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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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健儿似笑非笑的一翘嘴角:“没关系,你生是我陆家的人,死是我陆家的鬼,我可以让五妹为你守寡。”

金玉郎笑了:“陆兄,我骗不了你,我的心思,你全知道。”

“你明白就好。”

金玉郎往被窝深处又藏了藏,暗暗的也有些头疼,陆健儿什么都好,就是太精明,常能看穿他的把戏。这一点,陆健儿不如段人龙,可段人龙又没有陆健儿的身家和权势。

还有一点,便是段人龙这人太野,一言不合就要对他动武,至少是揪过他的耳朵。而他属于斯文柔弱的一脉,实在是吃不消对方这个野劲儿。

对于自己的婚姻大事,金玉郎避而不谈,同时决定还是继续吃药,让身体快些好起来,好搬出陆府去。要不然他简直害怕陆健儿哪天一时兴起,直接给他和陆五小姐举行婚礼。

一边安排着自己的事,一边留意着外头的事,他派人又给施新月送了两百块钱。施新月离开了绿杨旅馆,搬去了连宅——傲雪也回了连宅了,金家的东西,包括她的嫁妆,她一分一毫也没拿出来,是两手空空的回了娘家,幸而娘家也属她最大,她赤手空拳的进家门,也没有人嫌弃她。

施新月恪守承诺,买了一对红烛和一沓子红喜字,将红烛点上,将红喜字贴了上,他没结过婚,不知道礼数,于是自己琢磨着又买了一挂鞭炮,自己在院子里放了一串响。

然后回房见了傲雪,他递出了一卷子钞票:“这一百八十块钱你拿着,我留二十,明天去煤铺买煤,再买些米面,混过这个冬天再说。”他抬手向窗外一指:“我住厢房,我看那房里有个小洋炉子,烧上火就不冷了。”

傲雪背过手,对着他摇头:“施先生,这钱你收着,我不是同你客气,我手里还有钱,够我用的。”

说到这里,她心头一阵酸楚,对着施新月深深的鞠了一躬:“施先生,我不说那谢你的话了,你对我的大恩,我谢也谢不尽。等将来我熬过了这一关,我再报答你。”

施新月笑了一下:“你啊,好好活着就是报答我了。”

说完这话,他转身离开去了厢房。一夜过后,因洋炉子里煤不足,早早灭了火,所以他被冻了醒。抖抖索索的穿了衣服,他打算立刻去买煤,然而推门向外走了没有两步,正房房门也开了,傲雪探出身来唤道:“施先生,这儿有热水,你先洗漱了再出门吧。”

施新月没说什么,回头进了正房,就见正中一间堂屋里亮堂堂的,脸盆架子上摆着小半盆冷水,傲雪提了暖水壶,往盆里“哗——”的倒热水,脸盆架子上还放了香皂与毛巾。

施新月嗅着房内湿暖的香气,有点手足无措,而傲雪放下暖壶,问道:“施先生是要去煤铺吗?”

他点点头:“对,先去煤铺订煤,然后再去趟粮店。”

傲雪转身走回卧室,片刻之后出了来,给了他十块钱:“那麻烦你再给我扯两丈灰布,再买四斤棉花。”

他“哦”了一声,接了钱,然后走到脸盆前低头洗脸。他不是邋遢的人,独居的时候也是天天洗脸,但今天他洗完脸后,格外的不敢照镜子。

他觉得全世界都在注意他那只瞎眼,他忽然发现自己是如此的不健全,不只丑,而且怪。

他本来是只求活着,能活着就是好的,可因为认识了傲雪,因为和傲雪成了一对假夫妻,他发现自己得寸进尺,竟然又要起漂亮来了。

竟然像同龄的其他青年一样了。

第70章 新面貌

施新月这一天干了不少活儿。

连宅后院堆起了小山一样的蜂窝煤,厨房里也有了足量的米面,傲雪卧室内的床上也有了一卷子灰布和几包袱好棉花。老奶妈子越来越老了,已经不能算是一整个的劳力,所以傲雪亲自下厨,只让老奶妈子给她打打下手。天黑得早,晚饭也吃得早,施新月和傲雪守着小饭桌相对而坐,桌子正中央是一大碗热气腾腾的肉片熬白菜,旁边摆着一碟酱萝卜片,饭就是新蒸的白米饭。傲雪虽然是做了好一阵子的阔少奶奶,但如今也并不觉着吃熬白菜有什么苦,反而心里更安定——金效坤是板上钉钉的救不出来了,她也不用再四面八方的奔去了,从金玉郎的手下逃过一劫,她如今能稳稳当当的吃上一口热饭,已是心满意足。

