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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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氏兄妹那一边,金效坤不是太担心,在他落下最后一笔之时,就已经预料到了段氏兄妹的反应。不是什么人都有这种令人无限信赖的本领,所以他平日的和蔼和亲切都是有用处的,他的信誉和他的体面,也都是有用处的。

然而生活中还有一个难题,就是傲雪。

他这回留在了天津,自然免不了要和傲雪朝夕相见。傲雪现在已经不再向他流露出任何情意了,但双方一味的这么互相冷淡下去,终究不是了局。

他是个善于交际的人,见了谁都能谈笑风生,唯独对待傲雪,他没了主意。而傲雪终究还是体谅他的,不肯让他为难到底。这一天,她主动的进了他的屋子:“大哥忙着吗?”

他有些意外,但还是一如既往的亲切:“不忙,年前这些事情,已经办得差不多,接下来等着过年就是了。”

傲雪笑了笑:“那……大哥刚清闲了点,我就又要给大哥添麻烦了。”

“客气话,有什么事情要我做?”

“我昨天出门,见了一处公寓出租房屋,公寓是洋楼,屋子在二层,一共是一间半,电话线自来水全有,价钱也不贵。我看着挺好,想租下来搬过去住。”

金效坤怔了怔:“二姑娘,你这是做什么。”

傲雪又是一笑,非笑不可,为的是显着自己心底无私,是坦坦荡荡的真想搬家:“大哥,我是……我这可不是和你赌气,或是赶在大年下的故意闹事,我是早就想搬,可一直也没遇到合适的房子。我要搬家,也并非是你亏待了我,是我想着,你我毕竟不是亲兄妹,是两家的人,我总这么住在你家里,日子久了,对你不好,对我也不好。”

金效坤沉默了片刻,有些话,他原本是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的,可是事到如今,他把心一横,决定实话实说:“二姑娘,我并不是负心薄幸之徒。我有我的苦衷。”

傲雪听到这里,脸上还是笑着的,然而泪水涌了出来。何必呢?她想,何必还要编造个苦衷来敷衍她呢,她是不会纠缠他的啊,她也是不会恨他的啊。

金效坤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把话说了下去:“我之所以收养金宝儿,是因为我……我不可能再有自己的孩子了。”

傲雪猛的抬了头,就见金效坤照例是站得笔直,然而一张脸褪了血色,嘴唇都是惨白的。

“我是……在牢里受了伤。”

他说得艰难,一字一句都讲得迟慢:“这是我的难言之隐,我永远都不愿提它。可你这样年轻,我不能耽误了你一生一世。”

傲雪上前几步,一把拥抱住了他。把两眼泪水蹭上他的胸膛,她就感觉自己胸中积了半年的冰山,瞬间融化成了滔滔的热泪:“我不在乎,没儿女就没儿女,没儿女的夫妻多着呢,不也都是照样的活?你要是没看上我,你就直说,我不会赖着你。”

金效坤抬了抬手,想要回抱住她,然而抬到一半,又放了下:“你还小,你不懂。”

傲雪仰了涕泪横流的一张脸,气咻咻的喘出热浪:“我怎么不懂?你不就是怕我守活寡吗?我乐意守,无非就是一辈子不干那个事,有什么了不起的?不是我不懂,是你不懂,你不懂我的心。”

金效坤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心里知道她终究还是年轻,只懂爱情,不懂欲望。等再过些年,她就会懂了。一旦懂了,对他就要嫌了、恨了。

尤其是,他还比她年长了十四岁,他无法永远风华正茂风度翩翩,他一定会先她一步的老去。

但他领了她这份情了,他摸着她的头发,低声说道:“谢谢你。”

然后握住傲雪的肩膀,他轻轻的将她推开了一点:“我们还是不要立刻结婚,你要好好的考虑考虑,考虑一年考虑两年都可以,因为这是一生一世的大事。这几年你受了很多苦,我希望你接下来可以活得安安稳稳,生活里再也不要起任何波澜。”

傲雪抬手擦了眼泪,鼻音很重,齉齉的回答:“嗯,你也看着我的吧。”

