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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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想要对我投怀送抱吗?”

对方的声音犹如从头顶泼下来的一盆冷水,林可颂迅速回到了现实。

“啊,不是不是!桌子的边缘有点脏而已。”

“可是你刚才并没有在擦桌子的边缘。”

江千帆毫不留情地拆穿林可颂的谎言。

林可颂再次无言以对。

一千美金一天的导游费,绝对要求导游要有一颗坚强的心。

她想起宋意然的没脸没皮,顿时扯起了个笑脸:“江先生身上的味道好闻呗。我就好奇了一下而已。你别介意,我并没有碰到你。”

江千帆没有开口说话,这让林可颂呼出一口气来。

因为她感觉只要江千帆一开口,必有插刀效果。

林可颂点了一份爆肚,在心中祈祷着这个让她吃了十几年都不觉得腻味的小吃能让江千帆说一声“好吃”。

林可颂知道这家小店并不是那么讲究餐具的干净卫生,于是取来了李彦为江千帆准备的餐具,盛了爆肚之后端到了江千帆的面前。

这种香味比起王婆婆的炒肝儿更加刺激口水的分泌,要不是在浪花饭店吃太饱,刚才又吃了几大口炒肝儿,这一份爆肚,林可颂只需要一分钟就能扫荡干净。

江千帆抬起了筷子。他的手指修长富有别致的美感,仿佛所有经过他手的东西,都会变得美好起来。

他夹起了一块爆肚,在鼻间停留了短暂的一瞬之后,送入口中。

林可颂的心脏悬了起来。

他会觉得好吃吗?骑了这么大老远的自行车来到这里,应该物有所值了吧?

那一刻,林可颂下意识睁大了眼睛,盯着江千帆的唇间。当他的嘴唇微启,轻轻顶上食物的那一个瞬间,忽然有一种什么东西在耳边裂开的感觉。

这个男人吃东西的姿态让人感觉不到热情。

可偏偏当食物送入他的唇齿之间时,林可颂能够感觉到一种执着与纯粹。

难道真的是脸长得好看,就算说话做事都冷冰冰的也能被原谅?

她默默等待着这个男人会再吃第二口,但是他还是将筷子放下来了。

“怎么了?不好吃吗?”林可颂紧张了起来。

对于林记爆肚,她可是很有信心的。她在这座城市生活了这么久,吃了许多爆肚,只有林记爆肚是最完美的。

“不难吃。但是也谈不上好吃。”

“……”

林可颂顿时沮丧了起来,只是不难吃而已吗?那么她这二十年到底吃的算什么?

她现在已经完全可以确定,眼前这个人比宋意然那个混球还难伺候。

“为什么你会觉得不好吃?”

林可颂觉得就算死也要死个明白……

“这道爆肚,就口味而言。比起许多专业厨师做也毫不逊色。酱料以芝麻酱、玫瑰腐乳、韭菜花、酱油、糖、香油、韭菜花、香菜、葱末搭配调和而成。咸香度是合适的。”

酱料没问题,难道问题出在爆肚上?

“灼烫爆肚用的热水中也放入了花椒和葱,为了去除牛百叶的腥味。这一点设想周到,做得也不错。”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到底哪里让你觉得不满意啊?

“但是淋在爆肚上的辣椒油,因为火太大,让辣椒发黑,与花椒在一起,形成了苦味。”

他的声音冰冷而平静,就像某种准则,某个不可逾越的界限。

所有的怀疑与争论,在他面前都不再有沸腾的可能。

“怎么可能!”

林可颂伸手拿起筷子,夹了一片送进嘴里,十分仔细用力地品味着,只觉得很好吃。

但是渐渐的,她也感觉到些微的苦味,那种辣椒与花椒炸过头之后的味道。

可是一般人怎么会去在意那一点点苦?甚至于不用力去分辨根本就感觉不出来啊!这真的不是吹毛求疵吗?

林可颂抬起眼看着江千帆,忽然在想这家伙的舌头到底是怎么个构造?这么细微的味道他只用一口就察觉到了?

“走吧。”江千帆站起身来,整了整自己的衣领。

“等等……你的餐具……”

“刚才你吃过了,我不会再用了。”

江千帆取出盲杖,探了探路,丝毫不顾及林可颂,就这么走了出去。

林可颂看了眼那一份爆肚,心中祈祷着老板可别记恨她这么浪费。

林可颂认命地叹了口气,跟上了江千帆。

她有点怀疑,这世上能让他觉得好吃的东西到底存在不存在?

还好林可颂经常光顾的小吃摊儿的位置都没有太松散,否则偌大的城市,光靠她两条腿踩着自行车,后面还坐着个一百多斤的男人,她非得虚脱了不可。

她带着江千帆品尝了徐记的豌豆黄,江千帆只吃了一口,评语是口感上佳,甜度太过。

又尝了尝天桥下的茶汤,江千帆还是只吃了一口,评语是质地细腻,厚薄适宜,但桂花卤所选的桂花不够新鲜。

林可颂已经不想说话了,只说了声“上车吧”,然后蹬着自行车行入小巷之中。

之后的艾窝窝、冷锅鱼、炸酱面都如同林可颂所预料的被江千帆统统一言以蔽之地枪毙掉了。

天色渐晚,原本奔着一千美金一天导游费的林可颂觉得自己是应该给对方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任劳任怨、不辞辛苦的服务,但她的耐心却快被消磨光了,而且她也没收定金不是!

