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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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顿悟,明白爱情是禅,什么时候拥有了,一定要好好珍惜,千万别荒废了那些爱的光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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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男人的房子不叫家

 曾经,她和他特别相爱。相爱到离开半步就要想念,他亦对她说了很多海誓山盟,但这一切没有挡住他变心的脚步。

他还是厌倦了,提出了离婚。

她哭了又哭,求了又求,但是,男人的一颗心没有回来,他说自己不爱了,轻易地,他就放弃了一段感情。

她不许他放弃,于是与他死缠烂打,就是不离婚,抱着鱼死网破的决绝,反正心已死。于是,一个空房子出现了,他常常不回家,回家亦和她没有什么联系一样。十年,他们过了十年无性的婚姻。

那十年,她形容枯槁,甚至不唱自己最爱唱的歌,甚至不穿自己最喜欢的衣服,甚至远离了朋友,她心如死灰,准备在一棵树上吊死自己。

那间大屋子里,没有男人,她一个人守着一屋子的寂寞,想等待那个变了心的男人回来,但等来的,是他冰凉的言语和没有温暖的眼神,那眼神,足可以杀死她吧?

终于,她心死了。十年,足可以杀掉一个女人所有的情与爱,所以,她终于放弃了,以为自己不会再爱了,最好的青春在等待和折磨中过去了,多么不甘啊!可是不久她遇到了一个特别爱她的男人,她才知道,自己虚度了多少光阴啊,爱情再来的时候,她简直不相信自己还可以光彩夺目,还可以像从前一样开朗、神采奕奕、有着花一样甜美的笑容……

她后悔死了,早知如此,何苦把十年的光阴压在一个人身上呢,那样的不值啊,憔悴了青春憔悴了心,把光阴酿成了一杯苦酒,其实,她完全可以把爱情调成蜂蜜的。

重新找到爱情的她,事业和爱情一样又辉煌了。她出唱片开演唱会做太太口服液的代言人,她大度地笑,开心地讲自己的故事,开演唱会时唱那首《恰似你的温柔》时她问观众:这是一首老歌吗?大家说是。她笑着,歌是老了,但我不老,老了的只有歌。

四十多岁的她,轻轻地骄傲地昂起头,说:我是女人中的极品。

一个经历过婚姻风雨的女人,一个把自己沉溺了十年的女人,见到了自己的彩虹。

你可能已经猜出我说的是谁。蔡琴,在音乐剧《天使不夜城》中唱着《没有男人的房子不叫家》,那时,她刚从与丈夫十年无性婚姻中解脱出来,刚刚知道回家要有一个男人等待着拥抱你,或者喜欢喝你亲手煲的莲子汤,而那样的幸福看似容易,其实,里面装的是爱情。

蔡琴,用十年的时间换来心清心明,换来了一句没有男人的房子不叫家。所以,我知道好的婚姻应该是有个好男人好女人,在房子里过着柴米夫妻的生活,一起做饭一起看电视一起吵架一起研究明天吃什么一起想想明年买个什么车……那样活色生香的日子,才叫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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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

那年,刚刚十九岁,她跟着他跑到青海。那么偏远那么冷的一个城,因为有他,她感觉是快乐的,那快乐里,是漫天的金粉,如张爱玲看胡兰成在她雅质的客厅里,漫天的金粉是什么,当然是爱情。

她是跟着他私奔的。

家里反对她和他来往,他是个坏男人,吸烟喝酒打架,穿怪异的衣裳,鼻子上打两个洞,喜欢画一些乱七八糟的画,可她就是喜欢他。

女人是犯贱的,爱起男人来,不管这个男人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何况,坏男人天生具有一种侵略性。

就那样义无反顾地跟着他跑了,他说喜欢青海,你跟我走吧。她就跟着走了,被他牵着手拉上了火车。三天三夜,坐在硬座车厢里,她发呆地看着他,然后问了一遍又一遍,你不会不要我吧?你会不会啊?你会永远爱我吗?她是个傻孩子,总想得到一个确定,她并不知道,最不确定的就是男人心。可她爱疯了他。到了青海,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胸口上刺了青。

