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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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琳和乔利彼此相爱。乔利好像很享受她的陪伴,甚至喜欢她身上的那种乡村气息和对城里事情的无知。他常常跟宝琳谈论她的脚,在街头或田间漫步时,会问她累不累。他并没有忽略她的残疾,假装它压根不存在,而是把它当成了某种别致甚至可爱的东西。宝琳第一次感到自己那只跛脚成了某种资本。

他的抚摸既有力又温柔,跟她从前的憧憬完全一样,只不过没有阴郁的落日和孤单的河畔。她感到安全,满心感激;他很善良,活力四射。她从没想过这个世界上居然会有这么多的笑声。

他们同意结婚,然后到遥远的北方去,乔利说那儿的炼钢厂急需工人。他们来到俄亥俄州的洛林,那时他们年轻,相爱,精力充沛。乔利很快在钢厂找到了工作,而宝琳开始料理家务。

后来她的一颗门牙掉了。不过也许那儿早就有了个小斑点,那个褐色斑点很容易被误认为食物,但却连续几个月粘在牙上不动,然后逐渐变大,腐蚀掉牙齿表层,接着深入到褐色的里层,最后侵入牙根,好在神经没有受到影响,因此既没引起关注也没让人感觉不舒服。后来,已经逐渐适应这种毒害的脆弱牙根,某一天终于对重压作出了反应,那颗牙掉了,留下参差不齐的茬儿。然而最初,即使在小褐斑出现之前,也肯定早已有某些因素和条件,促成了这件事的发生。

俄亥俄州的这个蓬勃发展的年轻小镇坐落在平静、蔚蓝的湖边,连小街小巷都铺着水泥,以与奥伯林市关系紧密为荣,十三英里之外就有地下火车站,这个不同种族的熔炉位于美国边境,面朝寒冷却宽容的加拿大—生活在这样的地方会出什么问题呢?

“那时我和乔利相处得挺不错。我们来到北方,想象中可以干的活不少。我们搬进一个家具店楼上的两间屋子。我开始做家务,乔利在钢厂上班,看上去一切都很顺当。我不知道究竟怎么了。一切都变了。在这里认识个把人挺难的,我很想念自己的熟人。我不习惯跟那么多白人打交道。我过去见到的那些白人虽然挺讨厌,可是他们不会总在你身边打转。我是说,跟他们交集不多。只是偶尔在田里或杂货店遇上。尽管他们无时无刻不想压着我们。而在北方,他们随处可见—隔壁,楼下,充斥着大街—有色人种却很稀少。北方的有色人种也不一样。都是势利鬼。论卑鄙不比白人逊色。他们会让你感觉自己人微言轻。我想不到他们也这样。那是我这辈子感到最孤单的时候。记得我总是坐在窗边等乔利三点钟下班回家。我连只可以说说话的猫都没有。”

在孤独中,她从丈夫那里寻找安慰和快乐,寻找填补空虚的东西。家务活没有那么多了;只有两间屋子,没有院子打扫或在里面转悠。镇上的女人们都穿着高跟鞋,当宝琳也试着穿起来,她从拖步变成了一瘸一拐。乔利待她依然不错,可是开始排斥她对他的依赖。两人说话越来越少。他能轻易地找到人和事不让自己闲着—总有人上楼来找他,而他也很乐意陪这些人,让她一个人待着。

宝琳跟自己见过的为数不多的几个黑人妇女在一起时也感到不舒服。她们喜欢取笑她,因为她总是弄不直自己的头发。当她试着像她们那样化妆时,效果却糟糕极了。她们对她的口音(比如管孩子叫“孩只”)和打扮投来的那种蔑视的目光和窃窃私语,激发了她买新衣服的渴望。当乔利开始为钱的事跟她争吵时,她决定出去工作。白天干零活让她有了点闲钱买衣服,她甚至还买了几件家用品,可是这些都无助于改善跟乔利的关系。他对她买的东西很不满,并直接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她。他们的婚姻因为吵架而破裂了。她还不过是个小姑娘,在等待幸福的巅峰,等待在自己的前路逐渐暗淡之际会有敬爱的上帝靠近她,向她伸出手来。直到此刻她才稍稍明白了所谓暗淡的含义。钱成了他们每次谈话的焦点,她的钱买了衣服,他的钱买了酒。令人悲哀的是,宝琳并不真心在意穿着打扮。她仅仅是为了博得其他女人对自己的模样投来赞许的目光。

