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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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嘴角泛起微笑,看见半空浮现一篇清新的作品,右上角署名爱瑟·葛林伍德。我申请了一门名作家开设的夏日写作班,希望这个月在杂志社的见习结束后就能去上课。申请时要缴交一篇自己写的短篇故事,由名作家阅读,然后他会通知你是否够资格参加他的课程。

的确,参加这种课程的人数一定不会太多,不过我还是老早前就把小说交上去,但还没收到回音。我有信心,回到家就会发现桌上躺着录取信。

我决定到时要以笔名把在课堂上写的几篇小说寄给洁·西,让她跌破眼镜。我想象有一天,小说编辑室的主编亲自到洁·西的办公室,将这几篇小说放到她的桌上,说:“这几篇是上乘之作。”洁·西看了之后,也有同感,全部采用,并邀请作者吃中饭,结果一到,发现作者是我。

“真的啦,”朵琳说,“这个不一样。”

“说说看哪里不一样。”我冷冷地说。

“他是秘鲁人。”

“喔,那一定又矮又胖,”我说,“而且跟阿兹特克人一样丑。”

“错,错,错,亲爱的,我已经见过他了。”

我们坐在我的床上,置身在一堆乱七八糟的棉衣物、勾纱脱线的尼龙丝袜和灰色的内衣裤当中。朵琳已经劝了我十分钟,要我跟蓝尼的朋友的朋友去乡村俱乐部跳舞,她还保证,这个男的跟蓝尼上次那个朋友不一样。但我明天一早八点要搭火车,我觉得今晚就该动手整理打包。

况且,我有点想独自在纽约街道上逛整晚,希望临行前夕,终于可以感染这个城市的神秘和华丽。

但我终究屈服了。

最近这几天,我愈来愈拿不定主意该做些什么。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要做某事,比如装箱打包,最后却只把那些昂贵但肮脏的衣服从抽屉和衣橱拖出来,散置在椅子、床铺和地板上,然后坐在那里看着它们,茫然不知所措。它们似乎都有独特顽固的个性,拒绝被我清洗、折叠、收妥。

“都是这些衣服啦,”我告诉朵琳,“想到出去玩回来后还要面对这些,我就难受。”

“那简单。”

满脑子想着邀我出去的朵琳很有技巧地抓起一件件衬裙、长袜,以及那件细致美丽、衬满钢丝的无肩带胸罩──这是樱草花马甲公司送的礼物,但我一直没勇气穿上它──就这样一件又一件,最后是那堆让人不胜唏嘘,每件价值高达四十美元的古怪衣服……

“喂,那件留下来,我要穿。”

朵琳从她手中那堆衣服里抽出一片黑布料,扔到我的腿上,然后,把剩下的衣服像滚雪球那样滚成软软的一大团,塞进床底下,眼不见为净。

我们来到一扇金色门把的绿色大门前,朵琳敲门。

门内传来拖着脚的步伐声,还有一个戛然中断的男人笑声。随即,有个穿着衬衫,一头金发剪成小平头的高个男孩缓缓地开了条门缝,探头往外望。

“宝贝!”他高喊。

朵琳偎入他的怀里,我想,这一定是蓝尼的朋友。

我穿着黑色紧身小礼服,罩着流苏悬垂的披肩,静静站在门口。我忐忑胆怯,没抱太大期望,我甚至告诉自己:“我是来旁观的。”应门的金发男孩把朵琳带进屋后,就将她交给另一个男人,这人同样高个儿,但肤色黝黑,头发略长,穿着无懈可击的白西装,衬衫是浅蓝色,打着黄色的缎面领带,上面还别着一个闪亮的别针。

我目不转睛直盯着那个别针。

别针仿佛散发出一道强烈的白光,将整间屋子映得熠熠生辉,但一秒钟后那道光就缩回去,剩下一颗露珠衬着金色的底。

我向前挪一步。

“那是钻石。”有人这么说,惹得大家哄堂大笑。

我用指甲轻轻敲击钻石的光滑表面。

“看来她第一次见到钻石喔。”

“给她吧,马寇。”

马寇低下头,将别针放在我的掌心中。

别针璀璨夺目,随着光线弄影起舞,好似仙境里的小冰珠。我迅速将它放入我那只镶有假黑玉珠的晚宴包里,然后环顾四周。众人的脸庞空白如当下的餐盘,看起来甚至没呼吸。

“真幸运啊,”一只干硬的手圈住我的上臂,“今晚这位小姐就由我来陪,”马寇眼里的火花熄灭,转为漆黑,“或许,我可以来提供一些……”

有人呵呵笑。

“……价值可比一颗钻石的小服务。”

圈住我上臂的那只手紧紧一掐。“啊,好痛!”

马寇把手移开。我低头看着我的手臂,一个紫色的大拇指痕映入眼帘。马寇望着我,指指我的手臂内侧:“看看那里。”

四个隐隐若现的掐痕。

“知道我有多当一回事了吧。”

马寇那若有似无的浅笑让我想起在纽约布朗士动物园逗弄过的那条蛇。我用手指轻拍牢固的玻璃窗,窗笼后方的蛇就张开它那宛如配有机械装置的嘴巴,看起来真像在笑。然后,开始不停攻击那扇它见不到的玻璃窗,直到我走掉。

我不曾遇见憎恨女人的人。

但我看得出来,马寇这人是恨女人的,因为那晚满屋子都是模特儿和小女星,他却只注意到我。而他之所以注意我,并非出于善意,或许连好奇都说不上,而是因为我刚好被分派给他照顾。我就像一张纸牌,而这副牌里的每一张在他看来都一样。

有个男人走向麦克风,开始摇晃手中的豆荚状拨浪鼓,声音听起来像南美洲的音乐。

马寇伸手要拉我起身,但我纹丝不动,坚持要喝完第四杯的黛绮莉酒(Daiquiri)。我以前没喝过这种酒,不过既然马寇点了,我就喝。我很感激他没问我想喝什么,所以,酒端来了之后,我没说话,端起来猛喝。

马寇看着我。

“不要。”我说。

“什么意思,不要?”