那上面,有六个字,三个字是我爱你,三个字是他的名字。

男人伏在她胸前哭了,她也哭了,她说,我想成为你爱情的刺青,一辈子在你心里。

能成为一个人的刺青是件幸福的事情,无论这刺青深与浅,痛与不痛,即使岁月的烟花闪了灭灭了闪,她愿意成为一个人心底的刺青。

他们在青海待了三年,看得繁花落尽,看得大漠孤烟直,她想与他这样一直到地老,到天荒,到岁月无涯。但他却按捺不住寂寞,以自己的才气考上了美院,他走了,留下了她。

为了爱情来到青海,最后,却一个人留在了青海,这孤独的寂寞的城。

她胸前还有我爱你,还有那曾深深爱过的人的名字,此时却已经是隔山隔水,那前尘旧世已经碎裂。她去镜子前看自己,红颜辞镜花辞树,她已经老了,二十七岁了,与十九岁的少女比起来,她脸上堆满了岁月的痕迹。

去洗胸前的刺青,那人问,你可怕疼?

她摇头,不。

洗时,疼是疼的,但难以掩的是心里的疼,她冷笑着,笑自己曾经的痴狂。

曾为一个男人刺青,那是爱疯了才会做的事情啊。

一个女子,一生能为几个人疯?

再看镜子中的自己,胸前没了刺青,她以为一切了然,于是打算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同事给她介绍对象,那男人的名字没记住,她只记得,那男人亦姓姚,与他一个姓。

心里一震,当时就心酸得要流泪,原来,那刺青不是在皮里肉里,那刺青一直在心里!

皮里肉里的刺青可以借助工具除掉,那么心里的刺青呢?这样一想,眼泪掉下来,有微咸的滋味,染了今年的新衣。

那新衣上,有微热的圆点,慢慢地散开了,慢慢地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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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青瓷的初恋

 初恋是什么?一千个人有一千个答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初恋一定是最难忘的。

正因为青涩才难忘,正因为是第一次,正因为好多初恋有花无果吧。

十七岁时,默默喜欢了一个男生,他帅气俊朗,含蓄内向,气质超群。他,符合我对爱情蓝图的全部想象,我疯狂地迷恋上他,他笑的样子,他微微蹙眉的样子。

甚至迷恋到跟踪,他哪天穿了什么衣服,他哪天理了发,我一清二楚。最迷恋他有一件蓝色的球衣,那时,他骑一辆破旧的二八自行车,他把球衣围在腰间,在风中骑车经过我的旁侧,春天的槐花落在他的身上,这样的美少年,这样倾国倾城的美。

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犹如但丁见了贝雅特丽采。我写了很长的情书给他,那个等待他回应的过程,是烈火焚心一般漫长。

在那棵开花的树下,他说:“也是喜欢你的,长长的发,高高的个子,白得近乎透明的肌肤,还有,你芬芳的文字,可是,我就要走了,去老家考学,此去经年,我们不知还有没有机会见面。”

我和他的恋爱,短到只有几天。那几天,我坐在他自行车后面,穿过樱花大道,他的白衬衣飞起来,似一千只鸽子在里面飞,而坐在后面的我,黯然神伤。

他果真走了。这有花无果的初恋、这犹如惊鸿一瞥的情愫让我感怀不已。

我一直怀念,一直忘不掉。

甚至多年以后,我找男友,亦喜欢这种高高瘦瘦的男子,一笑倾城,再笑倾国。

我与他,再也没有联系,也没有相见。

今年我去开笔会,路过景德镇,去看那些陶瓷。

那些薄的青瓷十分让我迷恋,其中一个透明的莲花一样的花瓶让我那样迷恋,因为以后还有好多行程,况且,我以为,还要回到景德镇,虽然喜欢,我却没有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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