打了几个月的日工后,她在一个不是很富裕却处处张扬的人家找到了一份固定的工作。

“乔利变得越来越卑劣,老想揍我。我也不客气。只能如此。好像我整天不是在给那女人干活就是在跟乔利打架。好累啊。可是我不想丢了工作,尽管给那女人干活可不是简单的事。与其说她抠门还不如说她头脑简单。她全家都是这样。自家人彼此都处不好。别以为有了那样漂亮的房子,有了那么多钱,他们就会和睦相处。她会为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大吵大闹。如果朋友打来电话后匆匆挂断,她也会哭哭啼啼。她该庆幸自己还有部电话机,我还没有呢。我想起有次那个被她送进牙科学校、当了医生的小弟弟举办了一个大型派对而没有请他们去,他们为此大闹了一场。一连好几天,全家人个个抱着电话不放,没完没了地抱怨这事。她问我:‘宝琳,如果是你的亲弟弟举办派对却不请你参加,你会怎么办呢?’我说如果我真想去的话,无论怎样都会去。不在乎他怎么想。她轻轻地倒吸了口气,好像我说的话太傻了。其实我总觉得她才傻呢。谁告诉她弟弟就是朋友了?同一个妈生的孩子不见得会彼此喜欢。我试着让自己喜欢那女人。她给我东西时挺大方的,可我就是没法喜欢她。刚对她培养出点好感,她就会干些傻事,并开始指点我该怎么清扫和干活。如果我不管她,她准会被灰尘淹死。小鸡和馅饼都不需要我跟在后面收拾,不像他们家的人,连怎么擦屁股都不会。我知道这点是因为我给他们洗衣服。他们也不会好好撒尿,保持卫生。她丈夫撒尿都不对准马桶。这种恶心的白人干的恶心事多着呢。可是,要不是乔利找到我干活的人家去了,我还会继续干下去。他喝得大醉,闯到人家里来要钱。那个白种女人看见他时气坏了。她想装出强硬的样子,可实际上害怕极了。不管怎样,她让乔利马上出去,否则就叫警察。他对人家骂骂咧咧的,还要拖我走。我本想给他脑袋一下,可我不想招惹警察。所以我拿起自己的东西就走了。我想回去接着干,可是如果我继续跟乔利生活,她是不会再要我的。我离开乔利,她才肯留下我。我考虑了很久。可后来,我觉得一个黑女人为了一个白女人离开自己的黑男人,这事恐怕有点不明智。她欠我的十一块钱一直没给。这让我很伤心。煤气公司把气掐了,我都做不了饭。为了拿回钱,我差点儿都跪下求她了。我去找她。她张狂得像个泼妇。一个劲儿地说我还欠她工作服的钱,还说她送过我一张旧床什么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欠她的钱,可我需要钱。她毫不松口,即便我向她保证乔利再也不会上她家来也不行。后来我实在绝望了,问她能不能借点钱给我。她沉默了片刻,然后对我说,我不该被男人利用。我应该得到更多的尊重,付账单是我丈夫的职责,如果他没这个本事,我就应该离开他,等他给赡养费。就这么简单。但他从哪儿给我拿赡养费呢?我看她不明白我只想从她那里要回十一块钱去付给煤气公司,这样就能做饭了。这么一桩事她那榆木脑袋就是弄不明白。‘宝琳,你会离开他吗?’她不停地问。我以为只要我说会,她就会把钱给我,于是我就说:‘会的,太太。’‘好啊,’她说,‘你离开他,然后回来工作,过去的我们就让它过去吧。’‘今天我能拿到钱吗?’我问。‘不行,’她说,‘除非你离开他。我完全是为你和你的前途着想。他有什么好的,宝琳,他对你有什么好处?’对这样一个女人你能回答什么呢?她连男人有什么好都不知道,嘴上说是替你的前途考虑,可就是不把属于你的钱还给你,有了这笔钱你就可以买点鬼话之外的东西填饱肚子。我就说:‘没什么好的,太太。对我来说,他确实没用。尽管如此,我想这日子还得过下去。’她站起身,我就走了。到了外面我感到裆部好痛,我太想对那个女人解释明白,双腿夹得死紧。不过,现在我想,她是不会明白的。她嫁的男人脸上长着一道切口,而不是嘴巴。所以,她怎么会明白呢?”

