶呼吸孔的放大图,以及叶红素、叶黄素之类的可爱词汇,而是曼基老师以特制的红色粉笔写上的公式──每个字母都艰涩可怖如毒蝎。

我知道化学会更要命,因为我在化学实验室里见过一张巨大的元素周期表。这张列了九十几种化学元素的图表里,金、银、钴、铝这些美好的词汇都被化约成丑陋的简写,后面还跟着不同的十进数。若再绞尽脑汁应付这些东西,我肯定会发疯,彻底垮掉。这前半年的物理课,我可是使出全部意志力才撑了过去。

所以,我备妥一个妙计,带着这妙计去找班导师。

我的说辞是,我应该花时间去修莎士比亚的相关课程,毕竟我的主修是英文。既然班导师和我都知道我的化学课成绩也会拿A,那何必多此一举,参加考试?何不干脆抛开分数和学分,旁听就好?这种做法凭借的是个人的荣誉心,而我这样的好学生当然不会做出有损个人荣誉的事,况且,内容比形式更重要,明知成绩会拿A,还去在乎分数,不是很无聊?我这番论点又因学校的一项政策而显得更具说服力,这项政策就是:我这届之后的大二生,无须必修理科课程,换句话说,我这届是旧规定的末代受害者。

曼基老师完全同意我的看法。我想,他很受宠若惊,我竟然那么喜欢上他的课,甘愿抛开学分和成绩拿A的功利考量,花时间来旁听,只为了体会化学之美。把学分用来修莎士比亚的课,但去化学课旁听,我这招真是高明。其实我大可不必这么做,但此举正可以让人觉得我对化学充满热情,不愿放弃。

当然啦,要不是我的物理成绩先拿到A,这番狡计也难以得逞。如果导师知道我有多恐惧沮丧,甚至狗急跳墙到认真考虑采取不正当手段──比如找医生开证明,说我不适合上化学课,因为那些公式会让我晕眩之类的──她一定一分钟都不愿意听我说,而且要我无论如何都必须修这门课。

结果出炉,教务委员会批准我的请求。事后导师告诉我,好几位教授被我深深感动。他们认为我这种做法充分展现出我在智识方面的成熟。

想起那年的日子,我就忍不住发噱。我一周去上五堂化学课,没一堂缺席。曼基老师站在朽旧不堪的阶梯大教室的底部,将试管里的内容物混来混去,制造出蓝色火焰、红色火光及黄色烟雾。我关起耳朵,把他的话语当成远处的蚊子声音,往后靠着椅背,时而欣赏那些绚烂的火光和缤纷的火焰,时而低头写下一页又一页的十四行诗和十九行二韵体诗。

曼基老师不时看我一眼,见我奋笔疾书,对我露出大为赞赏的迷人微笑。我想,他一定认为我之所以抄下那些公式,不是为了应付考试──像其他女学生那样──而是情不自禁为他的授课风采所倾倒。

4

我实在不懂,我的人明明在洁·西的办公室,为何会想起成功躲掉化学课的事。

洁·西跟我说话时,我看见曼基教授腾空站在她的脑袋后方──仿佛魔术师从帽子里变出来似的──手里拿着他的小木球和一根化学试管。复活节假期的前一天,上化学课时,他让那根试管冒出大量的黄色烟雾和臭蛋的气味,惹得全班女学生哄堂大笑,连他自己也哈哈大笑。

我对曼基教授感到愧疚,很想四足跪地,求他原谅我撒了弥天大谎。

洁·西递给我一叠小说稿,这次说话的口气温和了许多。接下来一整个早上,我都在读那些小说,并把感想记录下来,用打字机打在部门联系用的粉红色便签纸上,然后拿到贝琪所属的编辑部办公室,好让贝琪明天一来就可以阅读。洁·西偶尔会打断我工作,跟我谈谈这份工作的相关实务,或者聊点儿八卦。

那天中午,洁·西要和一男一女两位名作家共进午餐。男作家刚卖了六篇短篇小说给著名杂志《纽约客》,另外六篇给洁·西。我很讶异,从不知道杂志社买小说都是六篇六篇地购买。一想到卖六篇小说所能拿到的稿酬,我就感到难以置信。洁·西说,这顿午餐必须吃得小心翼翼,因为女作家也写小说,但作品从没在《纽约客》发表过,而过去五年来,洁·西也只采用过她一篇作品。所以,餐叙席间,洁·西一方面要恭维那位男作家,但同时也得留心,不能伤害名气没那么响亮的女作家。

当洁·西那只法式壁钟上的小天使开始上下挥动翅膀,把手上的镀金小喇叭举到唇边,一连吹出十二个音符,洁·西终于对我说,今天辛苦了,休息吧,下班去参加杂志社安排的导览、宴会和电影首映会。还有,希望明天一大早就能在办公室见到我。