金效坤那一番话,解除了傲雪的心病。

她不在乎金效坤是穷是富,即便金效坤缺了条胳膊少了条腿,对她来讲,也照样是没关系。她就怕他心里没她。她从小就喜欢他,爱他爱得看不够,爱他爱得心痒痒,只要能够和他在一起过日子,她便能心花怒放。

至于男子的“那东西”,男女的“那件事”,她真没太往心里放。二十年了,她一直一个人睡,不是也挺好的?一辈子当老姑娘的人也是有的,没见她们受什么苦楚呀!倒是像她大姐傲霜那样三年两胎,才叫吓人。

她给她大姐伺候过月子,她知道女人生孩子,要受多么大的罪。

没了心病的傲雪,立刻就有了精神。

她喜气洋洋的涂脂抹粉,虽然偶尔想着自己此生不会有儿有女,心里也要难受一下子,可她这个年纪的姑娘,还没到想孩子的时候,难受也难受得有限,并且通常就只是那么“一下子”。

况且,家里已经有了个现成的金宝儿。因为没有金玉郎对照着,所以所有人见了金宝儿,都认定了他是金效坤的亲儿子。奶妈子初来乍到,一直没摸清金宝儿和金效坤的关系,索性自作主张,一见了金效坤,就告诉金宝儿“这是爸爸”。

金效坤没有纠正这个叫法,同时他冷眼旁观着兴高采烈的傲雪,也暗暗的头痛,没有办法。

金宅渐渐有了过大年的气氛,果刚毅来了一趟,得知了金效坤对金宝儿的企图与计划,很不赞同,认为小畜生留下的破崽子,根本不值一养。金效坤没了法子,只好把自己那难言之隐又拿出来晾了一遍,说的时候他是羞愤得要死,果刚毅听了,一时间也哑巴了。

最后,果刚毅向他拍了胸膛保证,说自己一定帮他保住这个孩子,如果将来姓段的敢来抢,他就亲自出马、去揍姓段的。

第130章 还魂

北京,白宅,腊月,风雪夜。

守门的老听差听到了拍门声后,骂骂咧咧的披了棉袄推门出去,骂的声音很低,不敢让人听去,但心里确实是有怨气,因为这个时候来的,定是不速之客。大门的门板上有个方方正正的门洞,他从门洞里向外望:“谁啊?”

门外站着个瑟瑟发抖的人,那人说道:“我姓金,来找白小姐。”

“我们小姐前天就上上海去了,不在家。”

“那……那劳驾你开门,让我进去过一夜好不好?我是白小姐的老朋友,今晚刚进北京城,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

老听差暗暗冷笑了一声,心想你连白小姐的行踪都不知道,还敢说是人家的老朋友?这不定又是哪里来的一个落魄小子,自己可不能放他进来,要不然家里要是少了什么东西,自己这把守大门的,还得担责任。

“那不行。”老听差告诉门外的人:“这我可不敢。您还是自己另找地方吧,想见白小姐,您年后再来,白小姐说了,年前不回来了。”

然后他关闭小门洞,静等了片刻,末了开了门洞再向外瞧,就见外面白雪飘零,已然没了人影。

老听差打了个冷战,忽然有了一点见鬼之感。

在老听差怀疑自己见鬼的两小时后,在北京城的另一边,又有一扇大门被拍响了。

这一扇大门后的听差,没有再次将金玉郎拒之门外,因为门内的女主人,是陆淑媛。

陆淑媛一直以为金玉郎也死在前线了,只不过是没有确切的消息,所以还不便立刻给他发丧。所以今晚忽然听闻丈夫回来了,她和白宅的老听差产生了同感:见了鬼了。

及至她披着衣服走去客厅,当真见了金玉郎,她也说不清心里是个什么滋味——丈夫活着从前线回来了,妻子自然应该是喜出望外的,然而面对着金玉郎,她只觉得这个丈夫,其实真死了也行。

原来她爱金玉郎,一是受了大哥的影响,二是看上了金玉郎的好模样,可如今大哥已经死了,徒有其表的金玉郎没了靠山,就变成了个要吃她喝她的小白脸,身价立刻大贬,况且此刻站在她面前的这个金玉郎,连“徒有其表”四个字都挨不上了——以陆淑媛的眼光来看,他的形象,简直是堪称恐怖。