某年冬天,宝琳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把这件事告诉了乔利,让她意外的是,乔利很开心。他开始不怎么酗酒了,回家也越来越频繁。他们的关系又缓和了,回到结婚后不久那段日子的状态,那时乔利常问她累不累,要不要到店里买点什么东西回来。在这种轻松的状态下,宝琳不再做日工,又回来料理家务。然而弥漫在那两间屋子里的孤独并没有消失。当冬日的阳光落在厨房中的椅子斑驳的绿漆上时,当锅里煮着熏猪蹄时,当楼下运送家具的卡车便是她能听到的所有声响时,她就会想起老家,想起那时自己大部分时间里同样孤单,可是那种孤单却不一样。后来她不再盯着绿漆椅子和运货卡车了,开始经常去看电影。在黑暗中她的记忆又鲜活起来,又陷入了昔日的憧憬。除了浪漫的爱情,她又产生了另外一份幻想—美丽的外貌。这也许是人类思想史上最具毁灭性的两种幻想。二者都源于忌妒,在缺乏安全感时最为活跃,终将以幻灭结束。她把外貌美与道德美等同起来,剥离自己的思想,将其束缚,然后成堆地收集自我轻贱。她忘记了肉欲和朴素的关怀。她认为爱情就是占有式的交配,视浪漫为精神的最终目标。在她看来,这就像某种源泉,她将从中汲取最具毁灭性的情感,欺骗爱人,试图囚禁被爱的人,想方设法束缚自由。

受到电影的熏陶后,她再也无法不用绝对的美的标尺来衡量自己见到的每一张脸,这个标尺完全是她从银幕上学来的。她终于在那里找到了幽深的树林、僻静的小路、重重河岸,以及温柔的眼睛。在那里,缺憾变成完美,盲人重见光明,瘸子扔掉拐杖。在那里,死亡并不存在,人们举手投足仿佛都合着乐拍。在那里,黑与白的形象聚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壮美的整体—都是通过头顶和身后的光线投射出来的。