语毕,她拿起西装外套,罩在紫丁香色的上衣外,戴上一顶缀有人造紫丁花的帽子,迅速在鼻头上扑了一点粉,调整一下鼻梁上那副厚重的眼镜。她的外貌让人不敢恭维,但散发的才智不容小觑。她离开办公室时,还用那只戴上紫丁香色手套的手拍拍我的肩膀。

“别让纽约这个鬼地方把你毁了。”

我静静坐在旋转椅上好几分钟,想着洁·西这个人。我想象,如果我跟她一样,成了名编辑,拥有私人办公室,里头放满大叶盆栽和非洲紫罗兰,还有秘书每天早上负责浇水,连名字都变成大人物惯用的简称,成了艾·葛(就像洁·西),那会是什么感觉。真希望我有个精明能干如洁·西的母亲,这样一来我就知道该何去何从。

我母亲对我的人生帮不了什么忙。我爸过世后,她靠着教速记和打字来养活我们。虽然嘴上没明说,但我知道她痛恨这份工作,也怨恨我爸死后没留下任何遗产。他不信任保险业务员,所以也没有任何保险理赔金。她老念着要我毕业后学好速记,这样一来除了有大学文凭,还有一技之长。她说:“就连耶稣的使徒都要会搭帐篷。他们也得过日子,就跟我们一样。”

《仕女生活》的员工权充服务生,收走我前面那两盘空碟子──上面的冰淇淋都被我吃光了──在原处放了一碗温水。我把手指伸入温水里洗一洗,然后用仍算干净的亚麻餐巾擦干每根手指。接着,折好餐巾,放在两唇之间,双唇一合,精准地抿在餐巾上。将餐巾放回桌面时,我看见一个模糊的粉红唇印绽放在餐巾正中央,宛若一颗小小的心。

我想着,我这一路走来真是漫长又艰辛。

第一次见到洗手钵,是在提供我奖学金的恩人家里。学校里那个满脸雀斑、负责奖学金事务的矮个儿女人告诉我,依照学校惯例,只要设立奖学金的人仍活着,我们这些得奖者就必须写信感谢他们。

我拿到的是费萝美娜·吉尼亚设立的奖学金。她是位小说家,非常富有,20世纪初曾就读我念的大学。她的第一部小说被改编成默片,由大明星贝蒂·戴维斯主演,另外改编的广播剧到现在仍在播放。她依然健在,而且居住的大宅邸就在我祖父工作的俱乐部附近。

所以,我提笔写了一封长长的信给费萝美娜·吉尼亚。煤黑色的墨水,写在浮雕着红色校名的灰色信纸上。我在信中跟她话家常,说我骑车上山时看见树叶一片秋意,还说住在校园里真好,绝对好过念市立大学,住在家里,每天通勤。我也告诉她,我感觉到知识殿堂的大门正为我敞开,希望有朝一日,我也能像她一样写出伟大的作品。

不知何故,我们学校的图书馆竟没收藏吉尼亚的作品,不过我倒是在镇图书馆读过她的一本书,书里从头到尾尽是冗长的悬疑问句:“艾佛琳会发现葛莱蒂丝以前就认识罗杰吗?赫克特急切地思忖着。”“既然唐纳知道艾尔熙这孩子被罗默太太带到偏僻的乡下农场隐居起来,他怎么还能娶她呢?葛瑞赛妲对着她那沉浸于月色而备感凄凉的枕头问道。”这些书帮费萝美娜·吉尼亚赚进了好几百万美元,不过后来她告诉我,其实大学时期的她笨得不得了。

吉尼亚太太回了我的信,还说要做东请我吃饭。我第一次见到洗手钵,就是在她家。

那碗洗手钵里漂浮着几朵樱花,所以我以为这是某种日式的饭后清汤,就端起来喝得一滴不剩,连脆嫩的小花也吃进去了。吉尼亚夫人见状,什么也没说。过了很久,我在学校认识一位初入社交圈的女孩,跟她聊起那顿饭,才知道自己出了糗。

我们走出灯灼如灿阳的《仕女生活》办公室,才发现街上乌云密布,滂沱雨蒙。天空下的,不是洗涤尘埃的细雨,而是热带巴西那种倾盆大雨。咖啡盘大的雨滴从天空笔直落下,打在黑亮炙热的柏油人行道上,嘶的一声,激起蒸汽,缕缕氤氲。

我暗自希望这个下午可以独自在中央公园消磨时光,但走到《仕女生活》那道活像玻璃打蛋器的旋转门时,就知道无望了。我从温暖的雨中进入计程车那抖动阴暗的穴室里,同车的还有贝琪、希尔妲和爱蜜莉·安·奥芬巴哈。爱蜜莉个头娇小,举止拘谨,红发总是绾成髻,她丈夫和三名子女住在新泽西州的提尼克市。