施新月,除去幼年的日子不提,从学校里毕业之后,就一直是孤身一人,不知道家为何物。如今端起碗吃着菜汤泡饭,他连吃带喝,一口气就吃出了汗。放下空碗擦了擦汗,他正要谢她下厨辛苦,然而她没给他说话的机会,欠身端起他的碗,就又给他盛了一碗米饭。

他连忙起身,双手接了饭碗:“多谢多谢。”

傲雪听了他这句话,简直有点不好意思:“施先生你太客气了。”

施新月笑了笑,低了头继续吃。对面的傲雪也吃热了,一张脸白里透红的,越发衬得两只眼睛水汪汪,依他看来,真是个美人。他不敢多瞧她,只觉得如果能够将这样的生活维持下去,能够一直和她搭伴过日子,哪怕只是做一对假夫妻,也够了。

两人吃完了饭,各自回房去休息。傲雪开了电灯,坐在床上低头裁剪,要给金效坤做一身棉衣送进去。她裁剪得很费心思,因为她平素对金效坤只是用眼睛看而已,她能笼统的看得出他有多高有多瘦,可是没法用目光估算出他的身材尺寸。而棉衣若是做得太大,松松垮垮,冷风是要从下摆往里头钻的。

思索着下了剪子,傲雪忙活了小一夜。天亮之前她躺下去打了个盹儿,然后早早的起床,先把热水和早饭预备上。把这两样都预备好后,她走到厢房门口唤了一声“施先生”,叫他来堂屋里洗漱吃饭。

于是施新月早上又舒舒服服的吃了一顿热粥馒头和酱菜。吃饱之后,他想和傲雪聊聊天。在他买回红烛喜字之后、跑去院子里放鞭炮之前,傲雪也和他聊过一次,大概知道了他的出身以及他和金玉郎的关系,但是只知道了个“大概”,因为他当时说话说得吞吞吐吐,傲雪以为他是有什么不堪回首的历史,不愿再提,故而也就没再追问过他。

其实施新月当时只是有点发懵,并不是要对傲雪隐瞒什么。如今他脑子里清亮了,想要和傲雪做一番长谈了,可傲雪又没了工夫理他——傲雪忙着给金效坤做棉衣呢。

施新月和傲雪过了三天。

先前他从寒冷街头进了绿杨旅馆,感觉好似进了天堂,如今他从绿杨旅馆的小屋子里搬来了连宅这座小四合院,对比之下,绿杨旅馆就什么都不是了,这座小四合院才是真天堂。

他沾了金效坤的光,傲雪用剩下的布料和棉花,给他也絮了一件棉袍子,因为要赶工,所以缝得粗枝大叶——施新月起初也不知道自己那件袍子粗枝大叶,光顾着喜悦了,及至看到了傲雪给金效坤预备的那一套棉衣,他才知道傲雪竟能干出这样细致的针线活儿来。傲雪又另买了一双棉鞋,连着棉衣打了个包袱,想要送到监狱里去,可到了临出门时,又发了怯,对施新月说:“要不然,施先生替我跑一趟,好不好?”

施新月问道:“你要是自己去,运气好的话,兴许还能见上他一面。”

他的本意是鼓励傲雪出门,然而傲雪一听这话,两只眼睛立刻就转了泪光,脸上倒还是笑着的:“我又想见他,又怕见他。就凭我干的那些事……我哪里还有脸去和他见面呢……”

施新月以为自己说话没说好,把她惹哭了,连忙又道:“那你别去,我去就是了。”

傲雪没说行,也没说不行,转身回房把那个包袱拆开来看了一遍,又重新系上。等她挎着包袱再出来时,施新月就见她穿得整整齐齐,手套围巾全戴上了。

“还是咱俩一起去吧。”她说。

施新月没意见,跟着她一起出了门。结果到了监狱大门口,她又闹了幺蛾子,将包袱塞给施新月,她死活不肯进门,非要在外头等着。施新月全听她的安排,自己抱着包袱进了监狱大门,那傲雪这时又化作一块望夫石,翘首盯着大门,一眼都不眨,仿佛精诚所至,目光就可突破围墙直刺进去,看到牢房里头的金效坤。

二十多分钟之后,施新月抱着包袱出了来,告诉她道:“原来不是随时都可以送东西进去,每月有个固定的时间,咱们来早了几天。”

傲雪冻得鼻尖都红了:“那……他没事吧?”