他的脸是惨白颜色,额角鲜红的烂了一片,细看又不是烂,是一片皮肉伤。身上裹着一件看不出形状的破棉袄,棉袄下头露出了大衣的下摆,可见这棉袄并不是他的。直勾勾的盯着陆淑媛,他轻声唤道:“太太,我回来了。”

然后他直挺挺的栽了下去,陆淑媛慌忙过去查看,发现他已经陷入了昏迷。

陆淑媛发现小家庭也有小家庭的难处,仆人太少,就只有一个大丫头和一个老妈子,老妈子白天还告假走了,总得到了明天才能回来。看门的听差或许有把子力气,可那老头子一直只负责看大门和扫院子,她嫌他脏,不愿意让他踩着新地毯走进来。

但即便如此,她还是对当下的生活心满意足。在陆家的大内战中,她算是高瞻远瞩的一个,自知斗不过那几位兄弟,所以趁着众人没反应过来,她先搜罗了一切能到手的财物,然后提前退了场,只说自己是嫁出去的姑娘了,到了如今这个时候,没有理由再继续赖在娘家了。

陆家的少爷小姐们这时还没有抢红了眼,见她这样的自觉,又想她寡妇失业的怪可怜,便还很同情她,她临行时拉走了几大车的红木家具,陆家也没人阻拦。而她在外自立门户,刚把自己的小日子过起来,就听说家里的兄弟动刀子了。她要是晚走一个礼拜,别说拉家具,只怕自己的行李还要被那些人打开了搜查呢。

她沾沾自喜,只等着再过半年,若是还没有金玉郎的音信,自己就给他立个衣冠冢,然后向前“再走一步”,另寻觅个如意郎君。万没想到这金玉郎该死不死,竟又回了来。托起金玉郎的脑袋,她试着给他灌了一点热水,见他呼吸平稳,不像是要死的样,便又让他躺回了地毯上,反正地毯柔软,屋子温暖,让他慢慢的缓着就是了。

像守着一件大垃圾似的,陆淑媛守了金玉郎大半夜。

凌晨时分,他睁了眼睛,在看清了身边的陆淑媛后,他哑着嗓子开了口:“好太太,救救我。”

陆淑媛看着他,有点手足无措:“好,好,你要不要先泡个热水澡吃片阿司匹林?需不需要我叫医生来?”

金玉郎摇了摇头:“不用。”

“那——我扶你起来?”

金玉郎这回点了点头。

陆淑媛咬着牙皱着眉,虽然感觉金玉郎很脏很臭,但还是硬着头皮把他搀扶了起来,同时又大声呼唤了丫头,让丫头赶紧去浴室放热水。

陆淑媛打算尽一尽妻子的义务,帮金玉郎洗个澡,然而金玉郎拒绝了她,只说自己身上脏,还有伤,怕她看了要怕。向她要了一卷绷带和一瓶碘酒,他把自己锁在了浴室里。单手撕扯着脱了层层衣物,他最后赤裸着跪在地上,在连绵的钝痛之中呼呼的喘粗气。

他没有欺骗陆淑媛,如果陆淑媛见了此刻的他,一定真的会怕。

他的身体瘦骨嶙峋,左臂却是青紫肿胀,青紫肿胀源于上臂的一处枪伤,枪伤被破布条子胡乱包缠了,解开时须得用力撕扯,因为脓和血已经将它层层的粘连在了一起。

然而,很奇异的,他并未因此而痛不欲生,他的知觉全变得迟钝了,疼也没有那么疼,冷也没有那么冷。将肮脏的布条子扔进那堆脏衣服里,他扭过头,去看上臂的弹孔。

看了一会儿,他抬起右手,把食指伸向了那一处血肉模糊的孔洞。

浴室里响起了压抑的痛哼,他颤抖着去挖自己的血肉,血肉深处埋着一颗子弹,他的指尖已经触碰到了它。

不能去医院,不可以抛头露面,他怕金效坤得知自己没死,又要继续追杀自己。指尖拼命的向肉里钻,他疼得紧闭双眼弯下腰去,心想怎么会这么痛苦?

人活着,怎么会这么痛苦?

