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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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并不妨碍这种整形手术的火暴,虽然有很多事故发生着,女人们为了美,敢于和自己较劲儿,这是一个与自己身体不断斗智斗勇的过程,八十岁的秦怡每次出场必要化妆,粉面朱唇的人谁不喜欢?
那天看到电视上的某女明星出席一个酒会,居然也穿了低胸,居然也春光乍泄,心里别扭了好久。她不适合这样,就像我一样,还是穿着白衬衣舒服,而且有些人,只有那种隐藏才更性感,我觉得她是,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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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琼瑶开始
我的一切是从琼瑶开始的,三毛、亦舒、张爱玲、杜拉斯是后来的事了,因为看了琼瑶,懂得了很多东西,而所有随之而来的事情——比如青春、爱情、伤感、浪漫、唯美,所有的一切,缘自于一个十五岁的夜晚。
那个夜晚,我读到了琼瑶。
之前,我是一个懵懂的中性少年,甚至不知道裙子的妩媚,只是穿着肥大的军裤,有时,还会和男生动起手来——仅仅因为书桌间的距离太小。
而那个夏天开始的夜晚,一本叫《烟雨蒙蒙》的书传到了我的手上,单是这名字,就叫我喜欢,看了第一页,我就陷了进去,它和以往的小说是那样的不同。
当我看了不到十页,我的眼睛开始潮湿,当我看到高潮时,我的泪水狂流,没有纸巾,没有手帕,我胡乱抹着,管不了那么多。小说中的男男女女爱得死去活来,我的心怦怦乱跳,当写到他们接吻时,当写到他们终于和好又拥抱在一起时,我浑身如过电的感觉,好像那个何书桓吻的是我,我晕了,有一种飞的感觉。
整整一夜,我看完那本书,没有睡一分钟,第二天上课,脑海里全是小说里的人物,仿佛我是那个倔强的依萍。我中了琼瑶的毒,开始疯狂地找她的书,那阵琼瑶的书刚流行,并不是铺天盖地,但我还是几乎把能读到的全读了,因为里面的爱情打动着我,那本成名作《窗外》被我小心地包好书皮,因为那时,我也开始暗恋我的老师了。
从琼瑶开始,喜欢上了文字,开始写日记,开始读唐诗宋词,除了作文水平提高,别的科目直线下降。班主任找我谈话时,我想的仍然是小说中的情节,什么时候,我可以写出这样的小说来?
后来看到琼瑶的照片,安静地看着你,很美丽很温暖的眼神,小家碧玉的形象,不明白她为何如一座火山一样时刻能爆发着?也知道好多明星因为她会一夜成名,林青霞、林凤娇、秦汉、秦祥林、刘雪华……所有演绎她故事的演员中,我最喜欢的是刘雪华。风华绝代的佳人有的是,但刘雪华的大眼睛永远让你感觉到无法释怀,她演《哑妻》的时候我晚自习逃课看,从开始哭到最后,没有一个演员像刘雪华的眼泪那么美,倾国倾城,直击中你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当然,她们也不再年轻了,林青霞嫁做商人妇,终于告别了秦汉,她们演绎的《烟雨蒙蒙》成为孤本。
就像我对琼瑶的感觉,由浓转淡,渐渐不喜欢了,因为又看了心清心明的亦舒、天涯流浪的三毛和我行我素的张爱玲,我才知道琼瑶的世界是多么小,但不可否认,她是最成功的,也是最有钱的。当阿姨级的琼瑶写《还珠格格》时,我的小侄女说,这个琼瑶外婆写得故事好看,她从前是做什么的?
我无法回答她,因为开始的开始,是从爱情起步的,就像我最初喜欢她,是因为没有人可以把爱情写成那样的惊天动地不食人间烟火。那些爱情只适合纸上谈兵,只适合花季中刚有些心思的少年,等他们渐渐长大了,他们才知道,那样的爱情是童话,它只给你一种假设,让你坠入一个深渊里。
看琼瑶小说长大的女生们,至今还有爱情情结,就像她们还喜欢长裙、长发和诗词一样,就是结了婚,也还希望老公是手持玫瑰的那类男人。不信,你去问看过琼瑶小说的女生们,她们谁愿意剪掉长发和男人们有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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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环,寂寞的声音
我并不喜欢耳环。觉得只有那些住在深宫里的女子或者小姐们才会喜欢耳环,因为实在是空洞得可怕,因为实在是寂寞,所以,才会在耳朵上穿两个洞,然后戴上耳环,为的是发出些声响,为的是,不再寂寞。
但我终于穿了两个耳朵眼,是为了最爱的男人,他买了一对小小的耳环,白金的,有几朵玫瑰刻在上面,一见就喜欢上了,但是却没有耳朵眼。
他惊讶:“我一直以为,你是有耳朵眼的,一个如此妖娆的女子,怎么会没有耳朵眼?”