施新月摇摇头:“不知道,人家没说。”

傲雪又问:“没……死吧?”

“没说死,那应该就是还活着吧。”

傲雪不再多问,接了包袱自己挎着,同着施新月往回走,一边走一边吸鼻子,施新月起初以为她是冻的,走到半路才发现她正在窸窸窣窣的偷着哭。

他没安慰她,一是不知从何说起,二是没那个精气神。他看出来了,傲雪对那个金效坤用情至深,金效坤无论是死是活,都至少够她哭个一年半载的了。

傲雪哭天抹泪的回了家,履行任务似的给施新月做了一顿午饭,然后不知从哪儿翻出了一团毛线,开始织起了毛袜子,预备着下周和棉衣一起往监狱里送。施新月装着一肚子热饭热菜,在厢房里干坐着,有点坐不住。傲雪是他救的,她也一直拿他当个恩公来感激着,但在这个院子里,他总觉着自己多余。傲雪通过一天三顿的热饭热菜,给了他一点家庭的温暖,可他知道,傲雪心里眼里都没有他,他是个美男子也罢,是个独眼龙也罢,对于傲雪来讲,没有半点分别。哪怕他是个糟老头子,傲雪照样会天天招呼他去吃熬白菜和热米饭,照样会用剩余的料子和棉花拼凑出件棉袍子,给他穿了过冬。

从这样的生活里,他咂摸出了一点不大好的滋味——他被傲雪无视了。

但是他不能挑理,本来他们就是假夫妻,当时都是心照不宣说好了的,难道刚吃了三天热饭,他就起了野心、想要假戏真做了?那不行,那不是君子所为。他干不出那种事情来。

施新月在连宅这座小四合院里,受了一点说不出口的煎熬。

这日清晨,终于到了探监的正日子,他和傲雪早早的吃了饭,然后带着个膨胀了许多的大包袱,筹划着如何雇车过去。两人正商量着,外头忽然传来了很响亮的一声汽车喇叭。

傲雪吓了一跳,登时就打了个哆嗦。施新月让她躲在房内别露面,然后自己迈步走了出去。透过开着的半扇大门,他瞧见了门外的一辆黑汽车。

略微犹豫了一下,他穿过院子出了大门,就见那黑汽车开了车窗,窗内是金玉郎的笑脸:“来接你的。”

施新月茫茫然的,也回了他一个笑:“金先生……找我有事?”

金玉郎用食指一指自己的左眼:“你的眼睛,到北京了。”

施新月一听这话,登时心跳加速:“那……是现在去医院?”

金玉郎反问:“那你再等等?”

施新月慌忙摇头:“那、那请您稍等,我去对连小姐说一声!”

不等金玉郎回答,他扭头就跑了回去,向傲雪作了报告。傲雪自然不能阻拦,催促着让他快去,又说:“治眼睛要紧,你到了医院就听医生的安排,别急着回家。实在不成我自己也能去,这包袱又不重,我坐洋车走,一会儿就到了。”

施新月答应一声,扭头又往外跑。出门之后上了汽车,他坐到了金玉郎身旁,金玉郎这回裹了一件灰呢子长披风,还是那么一脸病容懒洋洋,但是眼里有光,人挺精神:“日子过得怎么样?你们小两口?”