忍无可忍的,他发出了颤抖的呜咽,一边低声的哭泣,他一边将那颗子弹从肉里挖了出来。然后仿佛嫌这痛苦的程度还不够似的,他又拿起了碘酒瓶子,哭着把碘酒浇上了自己上臂的那个血窟窿。

从那一夜陷入水塘开始到现在,这颗子弹已经在他的肉里停留了三天,他承认自己命大,枪击、溺水、寒冷都没能要了他的命,翌日清晨,他在塘边被人发现,得了救。

救他的人,是附近的村民,这村民在水塘不远处搭了个窝棚,打算这几天到塘上凿冰捕鱼,结果鱼没捕到,他先捕了个人。而在用热米汤救活了这个人之后,这个人倒是也没再为难他,趁着他不注意,这人顺手牵羊的抓了他一件厚棉袄,不声不响的溜了。

这村民损失了一件棉袄,自认倒霉,姑且不提。只说金玉郎单凭着胸中的一口凉气,硬是一路走回了北京城。这一路上,他如同着了魔一般,也不思索,也不休息。在白小英那里碰了壁之后,他想起自己听说过陆淑媛已经从陆府搬了出来,地址还隐约记得,便一路又寻觅了过来。独自走在漆黑的夜里,他自己都觉着自己像是个孤魂野鬼,可他怎么就变成个孤魂野鬼了呢?他原来不是个俊美活泼的阔少爷吗?不是有那么多人都在爱着他吗?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只知道连大哥都在骗他杀他,他再也没有重新做人的机会了。那些光明的好日子,那些远大前程美好人生,全没有他的份了。

可他是多么的想到那个好世界里去啊!

痛苦压过了他的悲哀和愤怒,他第一次发现,人活着,竟可以是这样的痛苦。

除了左上臂的血窟窿,他的腰侧也开了一道豁子,是子弹擦身而过,擦去了他一条肉。他呜呜的低声哭泣,继续往这一条伤口上倒碘酒。伤口是不应该再沾水的,但他还是颤巍巍的爬进了浴缸里,坐进了热水中。

一边哭一边低头捧了热水洗脸,他想自己被他们抢光了,钱,人,希望,都抢光了。

第131章 病人

陆淑媛不知道金玉郎究竟是受了多重的伤。金玉郎不让她看,她也没那个兴趣和胆量看。找了间屋子安顿了金玉郎,她让丫头把他脱下的那一团脏衣服拿出去烧了,然后自己也回了卧室去补觉。

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她心里一阵阵的发烦,时而想要老实的认命,和金玉郎把日子过下去,反正两个人俭省一点,眼前的生活还是不成问题,时而她又不甘心,她知道金玉郎不爱自己,他娶自己完全是迫于两点:一是大哥的逼迫利诱,二是他前头那个太太彻底的不要他了。一想到这两点,她就恨他恨得牙痒痒——你算个什么东西,你凭什么看不上我?

她凭什么拿自己的体己钱,去养一个不爱她的人?

两个念头交织起来折磨着她,让她辗转反侧,简直没法入睡。到了下午,她好容易打了个盹儿,然而很快就又醒了过来。坐在床边想了想,她末了披着睡袍下了地,走去金玉郎的房里看了看——金玉郎昏昏沉沉的躺在床上,正在发高烧。

她摸了摸他的额头,心里略微的有点慌,俯身轻声的问:“你要不要去医院瞧瞧呀?”

金玉郎气若游丝的回答:“太太,不用,你别声张,我睡一觉就好了。你也别告诉外人我回来了,我……惹下了几个仇家,怕他们会来找我报仇。”

陆淑媛直起身来,垂眼看着他,心想这可不算自己虐待了他,他若真是这么活活病死了,也怪不到自己头上。只是到时办后事,又要一票花销,不过没办法,谁让自己和他夫妻一场呢?

她倒是有心问问他又惹上了什么仇家,不怕别的,怕仇家看他们是夫妇一体,收拾他的时候会把自己也捎上,她嫁了他一场,没从他身上得到任何好处也就算了,要是再受了他的连累,那可真是要活活的委屈死她。

然而金玉郎气息奄奄,看着仿佛是马上就要咽气,这让她怎么问呢?