这不过是一种简单的娱乐,她却从中学会了如何去爱和恨。

“我唯一感到快乐的时光好像就是在电影院里。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去。往往电影还没开演,我早早就去了。他们把灯都熄灭了,影院里一片漆黑。接着银幕亮起来,我会立即沉浸到影片中。白种男人对他们的女人真是太好了,他们都衣冠楚楚,住在干干净净的大房子里,澡盆和马桶放在同一个房间。这些影片给了我莫大的快乐,可是也让我感到难以回家,难以凝视乔利。我不知道为什么。记得有一次去看克拉克·盖博和琴·哈罗的影片,我把头发梳得高高的,像我在杂志里看到的她的发型那样,发缝留在一边,前额上只有一绺卷发。样子很像她。反正差不多吧。总之,我就把头发梳成那个样子坐在影院里,觉得挺开心的。我想从头到尾再看一遍,就出去买了些糖果。我又坐回原位,美美地咬了一口糖,那糖把我的一颗牙扯了下来。我差点儿哭出来。我的牙齿挺好,印象中没有一颗烂的。我相信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恢复过来。我怀着五个月的身孕坐在影院里,极力想让自己看起来像琴·哈罗,门牙却缺了一颗。一切都消失了。从那以后,我好像对什么都无所谓了。我把头发恢复成老样子,编了起来,继续心安理得地丑下去。虽然我还去看电影,但情况更糟了。我想把牙找回来。乔利拿我逗闷子,我们又开始打架了。我总想要了他的命。他对我出手不是很重,我猜是因为我怀孕了。但是一旦打起来就停不了。他让我气得发疯,简直无法想象。我就是手痒想打他。后来,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接着又怀上一个。但是情况跟我想象的不同。我想,我还是爱他们的,可或许是因为没钱,又或许是乔利的缘故,他们可真是让我担心得要命。有时我克制自己不冲他们喊叫,不去打他们。我其实挺可怜他们的,但好像就是忍不住。怀上第二个孩子,一个女孩时,我记得我对自己说,无论她长成什么样儿,我都会爱她。她就像一只黑毛球。我不记得第一次是不是我想怀孕。不过,第二次确实是我自己想怀孕。也许已经有了一个孩子后就不再恐惧了吧。总之,我感觉挺好,一个劲儿想的不是怀着胎,而是孩子本身。孩子还在子宫里的时候我就经常跟她说话。就像好朋友那样。你知道。我经常要晾衣服,我知道举高对孩子没好处。我总是说抓好了,我要把这几件破布头晾上,别乱动,一会儿就好了。孩子就不会乱蹬,安安静静。有时我在盆里做辣酱时也会跟孩子说话。你知道,完全像朋友间的谈话。直到最后我对这个孩子的感觉都很好。临产的时候,我去了医院。这样我可能会从容些。我不想像生那男孩一样在家里生产。他们把我和一群乱糟糟的女人安排在一个大房间里。阵痛袭来,但不是很厉害。一个矮个儿老医生来给我做检查。他有各种各样的工具。他戴上手套,在上面抹了种油膏,伸进我的两腿之间。他离开后又来了几个医生。一个老一点,其他几个挺年轻的。老一点的那个给年轻的指点生孩子的事。给他们示范如何操作。他走到我跟前时说,给这些女人接生不会有任何麻烦。她们能很快生出来,而且不会疼痛。就像下马驹儿一样。那几个年轻人低声笑了笑。他们检查了我的肚子和两腿之间。没人跟我说话。只有一个看了我。我是说,他盯着我的脸看了看。我也直勾勾地看着他。他垂下眼睛,脸色绯红。我估计,他知道我可能不是一匹怀着小马驹的母马,可其他人不知道。他们不知道。他们继续检查别人。我看见他们对白人妇女说:‘感觉怎么样?要生双胞胎吗?’当然这是在逗乐,不过说话的态度好多了。是那种友善的聊天的口气。我感到有些紧张,当疼痛变得越来越厉害时我倒很高兴。高兴有别的事可想。我可怕地呻吟着。疼痛没有我表现出的那么厉害,可我要让那些人知道生孩子不像大小便那样简单。我跟白种女人一样会觉得疼痛。不要因为我以前没有扭动没有叫唤就认为我没有疼痛感。他们是怎么想的?难道因为我知道如何在生产时不叫不闹,我的屁股就不会像她们一样撕扯和疼痛吗?再说,那个医生根本就是一派胡言。他肯定没见过母马。谁说母马不知道疼痛?就是因为母马不会叫出声来吗?就是因为它不会说话,他们就以为那不疼吗?如果他们仔细看过母马的眼睛,看见眼珠子朝后翻着,看见那痛苦的表情,就什么都知道了。无论如何,孩子出生了。一个健康壮实的小家伙。她的模样跟我想象的不同。毕竟我在怀孕时跟她说了那么多话,之后才在脑海中勾勒出她的模样。当我看见她时,感觉像看见了我妈妈还是小女孩时的照片。你知道她是谁,可她看上去却茫茫然的。他们把孩子抱给我喂奶,她会立刻咬住奶头。她学得很快。不像萨米,给那孩子喂奶可太难了。可是,佩科拉好像很快就知道该怎么办了。她真是个聪明的孩子。我喜欢看她吃奶。你知道,孩子们会弄出贪婪的声响。她眼睛湿润,神色柔和,那表情介于小狗和垂死的人之间。可我知道她挺丑的。虽然长着一头漂亮的头发,上帝啊,她可真丑。”