他微微转向金玉郎,恭而敬之的一躬身:“连小姐对我很关照,我和她——”他没想出合适的词来形容他与傲雪的关系,所以略一停顿之后,说道:“挺好的。”

金玉郎点点头:“你们两个应该算是一对知音,都是单相思,你爱她,她爱金效坤。”

施新月无言以对。

金玉郎也不再言语,汽车驶过大街小巷,将他们送去了德国医院。为施新月定制的假眼,昨日刚从上海抵达了北京,这还算是快的,因为那制造假眼的德国公司新近在上海设立了工厂,要不然那假眼就得是名副其实的“德国造”,从德国的工厂里一路漂洋过海到中国来,够施新月等上小半年的。

金玉郎对这玻璃制的假眼睛,是特别的好奇,话都顾不上说了,单是圆睁二目的旁观。施新月到了这时,反倒是没了情绪,全听医生的安排。那医生对着他忙碌一场,末了退到一旁洗手,一名看护妇拿着面镜子走过来,正要让施新月照一照,不料金玉郎忽然出手夺过了镜子,然后捧着镜子走到了施新月面前:“看看你自己。”

施新月望着镜中人,慢慢的笑了一下。

假的终究是假的,不过乍一看上去,他是健全的了。他的脸,先前看着已经将要歪斜塌陷,如今也恢复饱满与端正了。

第71章 出逃

金玉郎带着施新月离开医院,上了汽车。

他很好奇很兴奋,不住的去看施新月。这钱没白花,施新月确实是变了模样,只是金玉郎不知道他这算不算是恢复了旧貌——金玉郎对他的旧貌毫无印象,当时在土匪窝里,他光顾着笼络那一对雌雄双煞了。

笑眯眯的端详着施新月,他倒是真心实意的替他高兴。施新月垂了头,被他看得很不好意思,然而他单是看还不够,一只手在怀里摸了片刻,他最后摸出了一副墨晶眼镜来。眼镜片是半明半暗的蓝灰色,镜框秀致,一看便知是昂贵货色。他将这副眼镜往施新月的鼻梁上一架:“好,这回就彻底看不出来了!”

施新月垂着头,只是微笑,心里想要道谢,可又觉得自己的道谢轻飘飘、不值钱,抵不过金玉郎这份恩情的万分之一。而金玉郎这时又道:“我请客,为你庆祝一下!”

施新月依旧是笑——对着金玉郎,他就只能是笑。

在一家番菜馆的雅座里,金玉郎让伙计开了瓶香槟,因为想要听那“砰”的一声,好像除夕夜前的鞭炮一样,特别的有喜气。施新月呆坐在他对面,因为平日吃饭时总是面对着傲雪,如今前方这人忽然变成了金玉郎,他如坠梦中,总是有点恍惚,一边恍惚,他一边缓缓的眨着眼睛,左眼有点古怪感觉,不知这感觉算是不习惯,还是不舒服。

按照金玉郎的指挥,他喝了一杯香槟。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喝香槟,喝过之后,他暗暗认定了这是天下最甜美的饮料。回忆着气泡在舌面上炸出来的好滋味,他很想再来一杯,但是当着金玉郎的面,他不好意思。喝过了香槟,他效仿着金玉郎的模样,用刀叉吃鱼吃肉,心里想把这个舞刀弄枪的西洋吃法学会,可是又觉着学了也没用,凭着他现在的这副落魄情形,一天能吃上三顿熬白菜,已经算是享福了。

就在他手持刀叉和牛肉搏斗之际,金玉郎忽然开了口:“我在禁烟局弄了个差事,明天到天津去办差。你跟不跟我走?若是肯跟我,我就给你也要张委任状,到时候按月发薪,你也能混个三五十块。”

施新月立刻抬了头:“我?”

金玉郎放下刀叉,扯起餐巾擦了擦嘴:“别想着跟我飞黄腾达,我不是那上进的人,要不是陆健儿非逼着我去禁烟局,我也不会去自找官作。这回到天津办公务,我先办着瞧,要是差事好办又好玩呢,我就把这小官儿当下去;要是没意思呢,那我在天津玩几天就回来辞职。”

施新月用力的一点头:“金先生无论怎样做,我都赞同。”

金玉郎向着他一笑:“你要是能够按月拿钱养家,连傲雪大概也会慢慢的把心收回来,好好的和你过日子。毕竟金效坤是出不来了,她等他也是白等。”

施新月又一点头——点到一半他意识到不对,立刻停了住。抬手推了推眼镜,他躲在蓝灰色的镜片之后,偷偷的扫了金玉郎一眼。金玉郎说完了那话之后,就走了神,此刻正偏着脸,斜了眼睛向窗外望,窗外没有什么好景致,只有一棵冻硬了的枯树,以及枯树底下的一堆煤球。

施新月等了片刻,不见他回神,只好轻轻的唤了一声:“金先生?”