左思右想的了一番,陆淑媛还是转身出去了。真有仇家找上门来也不怕,她想自己大不了把金玉郎交出去,若是交了金玉郎还不算完,那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反正谁也别想从自己手里抠出一个铜子儿去。

金玉郎所在的这间小屋,像是拦了一把无形的大锁,因为他一直是昏睡,所以一直也无人进去看他。陆淑媛在外面忙着自己的事:老妈子最近有点上头上脸,她要整治整治这个老奴才。

在这间安静的小屋里,金玉郎连着做了很长的梦。

他在梦里又见了金效坤,一见金效坤,他心都冷了,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应该是骂他还是杀他。然而金效坤是个忙忙碌碌理直气壮的样子,他没开口,金效坤先批评起了他,问他怎么还不复习功课。他恍恍惚惚的想了起来:是了,应该复习功课的,把学问捡起来,下半年好出洋留学去。大哥已经开始和外国人做生意了,需要弟弟去喝些洋墨水,回来好帮他的忙。

没有欺骗,没有谋杀,那些都是他的梦,梦是假的,眼前的一切才是真的。他后怕得出了一身冷汗,立刻就要去找书本,一边找一边还告诉金效坤,说自己不行的,自己从来就不爱念书。

他和金效坤交谈,谈的都是人间正事,谈着谈着,火车票就买好了,他要乘坐西伯利亚火车去德国,好些个人都来送他,他知道那些人都是他的同学,都和他一样,是上进有为的青年,将来不是出洋去,就是进大学。他登上了火车,在车门口向送行的人挥手告别,然而有人一把将他拽了下去,他定睛一看,是陆健儿。

陆健儿气冲冲的,质问他为什么临阵脱逃,丢了自己跑回北京。他眼看着火车要开,心里急得要冒火,对着陆健儿直跺脚:“陆兄,我不跟你做官了,我要到国外读书去了。”

然而陆健儿揪住他不肯放,非要耍他的大少爷脾气。他眼看着火车开走了,急得猛一挣扎,随即气喘吁吁的睁了眼睛。

望着前方低垂的窗帘,他喘了好一阵子,才慢慢的清醒过来。

清醒过来之后,他的感觉一是疼,二是冷。疼是有缘故的,不稀奇,然而那冷不是好冷,外冷内热,他呼呼的喘出热气,热气好像两道小火龙,嘴里又干又黏,喉咙则是不敢动,略微咽口唾沫,都疼得像是吞了刀片。

他想要是能喝口凉水就好了,可是张了张嘴,他没能成功的喊出声音来。

他闭了眼睛,默默地忍着,结果昏昏沉沉的,他又坠入了梦中。这个梦就不好了,他在梦里见到了段人凤,段人凤又嫁了人了,住在一所阔气的大宅子里,又生了新的儿女。她嫌金宝儿身上流着他的血,对待金宝儿一点也不好。金宝儿长成了个瘦瘦的大脑袋小男孩,穿着破衣服,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们全都欺负他,没有任何人肯保护他。

金玉郎并不知道自己是否真有父爱,但是他在梦里流了眼泪。梦里的他是个鬼魂,遥遥的看着金宝儿受苦,金宝儿的脑袋那么大,他记得原来听人说过,小孩子若是营养不良,脑袋就大。

他想把自己锦衣玉食的童年分给金宝儿一半,或是把金宝儿杀了,让他的鬼魂和自己作伴。金宝儿是他的儿子,他是永远不会欺负金宝儿的。他可以带着金宝儿在人世间永远游荡下去,如果有伴儿的话,那么做孤魂野鬼也不会太凄惨。

魂梦颠倒的躺在床上,他冷一阵热一阵。屋子里没烧炉子,幸而隔壁房间都是温暖的,让他这里也不至于冷成冰窖。他的体温一度升到极高,浸了泪水的枕头成了他的冰袋。

这天夜里,他忽然发现床头的矮柜上,放着一只茶杯。

茶杯早就摆在那里了,然而他先前对它竟一直是视而不见。他挣扎着向前蹭了蹭,然后翻身趴着爬向了床头。伸手攥住茶杯柄,他没敢贸然的端起它,而是继续向前爬,一直爬到了茶杯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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