她很想点着江千帆的脑袋问他:我说兄弟,这么多的小吃,很多都是几十年传承的工艺,怎么到你这里就只能让你吃得下一口了?你干脆叫“江一口”得了!

☆、偷手机贼=秃顶

可偏偏后座上的人气定神闲,那张扑克牌脸连变都没变过。

“你还有地方可去吗?”

江千帆用的不是疑问句的语气,而是陈述句。

这一问,林可颂一把火从胸口燃气,直冲大脑。真的很想将自行车往路边一甩,给他套上个麻袋,踹他进地缝里。

啊,对了,这家伙是瞎子。连麻袋都不用套。可惜他那个鬼助理拍了她的身份证。

我不生气。

我不生气。

我真的不生气。

宋意然那个无脑少爷自己都忍了十年,江千帆就一个瞎子!

人家都瞎了,要任性,就任性一点吧!

“当然还有。这座城市这么大,你想要把这里的小吃吃尽了,还没那么容易呢!”

林可颂记得有一家的姜丝排叉味道还不错,当然她知道肯定过不了江千帆的舌头。只是答应了对方做一天的导游品尝小吃,她还是会尽职尽责地在时间范围内带着他把那些小吃都逛一遍。

只是此刻的林可颂已经成了霜打的茄子,低着头,完全没有当初的雄心壮志。

空气里传来一阵臭味,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她曾经就读的初中门口。林可颂余光一瞄,就看见一个炸臭豆腐的摊子。忽然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宋意然对面吃臭豆腐的情景。

自己吃得津津有味,那家伙却拧着脑袋一副快吐了的表情。

林可颂嘴角向上一扯,坏心眼又起来了。

“嘿,我说,到了。尝尝这里的臭豆腐!”

“臭豆腐好像不是这里的小吃。”江千帆的眉心略微蹙起。

林可颂在心里想着,这会儿有戏。姑奶奶就等着你吐出来。

“这你就不知道了,整座城市的中学生,谁不知道这个臭豆腐摊子?多少学生下了课,骑着自行车到这里来买臭豆腐?不是我说,你的运气实在太好了。学生潮已经过去,不用排队,多好!”

“我不吃臭豆腐。”江千帆的声音凉凉的,带着命令式的口吻。

林可颂本来就没有打算说服他吃臭豆腐。

要恶心一个人,不一定非得让对方吃恶心的东西。

只要她不觉得恶心,就照样能恶心他。

“那没关系,我一会儿就带你去吃姜丝排叉。我好不容易路过一趟自己的初中,你让我过过嘴瘾啊!”

“你这是在浪费我的时间。我一千美金支付你一天的导游费,并不包括我等你吃东西的时间。”

江千帆的声音像是从机器里放出来的,每一个字都标准清晰到媲美新闻主播,特别是那冰凉的音质,格外欠揍。

林可颂眨了眨眼睛,连吃个臭豆腐的一分钟这家伙都计算得这么清楚。

资本家果然就是资本家!

疯狂压榨劳动人民的剩余价值!

林可颂很想跟对方理论一番,但江千帆的“时间浪费论”虽然简单但逻辑充分,一时之间林可颂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背着包戴着帽子的人路过他们俩的身边,撞了江千帆一下,低着头闷着声音说了句“对不起”,便匆匆离开。

林可颂还在与江千帆对视的时候,江千帆蓦然开口:“刚才那个撞我的人偷走了我的手机。”

“啊……什么?”

话题转太快,林可颂一时之间还没将臭豆腐与手机建立起逻辑关系。

两秒钟之后,林可颂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看向那个正逐渐混入人流之中的背包男。

“你在原地等着我!哪里都不许去!我去追手机!”

说完,林可颂调转车头,奋力踩踏,追了上去。

她这辈子最痛恨第三只手了!

有手有脚,有偷手机的本事为什么不去找个正经活儿干!

更不用说今年过年的时候,她陪着父亲和母亲去看烟花表演。等表演结束之后,她的手机就不翼而飞了!

林可颂没有大声吆喝“捉贼”,而是憋着一股劲儿冲了过去。

就快冲到对方面前的时候,那家伙忽然一回头发现了林可颂,立即狂奔起来。

你两条腿还能跑过我两个轮子!

林可颂十分神勇地冲了上去,周围行人纷纷退让。

这时候她喊了起来:“抓偷手机贼了!抓偷手机贼了!前面那个背着黑色皮包的贼!大家帮忙抓住他!”

那家伙果断地脱了自己的包,随手扔到一旁的邮筒上。

林可颂继续喊:“抓头手机贼了!就那个戴棕色毛线帽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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