萨米和佩科拉还很小的时候,宝琳又得出去工作了。如今她不再年轻,已经没有时间幻想和看电影了。到了该集中精力,让原本凌乱的日子变得有序的时候了。两个孩子让她感到了这种必要,而她自己也不再是孩子了。她开始成熟,过程跟我们大部分人一样:慢慢对那些让自己迷惘或者消沉的东西感到厌恶;逐渐培养起容易保持的美德;在各种事务的计划中确定好自己该扮演的角色;回过头从以往那种更加单纯的生活中寻找满足感。

她承担起养家糊口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同时又开始去教堂了。然而首先,她从那两间屋子搬进了一幢楼房宽敞的底层,楼房原本是盖来当店铺用的。她已经能与那些曾经瞧不起她的女人分庭抗礼了,而且比她们更有道德;她亲手报复了乔利,使用的手段就是让他沉溺于她所鄙视的那些弱点之中。她加入的那个教会,谁要是大声喧哗,人们就会皱眉以对。她在教堂管理委员会任职,还是教堂妇女小组的成员。在祈祷聚会上,她总是为乔利的生活方式抱怨和叹息,希望上帝保佑她让两个孩子远离父亲的恶习。她甚至不再说“孩只”而开始说“孩子”。又一颗牙掉了,她也顺其自然。她对那些描眉画眼、心中只想着衣服和男人的女人感到愤慨。她把乔利当作罪孽与失败的典型,视他为荆棘头冠,孩子为十字架。

她的运气不错,在一户有钱人家找了份长期的工作。这家人重感情,好客,大方。她打量着他们的大房子,闻着亚麻布的味道,摸着真丝窗帘,这一切都让她欢喜。还有孩子粉红色的睡衣,一摞摞白色的绣边枕套,用蓝色矢车菊图案滚边的床单。她成了人们眼中的理想仆人,因为这个角色实际上满足了她的所有需要。她在瓷盆里给费舍尔家的小女儿洗澡时,银色水龙头里温热清澈的水流个不停。她用柔软的白毛巾把孩子的身子擦干,套上柔软的睡衣,然后开始梳理孩子金黄的头发,享受着发卷在手指间滑动的感觉。再也没有锌皮浴盆,没有一桶桶在炉子上烧好的水,没有在厨房水池里洗过、在尘土飞扬的后院里晒干的又脆又硬的灰扑扑的毛巾,没有粗硬如羊毛般又黑又乱的头发了。很快,她就不打算收拾自己的家了。她买得起的东西既不耐用,又不美观,也不时尚,被完全淹没在那间肮脏的店铺房里。她越来越疏忽家庭、孩子和丈夫—他们就像临睡前反思的那一闪念,就像一天里清晨和深夜的边缘时刻,这些黑暗的时刻只会把在费舍尔家度过的白昼时光衬托得更加明灿、精美、可爱。在那里,她可以整理和打扫东西,可以把物品摆放得井井有条。在那里,她跛着脚在厚重的地毯上踩来踩去,不会发出高低不平的脚步声。在那里,她看到的是美丽、秩序、洁净和赞扬。费舍尔先生说:“我宁愿我卖的是她做的蓝莓馅饼而不是房子。”她管理着橱柜,里面高高地堆满了食品,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都吃不完。她像皇后般掌管着成箱买来的罐装蔬菜以及包裹在小小银碟中的特制软糖和彩带糖果。她给自己家采买时羞辱过她的店主和店员,在她为费舍尔家而来时,个个都显出尊重,甚至惧怕之色。牛肉颜色微深或者边缘割得不整齐,她都会拒收。稍不新鲜的鱼,自己家吃的话她会收下,可鱼商要是送到费舍尔家来,她会恨不得把鱼扔到那人脸上。给这家人干活,她享受着权力、赞许和奢侈。大家甚至送给她一个她从未有过的昵称—波丽。一天结束时,站在厨房里欣赏自己的手工杰作简直成为她的一种享受。她知道橱柜里有成打的香皂、成包的火腿,还有锃亮的锅碗、干净的地面。耳边听着:“我们是绝对不会让她走的。像宝琳这样的人我们再也找不到了。她一定会把一切都弄得井井有条了才离开厨房。说实话,她就是最理想的仆人。”