我们看的电影烂透了。里头主角包括一个长得很像琼?艾丽逊(June Allyson)的金发乖女孩,但我确定不是她。还有一个性感的黑发女孩长得很像伊丽莎白·泰勒,但我也确定这不是伊丽莎白·泰勒本人。另有两个虎背熊腰的大老粗,一个叫瑞克,一个叫吉欧。

这是一部跟足球有关的彩色爱情片。

我讨厌看彩色片。彩色电影里的每个人好像非得每个景都换一件大红大紫的新衣服,把自己搞得像晒衣架。而且画面上不是鲜绿过头的茂密树林,就是黄得夸张的大片麦田,或者蓝到不可思议的海洋,往四面八方绵延一英里又一英里。

这部电影多数的场景都发生在足球场的看台上──金发女孩和黑发女孩打扮得漂漂亮亮,上衣的翻领还别着高丽菜大的橙色菊花,两人在看台上挥手喝彩──要不就发生在舞池里。两个女孩偕男伴婆娑起舞,衣着打扮仿效《乱世佳人》的风格,但一进化妆室,两人就立刻恶言相向。

我终于看懂了,那个金发乖女孩最后会赢得足球英雄的青睐,而黑发的性感女孩则一无所有,因为那个名叫吉欧的家伙只想玩玩,不想成家,甚至买了张单程机票,准备飞往欧洲。

电影看到这里,我开始觉得不舒服。我环顾四周,看着那一排排全神贯注看电影的脑袋。它们的正面都笼罩在同一道银光下,背后覆盖着同一片黑影,看起来活像一群月亮脸的呆瓜。

我觉得自己快吐出来了。不晓得是因为电影烂到我胃痛想吐,还是吃了太多鱼子酱。

“我要回旅馆。”我就着半黑的光线,压低声音告诉贝琪。

贝琪盯着银幕,目不转睛,几乎没动嘴唇地对我说:“你不舒服啊?”

“对,”我说,“我觉得快死了。”

“我也是,我跟你一起走。”

我们滑下椅子,不迭连声说“借过”“借过”,慢慢移动到同排座椅的尾端。观众不满地嘟囔,发出嘘声,但还是挪挪雨靴和雨伞,好让我们通过。能踩的脚我都不放过,因为我想借此转移注意力,不去理会呕吐的感觉已强烈到像一颗在我面前快速膨胀的气球,大到遮住我的视线。

我们走上街时,温热的雨滴仍细细洒落。

贝琪的模样好吓人,原本酡红的脸庞忽然面无血色,还一脸发青地冒着汗。路边停着几辆黄色格纹的计程车。每次当你犹豫要不要招计程车时,就会看见它们。我和贝琪坐进其中一辆。未抵旅馆,我就吐了一次,贝琪吐了两次。

司机转弯时力道好猛,把后座的我们一会儿甩到右边,一会儿甩到左边。快要吐时,我们立刻弯下腰,假装捡东西,另一人就哼着歌曲,假装看窗外。

但司机还是识破了我们的诡计。

“喂,”他抗议,加速闯过乍变红灯的交通标志,“不准在我车里吐,要吐就去街上吐。”

我们闷不吭声,而他也没再赶我们下车,我猜想他大概发现旅馆快到了,干脆直接把我们载到旅馆门口。

我们不敢逗留,唯恐车资又往上跳,赶紧塞了一堆铜板到司机手里,并往车内丢了两张卫生纸,遮掩呕吐物,然后拔腿跑过大厅,冲入空电梯里。我们真走运,这时间的大厅没什么人。贝琪在电梯里又想吐,我赶紧抱住她的头,接着换我想吐,她抱住我的头。

通常大吐过后,会立刻舒服一些,所以我们互拥道晚安后,就疾步走向甬道的两端,准备各自回房。一起呕吐过的人最容易结为知己。

我走进房间,关上房门,宽衣躺平后,觉得更不舒服,好像非得跑厕所不可。于是,我费力套上那件有矢车菊图案的白睡袍,踉跄走出房间,到楼下的洗手间。

贝琪已经在那儿,我听见她在厕所门后痛苦呻吟,所以我快速绕过走廊拐角,到这栋楼另一侧的厕所。好远,真怕我会撑不住会死在半路上。

我坐在马桶上,头靠在洗脸槽的边缘,觉得吐出来的不只有晚餐,还有我的五脏六腑。恶心感一波波涌来,汹涌澎湃,每一波的浪头退去,恶心感就减缓一些,而我也虚脱得像湿透的叶片,全身颤抖,但没多久,恶心波涛再次涌现。我感觉自己像被关在小房间里由人严刑拷打,脚底下、头顶上,以及四道墙的亮白瓷砖从四方八面逼迫我,要把我压成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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