为他这句话,没有半丝犹豫去了医院,当激光在耳朵上打洞时,有一点点的悔,因为那小小的、美丽的、透明的耳朵,怎么会有了一个洞?但是为了他爱,还是把那耳环戴上了。
竟然如此的不自然。因为我从来没有想刻意在身体上作改变,但是走起路来,有了细微的响声,只有我听得到。
而他看来看去,欣喜地说:“早知这样,最早送你的礼物应该是耳环。”
但是,我还是不喜欢耳环。尽管有了很多的耳环,玉的、银的、带铃的,甚至还有小小的水钻,十分精致。耳环要有极精致的衣服配才行,但我习惯了布衣,比如棉布和牛仔,而如此的耳环,是要穿职业装或者丝绸。
我乱乱地穿着,像乱乱的心,因为爱情糊涂到没有解释就终于分手,但我耳朵上的洞却永远留了下来。
就像,爱情上有一个洞,是记忆的伤口,永远地留在那里,真是触目惊心。
终于不再戴耳环。我长出了一口气,仿佛是一种解脱,不喜欢的东西,再怎么努力也是枉然,就像他的爱,努力到崩溃,还是散了。我把那些耳环整理出来,然后倒掉,从此今生不再戴耳环,因为不喜欢。
有时,就这么简单,不喜欢,三个字,就能结束所有因果,我们努力了一场,反而走得更远,他以为我是有耳朵眼的。三年在一起,粗心到没有发现耳朵没有戴过耳环;而我,为了曲意奉迎,竟然去穿两个最不相关的洞,以为和爱情相关,其实南辕北辙、背道而驰,所以,散了的时候没有悔意,因为勉强的东西,会粘粘连连,所有事情最后与爱情无关,那,多么可惜。
只是耳朵,却依旧有两个洞,空着,好像告诉我,这里,我曾经用心地疼过,有人说,日子长了会长死的,和从前一样,我不信。因为再怎么样,也会有痕迹,你能说,你走过的路没有脚印?你飞过的天空没有痕迹?而你爱过一场会烟消云散?
所以,我一直心里明白,这小小的耳朵旁边有两个洞,那是爱情的洞,寂寞着,只是,再也不会有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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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人
那天在电视里看到了程琳,从前觉得她好老了,大概四十几岁了,但是看到陈鲁豫做她的访问,却是1968年出生。
比我们大不了多少的一个“旧人”。
大概是出道太早了吧,十五六岁就声名鹊起了,何况,还有与那台湾音乐人的一段纠缠?出道太早的人总会很快转为“旧人”吧,三十六岁的她再唱那首《信天游》,有一种挣扎着年轻的感觉。如果不是中央电视台想集体怀旧,人家是要请赵薇章子怡她们的,有谁还会惦记着一个二十年前的艺人呢?
但孙红雷如此不同。一个大器晚成的人,年纪一把了才成名,被称为新人,所以,众人急着喊着去追捧。和程琳年纪差不了多少,为什么一个门前冷落一个人声鼎沸,甚至有大红大紫一发不可收的趋势。
很多人都会从新人转成为旧人。所有圈子都一样,新欢的笑容是建立在旧人基础上的莲花,转眼就凋零,长江后浪推前浪,新人的笑容还没有完全展开也许就成了旧人,如果她没有足够的聪明。
有谁能坚持在最顶峰?
总当新人的人是需要足够的运气和聪明的,张曼玉就是。
时光就是这样无情无义,却又这样一副小人嘴脸,在一些人身上留下深刻的痕迹,让她变成岁月的俘虏;在另一些人身上点缀上珍珠让她熠熠生辉,生活就是这样不公平,很显然,张曼玉属于后者。
我看到她拍康佳手机广告的媚态,看到她代言玉兰油的娇嫩,有谁相信她是一个四十岁的女人?但她却是中国唯一一个广告身价过亿的明星,合作过的男人有多少成了明日黄花?有多少成了旧人?只有梁朝伟还在左右,但是,但是他代言的熊猫手机的广告身价却只有她的十分之一。
有些旧人只顾着怀旧,大声嚷嚷着,我年轻的时候啊比她风头还劲,又有什么用?那不过是自己的安慰,真是吃不到葡萄要说葡萄酸啊。
爱情的旧人就更可怜,总是让新欢比得灰头土脸,然而我欣赏跳出来的痞女洪晃,她是大导演的旧人,但人家无所谓地抬起脸,照样一次次去恋爱,我管你什么旧人新人,我要做永远的新人。
我喜欢这样放肆的态度,大多数时候,女人因为太收敛了,所以,总是故作姿态,所以,错失良机。
有时候爱情是需要一些“不要脸”的,否则就要做人家的旧人,“不要脸”的女人总是有好结果,而这其中的“不要脸”,是要看破爱情原本就是一张纸,捅破了,就是柴米油盐,说得再天花乱坠,日子还是要过的。有了这份耐心,才会经营一份好的婚姻,做别人旧人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
所以,我喜欢杨二车娜姆的生活态度,有点儿爱谁谁,再加上自己会作秀,弄得全世界都羡慕她活神仙的日子,估计总是她让男人做旧人,一个女人如果喜欢新奇,喜新厌旧的可能性就很大了,也是,谁能保证爱谁一辈子?好像现在没有比这更难的事了。
能够做一辈子新人,那得靠自己的修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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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靴子
忽然就流行起靴子来了,满大街都是,高个儿矮个儿的女子全穿,不论腿粗还是腿细,都忙不迭地把自己的腿伸进去,竟然有些迫不及待的心情,就像初恋时,慌张的、惊喜的,生怕赶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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