宝琳只把这种美好有序保留在自己私密的世界里,从不把它带回自己的店铺房,也不带给自己的孩子。她向孩子们灌输的是自尊体面,如此却也教会了他们恐惧:害怕举止笨拙,害怕变得像父亲那样,害怕得不到上帝的宠爱,害怕像乔利的母亲那样发疯。她在儿子心中烙上了离家出走的强烈愿望,在女儿心中刻上了对成长、他人以及生活的恐惧。

她生活的全部意义都在自己的工作中。她的品德可谓一尘不染。作为女人,她积极参加教堂活动,从不吸烟喝酒或狂欢作乐。她在乔利面前英勇地捍卫自己的人格,在各方面都超越他许多。当她指出孩子父亲的缺点以免他们沾染,当她对他们表现出的任何一种哪怕微不足道的懈怠都予以惩罚,当她每天工作十二到十六个小时来养活他们,她自认为从良知上已尽到了母亲的义务。连这个世界都对此表示赞同。

偶尔,仅仅是偶尔,然后变得罕见,她会忆起过去的日子,想到自己的生活变成了什么样。这些都是沉思和遐想时的念头,充满了对往日梦想的回忆,但已经不再是她会费心留恋的东西了。

“有一次我打算离开他,可是出了点事。那一次,他想烧了房子,我决心一走了之。现在我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拦住了我。他实在没让我过上多好的生活。可也不全都那么糟糕。有时还不赖。有时,如果喝得不是太醉,他会悄悄溜到床上。我假装睡着了,因为已经很晚了,而那天早上他从我的钱包里拿走了三块钱。我能听到他的喘息声,可我没有回过头瞧。我在想象中看到他把黑乎乎的胳膊枕在脑后,肌肉像磨光了的大桃核,胳膊上的青筋像涨满了水的小河。不用触摸,我的指尖就能感觉到肌肉的隆起。我看见他长满硬茧的手掌,长长的手指弯曲着,一动不动。我想象着他胸前浓密纠结的汗毛,以及两块突出的胸肌。我真想用脸狠狠蹭他的胸口,体会汗毛划着皮肤的感觉。我很清楚汗毛从哪儿开始逐渐变得稀少—就在肚脐靠上些—又从哪儿变得浓密,然后又扩散开来。他可能会翻几下身子,腿会碰到我,有时我感觉他的身体紧贴着我的屁股。我仍旧不动。接着他会抬起头,转过身来,把手搭在我的腰上。如果我还没动静,他就会伸过手,来回揉搓我的肚子。轻轻地,慢慢地。我还是不动,因为不想让他停下来。我想继续装睡,好让他不停地揉我的肚子。接着他会低头来咬我的乳头。这时我就不想再让他揉肚子了。我想让他把手放在我的两腿之间。我假装醒了,转过身对着他,可是并不把腿分开。我要让他替我分开双腿。他那样做了,他又粗又硬的手指所到之处,我的身体变得既柔软又潮湿。我变得空前柔软。我浑身的气力全都掌握在他手中。我的大脑像枯叶般卷曲起来。我的双手有种可笑的空荡荡的感觉。我好想抓住什么,于是就抱住他的脑袋。他的嘴搁在我的下巴底下。后来我又不想让他的手继续放在我两腿之间了,因为我觉得自己在渐渐地融化。我张开两条腿,他压在我身上。沉重得难以承受,可是又轻得要飘走。他把那东西送进我体内。在我体内。在我体内。我的两脚缠住他的后背不让他出来。他的脸贴着我的脸。床垫的弹簧像从前老家的蟋蟀那样叫着。他把手指插进我的手指缝,我们张开两臂,就像耶稣钉在十字架上那样。我抱紧他。我用手指和双腿扣紧他,因为别的一切都在慢慢流失。我知道他想让我先达到高潮。可我做不到。非得等他到了高潮才行。非得感到他是爱我的才行。只爱我一个。潜入我体内。非得知道他心中只想着我的肉体,知道即使迫不得已他也无法停下来,知道他情愿去死也不愿意把那东西从我身子里抽离。从我的身子里。非得把他的一切都彻底释放出来,给了我才行。给我。给我。他释放出来时我会感到有了某种力量。我会变得强大,变得漂亮,变得年轻。然后我等待着。他会颤抖起来,摇晃脑袋。这时我已经足够强大,足够漂亮,足够年轻,足以让他使我达到高潮。我把手指从他的手里松开,放在他的屁股上。我把双腿放回床上。我不敢弄出任何声响,因为孩子们会听见。我开始感到五颜六色的小光点在我体内流窜—钻到我肉体深处。金甲虫发出的道道绿光,顺着大腿流下来的果浆的紫色,妈妈做的柠檬水的黄色,在我的体内甜蜜地奔流着。然后我仿佛感觉自己在两腿之间大笑,笑声和各种色彩混在一起。我害怕高潮来临,又害怕不来。但我知道会来的。其实已经来了。那感觉就像体内闪现一道彩虹。它不断地蔓延,蔓延,蔓延。我真想感谢他,却又不知如何表达,所以就像对待孩子那样拍着他。他问我感觉好吗。我说挺好。他从我身上下来,躺着,打算睡觉。我想跟他说说话,可是我没说。我不想让自己的思绪脱离那道彩虹。我应该起身去趟厕所,可是我没动。再说,乔利已经睡得昏昏沉沉,一条腿还横在我身上。我没法动,也不想动。

