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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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几年也流行过靴子,只不过没有现在靴子的精致和复杂,那时只是棕色或者黑色,没有靴子跟、靴子尖的镶金戴银,也没有靴身靴口吊坠的缨络,那么干净纯粹。那时还小,刚刚恋爱,于是爱着的男人送我一双黑色的中腰靴子,软软的牛皮,半高的跟,穿起来很舒服,但是那一个冬季没有过完我们就分手了,靴子自然也就不穿了,放在最底层的柜子里,几乎被遗忘。

没有想到靴子卷土重来。于是黯然了好久,什么样的时尚都有卷土重来的时候,只有爱情不行,过去了就过去了,覆水难收,但是,并不防碍我喜欢靴子。

所以,几乎是没有思索就买了一双白色的靴子,很不禁脏的一种颜色,那样夸张的白,却是今年chanel牌子中样子最好的,高贵的皮革似锦缎一般柔软,精致到让人折腰,总让人想起《风月俏佳人》中女主角的出场,先是把美腿伸进靴子里,这样的流行,我不会落下。

结果却让我如此失望。因为实在没有衣服配,无论是正统的黑色灰色,或者那种深红的羊绒大衣,还是时髦的只到膝盖的粉色蓝色棕色黄色的短毛裙,都压不住一双炫目的靴子,整个人看上去只有一双靴子,那样的头重脚轻,那个时刻,忽然一阵阵心酸,想到了那纯纯的初恋,多像这一双靴子,因为只想恋爱了,却根本忘记了怎么去爱,其实是根本不会爱的,以为爱得轰轰烈烈,到头来却是一场空,就像一双靴子,什么也压不住它了,所以,穿的机会几乎是零。

爱情,不仅仅是爱情,还有很多,需要我们用心体会,但初恋时,往往为爱而爱,所以,落得了虚名。

所以,以后,大概再也不会动买这种淡色靴子的念头,因为没有配它的衣服,穿一身素白,又过了那样的年龄,只有年少气盛的人穿上素白才好看,而我,已经习惯了穿最素的衣服。

而靴子最忌讳的还是花哨。比如那些镶金饰银,比如那些缨络,全是我不喜欢的,稍微不留神,便是满身的小家子气。后来,不小心翻出了旧靴子,心,一点点柔软起来,过了几年,皮子依然那么软,而且把美腿伸进去,立刻感觉到了别样的舒服和温暖,怪不得人总把婚姻比做鞋子,真有道理,我从来不知道,一双旧靴子会这样舒服。

于是又找出了苏格兰长裙子,穿上了旧靴子,只是,送靴子的人在哪里?

这样想着,心里有一点点伤感,但是不再有眼泪。初恋,留下的多是感激,因为是从初恋,才真正学会了恋爱,而一旦学会了,便终生难以忘掉。

后来看到大街上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在冬天穿了超短裙,过膝黑色的皮靴子,中间是肉色的丝袜,仿佛不知道冷,这一般的冷艳让人觉得她们真是年轻啊。

而我看着脚下这双旧靴子,那么合脚温暖,虽然不是最新的款式,却让我那么喜欢,因为里面,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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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圣洛朗

我很怕一些美丽到极致的东西,因为会把你逼得无路可退,你只能风姿绰约地活下去,否则会觉得对不起它。

那是一套圣洛朗内衣,气息暧昧,线条明朗,上面有小小的花,颜色当然是绝世倾城的黑色。因为圣洛朗说过,最美丽的女子,一定是穿着黑裙子、黑毛衣、黑袜子,里面有黑内衣,并且身边有一个爱她的男人,这样的女子,是幸福的。

所以,我是幸福的。

仅仅因为这一套内衣,我也是幸福的。因为有足够幸福的理由,内衣是热恋时他送的,那时他被派去香港工作,我正犹豫是否嫁他,因为香港那么远,远到不可触摸,我总觉得曾经有的风花雪月会变空,但是有一天收到特快专递——在我生日那天。

便是这套内衣。我惊住了,因为只在电视上杂志里看到过这个牌子,对于一个小小的公务员来说,它无疑是天价的。后来去北京看到它的价格,我还是震惊了。

他打电话来,喜欢吗?我差点儿哽咽,但口是心非地说,谁让你买这个给我,下流。女人在爱情面前都是口是心非的,但脸上却飞起桃花一样的红,因为只有这最隐秘的内衣,倘若男人买给你,那才是爱到了极致。

也只有内衣,才会只有自己的爱人看得到,它那么美轮美奂,为的就是讨自己的爱人喜欢吧?