金玉郎收回目光,缓慢迟钝的转动眼珠,瞟了他一眼。

“你吃你的。”他听金玉郎低语:“我在想我自己的事,你别管我。”

金玉郎也知道,自己的思想是零碎的,不成体系的。他不肯承认自己缺乏智慧和理性,可在绝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靠着直觉和灵感开路。

以及一些总能让他逢凶化吉的好运气。

闹着玩似的活到了二十多岁,他在将亲哥哥送进大牢里之后,灵魂终于发生了一点变化。他长大了,即便没有惹出乱子来,他也能静静地坐下来,做一番思考了。思考的还不是怎么玩怎么乐,而是正正经经的人生大事。可惜对着一桌子大菜思考了良久,他没想出什么成绩来,说来说去还是那两件:一是明天上天津,二是赶紧找房子。

至于傲雪那个蛐蛐,先让她和施新月这个蛐蛐在一个罐儿里活着,而金效坤——自从那一天在牢房里,他看见金效坤的头发乱糟糟的全耷拉了下来,就感觉这位大哥已经死了一大半了。

金效坤就非得西装革履分头锃亮的活着才行,别人可以落魄,他不可以,他落魄了看着就不像话,让人替他悲哀羞愧,恨不得让他赶紧驾鹤西归,免得大家心里难受。

一顿饭吃完,金玉郎和施新月分了手。

施新月回到家时,鼻梁上还架着那副眼镜,那就算是金玉郎送给他了。除了眼镜之外,他还抱了一包袱衣服回来,是饭后金玉郎带他去了一趟金宅,将旧衣服搜罗几套给了他,要不然他穿着件没形没款的灰棉袍子,看着实在是没资格给金玉郎做随从。正好他的个头和金玉郎差不多,金玉郎那些一点也不旧的旧衣服,他穿了全都是正合身,找裁缝量体裁衣也不过如此了。

傲雪正在家里等他,见他太平无事的回来了,心里一阵欢喜。他真想冲到她面前,让她好好看看自己的新面貌——或者说,是原本的旧面貌,然而又扭捏着不大好意思,最后他摘下眼镜,对着傲雪说道:“他是带我去医院,装了这只……假眼睛。”

傲雪仔细的看了看他:“哟,和真的一样。”

随后她又说道:“他对你倒是好的。”

施新月不便在她面前赞美金玉郎,嗫嚅着回了厢房,他放下了那包袱衣服,然后抓紧时间,陪着傲雪出门探监去。

结果,他们又扑了个空。

不能算是完全的扑空,可以算作是扑了一半的空。棉衣和毛袜子都成功的送进去了,只是没瞧见金效坤的人,狱卒说金效坤正在生病,起不来床,没法子出来见客。这话是真是假,傲雪不知道,但失望之余,她也确定了一件事:金效坤还没死。

没死就是好样的!

空着手回了家,她没休息,趁着天还大亮,她直接进了厨房煎炒烹炸,比平时添了一盘炒菜。施新月虽然中午饱餐了一顿,完全不饿,但是在饭桌前坐下来,他没提自己的那一顿饱餐,照常吃饭,吃不下也要硬吃。一边吃,他一边告诉傲雪:“我……我找了份职业,明天要去趟天津,不知道哪天才能回来,大概用不了多少天。这样,我一个月就能进个三五十块,足够我们过日子了。”

傲雪猜出那职业一定是金玉郎提供给他的,但是不问,只说:“那好,你就放心的去。我在家里关门过日子,你别担心我。”

“煤球还够烧的吗?”

“够烧半个月的,米面也够。”

施新月“噢”了一声,一时没有了话。嘴里嚼着热饭,他抬眼去看傲雪,傲雪也在机械的咀嚼,眼光直直的射向桌面,她分明是在魂游天外,心思完全没在这桌饭菜上。魂游天外想什么呢?不必问,一定还是在想那个金效坤。金效坤的肉身的确还在监狱里服刑,但他的精神似乎已经是鬼神化了,在这个家中无处不在。傲雪平时并不把他挂在嘴边,但施新月总觉着他和傲雪其实是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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