“可是那样的情景一去不复返了。大多时候我还没醒来他就硬塞进去了,等我醒来他已经完事了。其余时候我根本没法靠近他那弥漫着酒臭味的身体。不过,我已经不在乎这个了。主会眷顾我的。我知道他一定会的。我知道他一定会的。何况,这个古老的地球会怎样已经无关紧要,某一日光芒定会普照。唯一让我怀念的是那道彩虹。不过,正如我说的,对此我已经不怎么回味了。”

看啊那是爸爸他又高又壮爸爸你愿意跟

简玩吗爸爸微笑了微笑吧爸爸微笑吧微

乔利出生只有四天的时候,被母亲用两块毯子和一张报纸裹着,放到了铁道边的垃圾堆上。幸亏他的姨婆吉米看见外甥女拿着个包袱从后门出去了,这才救了他一命。姨婆用磨剃刀的皮带抽了他母亲一顿,从那以后再也不许她靠近这个孩子。吉米姨婆一手把乔利拉扯大,有时在给乔利讲述救他的经过时还挺津津有味。他从姨婆的话判断,他母亲的脑子似乎不太对劲儿。可他始终没有机会证实,因为被皮带抽打之后她就逃走了,那以后再也没人听到过她的音讯。

乔利对自己被救心存感激。但偶尔也不这么想。有时他看着吉米姨婆用手指抓甘蓝菜吃,嘬着那四颗大金牙;或者闻到围在她脖子上的橡胶药袋的臭味;或者她在冬天为了暖和,让他跟自己睡一块儿,他看见她睡袍里干瘪皱巴的乳房时—这时他就会想当年索性死了是不是更好:掩埋在汽车轮胎中,头顶佐治亚州灰暗的天空。

上了四年学后,他才鼓起勇气问姨婆他的父亲是谁,住在哪里。

“我想应该是富勒家那小子,”姨婆说,“那时他经常过来晃悠,不过在你出生之前他就没影了。我想他去了麦肯。不是他就是他弟弟。没准儿他们俩都有份。我听老富勒说起过。”

“他叫什么名字?”乔利问。

“富勒,傻瓜。”

“我问的是他的名字。”

“哦,”她闭上眼想了想,叹了口气说,“想不起来了。萨姆,是吗?对,萨缪尔。不对,不对,不是。叫萨姆逊。萨姆逊·富勒。”

“为什么不给我起名叫萨姆逊呢?”乔利的嗓音压得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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