“这种音乐我不会跳。”

“别傻了。”

“我要坐在这里把酒喝完。”

马寇倾身靠向我,皮笑肉不笑,伸手一扫,把我的酒扫到棕榈盆栽上,然后抓起我的手,那力道让我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下舞池,否则就等着手臂被扯断。

“是探戈。”马寇拉着我走到舞客当中,“我就爱探戈。”

“我不会跳探戈。”

“你不必跳,我会带你跳。”

马寇揽住我的腰,猛地朝他的方向一拽,让我整个人贴在他白亮的西装上,然后对我说:“想象快溺死的感觉。”

于是我闭上眼,感受音乐如暴雨倾泻在我身上。马寇的脚往前一伸,抵住我的脚,我自然地后退一步。我整个人像被他吸住,手对手,脚对脚,亦步亦趋,随他摆动,完全没有自己的意志和知觉。跳了片刻后,我忍不住心想:“原来跳舞不需要两个人,只要一个人会跳就够了。”我任自己俯仰、摇摆,宛如迎风之树。

“我就说吧?”马寇的气息烧灼了我的耳,“你跳得非常好。”

我开始明白为何痛恨女人的男人有办法把女人玩弄于股掌中。这样的男人就像神祇:刀枪不入,威力无穷。他们降下凡间,来去无踪,不可捉摸。

南美乐曲结束后,音乐暂歇。

马寇带我走出落地窗,步入庭院。舞池那个房间的窗户传来光线和声音,但几码之外就是一片漆黑,阻隔了所有声光。在微弱的星光下,树木和花草飘散出冷香。至于月影,遍寻不着。

我们关上长方形的树篱门,往外头走。无人的高尔夫球场辽阔延伸,远远的彼端是几处起伏如丘的树丛。这乡村俱乐部,这场舞会,以及这片只有一只蟋蟀的草坪,给我熟悉的凄凉感觉。

我不晓得自己身在何处,但肯定是在纽约的高级郊区。

马寇拿出一根细长的雪茄,和一个子弹形状的银质打火机。他把雪茄含在两唇间,低头靠近打火机的微弱火焰。他的脸,明暗对比强烈,看起来疏离陌生,饱经风霜,像个难民。

我定睛看着他。

“你现在爱着谁?”我说。

马寇沉默了半晌,只是张嘴喷吐蓝色的氤氲烟圈。

“太好了!”他哈哈大笑。

烟圈扩散,稀淡模糊,在夜色中苍白如幽魂。

他接着说:“我爱我表妹。”

我不感意外。

“那你干吗不娶她?”

“不可能。”

“为什么?”

马寇耸耸肩:“她是我亲表妹,而且她看破红尘,就要去当修女了。”

“她美吗?”

“没人比得上。”

“她知道你爱她吗?”

“当然知道。”

我顿住。那我就不懂他们之间有何阻碍。

“你爱她,”我说,“但将来也会爱上别人。”

马寇把雪茄丢到脚底下。

忽然,我觉得地面升起,轻轻撞了我一下,还有泥土挤过我的指缝。马寇等我起身一半,就两手抓住我的肩头,又把我摔到地上。

“我的衣服……”

“哼,你的衣服!”泥浆渗流,爬满我的肩胛骨,“你的衣服!”马寇俯视着我,满脸阴沉,还喷了几滴唾沫在我的唇上,“你的衣服是黑色的,烂泥也是黑的。”

话一说完,他立刻扑向我,仿佛要把我的身体挤入烂泥堆中。

“要发生了,”我心想,“就要发生了。如果我这么躺着,不反抗或什么的,事情就会发生。”

马寇咬住我的肩带,将我的紧身上衣褪到腰际。我看见我赤裸的肌肤发散出一抹幽微亮光,宛如一缕透明白纱,阻隔着两个死对头。

“贱人!”

这两个字在我的耳边轰隆作响。

“贱人!”

烟消尘散,一场战役清清楚楚横在我眼前。

我扭动身体,用力咬他。

马寇把我压在地上。

“贱人!”

我用锐利的鞋跟往他的腿狠狠钻进去,他转头,抚摸痛处。

我抡起拳头,朝他的鼻子用力一挥,感觉像打中战舰的钢板。马寇坐起身,我开始哭泣。

马寇抽出白手帕,捂住自己的鼻子。黝红如墨的液体在白布上渗开来。

我吸吮自己的指关节,尝到了咸味。

“我要去找朵琳。”

马寇望向高尔夫球场的远端。

“我要找朵琳,我要回家。”

“贱人,全都是贱人。”马寇像在自言自语,“听话的女人贱,反抗的一样贱。”

我捶打马寇的肩膀。

“朵琳人呢?”

马寇哼了一声:“去停车场啊,去每辆车的后座找找看啊。”

说完,他转过身来。

“我的钻石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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