想起小时候,看到电影中有穿着纹胸的女人出来,总是羞红了脸,仿佛那是自己,后来大了,最爱买的居然是内衣,最喜欢的就是黑色,知我如他,所以,才买了那绝色倾城的圣洛朗给我。

一次看圣洛朗的内衣秀,带给我极大的刺激和强烈的美感,模特如风中的杨柳,又似陈逸飞画中的美女,穿着那些近乎透明的华美的内衣在台上走来走去,我几乎呆住,因为既性感又冶艳,像是欲说还休,那些粉红的、肉色的、透明的、橘黄的、红艳的、丝质的内衣,有的若隐若现,有的把一对酥胸勾画得完美艳情,我尚且要晕倒,别说那些男人,最刺眼的当然是黑色的那一套,我对身边的男友说,要是以后有了钱,我只要圣洛朗。

我知道那简直是白日做梦。因为只有两个条件可以让我做到这一点,一是成为既聪明又能干的富婆,二是天上掉下个钻石王老五非雪小禅不娶。但这两个条件我都不可能,所以,只有叹息。

为了那套圣洛朗,我答应了他的求婚,但是和他说好了,以后,不必买这么贵重的东西了,因为我们不过是凡俗世界的饮食男女啊,谁又能,只穿圣洛朗不吃不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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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灵丝绸,空灵心

我知道丝绸的时候,已经很大了。至少有十六岁了吧,那时母亲去苏州出差,带了一块丝绸的手帕给我,纯白色,绣了梅花,第一次触摸丝绸的时候,只能说惊艳,然后,心里一点点地凉起来,说不出为什么,只一个刹那,我就爱上了它。

而给它的两个字,是空灵。只有丝绸,才配得上这两个字。

我爱着,到无以复加,甚至舍不得用一次那小小的手帕。十年后,它依然是那么干净到清澈,因为一次没有用过,但是那白,已经渐渐地褪色了,有点点的黄,像放久了的心,冷落到无人问起。

所以,爱了的时候,我和他说,我喜欢丝绸,如此地喜欢。

于是,凡是有丝绸的东西,他都买了送我。发结、丝袜、丝巾、睡衣,甚至蕾丝的内衣,黑色的绣了莲花在上面,像我的名字一样,那么禅意芬芳。

如此空灵的东西穿在身上,不是贴心贴肺的温暖,有的,是一份不真实,就像他的爱,飘忽的,以为抓住了,打开一看,只是一缕轻烟,甚至,还来不及,感觉爱的温度。

所以,轻易不去穿丝绸,因为它太飘忽,怕一沾身就碎掉,我总以为,丝绸在千万年的风干之后,就像一颗破碎的心,稍微用情,就是粉身碎骨的下场。

但当他来,我还是穿了粉红的丝绸睡衣,大朵的牡丹开着,像我盛开的心,我轻移莲步迎上去,仿佛自己是那小桥流水边的女子,三生三世前,我认得他记得他,然后爱上他。

因为丝绸,才爱上苏州。苏州是我去过最多的城市,每次离开都会黯然好久。有一段时间我动了在苏州买房子的念头,但只是想想而已,没有爱我的人,在这里一个人住,丝绸会让我更加寂寞。

当他说,等我有了钱,我会给你在苏州买一处老房子,让你做那千年前的女子,穿了丝绸的衣服,弹空篌,然后,唱那吴曲给我听。我听得落下泪来,只有一个字应他,好。

没有人知道丝绸于我是一段传说。想当年,白素贞初遇许仙,大概也是穿了那丝绸的衣服,虽然书上并没有说她穿的衣服,但我想,是丝绸吧?也只能是丝绸。因为空灵的东西总与爱情有关,我从十六岁,盼着长大,有很多钱,然后只穿丝绸的衣服,那只是十六岁的想法,但想法只是想法,事过境迁之后,才觉得,有些事情只能想想而已,就像天长地久,也许永恒的只是风声水声和无涯的寂寞而已。昨天还在耳边的气息忽然就凉了,我去翻那些丝绸的衣服,有些樟脑的气味,在衣柜里挂着,空空的,落落的,只是,再不肯去穿——因为全是他买的。

这才明白,有些东西只是适合传说。就像有些东西只适合特定的环境和人,我想象不出西藏姑娘穿上丝绸的样子。丝绸,要肤如凝脂轻移莲步的女子穿上才好,而我最常穿的依然是纯棉。它没有那么空灵,有的是一份踏实的心,又朴素又温暖,就像有的婚姻,虽然少了些激情,但是能很好地过下去,因为彼此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什么是你永远不可得到的,但是,谁又敢说不喜欢丝绸?美丽到极致的东西总是荒凉,就像爱情,远远地看着,是如此炫目的美丽,真的近了,竟然觉得不真实。好像穿了丝绸的衣服,慢慢地走着站着都好,如果不小心坐下来,然后再站起来,满身的褶子,那种难看,就是爱情破碎后的样子,甚至到无法收拾旧梦。

但我还是喜欢丝绸,如同喜欢爱,受了伤害,还是要爱,因为有爱,总是好的。不穿丝绸,并不是不喜欢,而是因为太喜欢,我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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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的暧昧

一直以为,旗袍是暧昧的,有如两个彼此爱着却又隐忍着的男女,那种欲拒还迎的样子总是引诱的,穿旗袍的女子,一定是妖娆的,纤细的水蛇腰,尖尖的下巴,张爱玲一样的神情,不一定是绝世倾城的美丽,但一定要有绝世倾城的姿态。

喜欢那样的想象:江南的女子,穿了丝绸的旗袍,大朵艳丽的莲花在后背上,撑了一纸油伞,行走在白墙灰瓦的小巷子里,有雨,一滴,两滴地飘散着,灰暗的天空中有细细的丁香和百合环绕而来,那样的旗袍,穿在那样婀娜的女子身上,是旗袍的缘分,也是女人的品位。

还喜欢,氤氲的午后,有蝉在叫着,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熏香炉里是迷人的妖香,穿了旗袍的女子,袅袅地从亭子里穿过灰扑扑的天井到书房去,打开了发黄的线装书,细长而苍白的手翻看着旧的故事,那里面写着: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别事谁家院。无端地伤感着,因为有着自己莫明其妙的心事。这样的女子,总是古典的,因为古典,就更显得孤独。

不是所有女子都能穿旗袍的,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把旗袍穿得风情,不要太瘦,亦不要太胖,腿要修长的,腰要纤细的,十足的性感里要有三分的柔软和引诱,坏女人穿上它要更显得风情万种,好女人穿上更加妩媚动人,没有比旗袍更挑剔女人的身材。

没有办法。谁让旗袍美丽到这样倾城倾国?

况且,它还有几丝不食人间烟火的气息,在暧昧与引诱之间,旗袍,是我们吸引男人最好的武器。

没有女人能抵抗旗袍的美丽。我的朋友阿连是一个喜欢旗袍的女子,喜欢到极致,打开衣橱,是满柜子的旗袍,她亦是穿旗袍最好的人选,人暧昧,身段窈窕,眉眼间有小狐狸的风情,举手投足间,全是万人迷的派头。

书里的女子,最适合穿旗袍的当然是《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我想象了半天如果是拍电影谁来演合适?还得给张曼玉,演这种悲悯的小狐狸胚子,舍她其谁?《花样年华》中苏丽珠就是例子,几十套旗袍穿下来,满大街都是旗袍,这是旗袍的悲哀。

看到胖得像猪一样的女子亦穿着旗袍,而且是那种极便宜的化纤料子,大朵艳丽的红花黑花,在肥硕的身躯里,手里摸着一张麻将牌,我只能低下头去,那种时刻,我宁愿看到的不是旗袍。

这样的糟塌着我心中最爱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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