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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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桌上立着两封信。那封长方形的正式信函是暑期学校寄来的,另一封薄薄的蓝色信笺是巴帝·魏勒用剩下的耶鲁信纸写的,上面有他工整清晰的笔迹。

我用刀裁开暑期学校的信。

信中写道,我未获录取写作班,但可以报名其他课程,最迟必须于拆信这天早晨致电入学许可处,以免耽误注册时限。信上还说,各课程都快额满了。

我拨了入学许可处的电话,然后听到一个僵尸般的声音开口说话,她告诉电话另一头,爱瑟·葛林伍德小姐不会参加暑期学校的任何课程。

然后,我打开巴帝·魏勒的信。

巴帝写道,他好像爱上了一个也得结核病的护士,不过如果我七月能和他妈一起去她在阿迪伦德克租的小屋待上一个月,或许他就会发现他对那护士只是一时迷恋。

我抓起铅笔,划掉巴帝写的话,然后将信纸翻面,在背面写上:我已和一位同步口译员订婚,永远不想再见到巴帝,因为我不希望我的孩子有个伪善的父亲。

我把信塞回信封,用透明胶带封口,将我的地址改成巴帝的地址,连新邮票都没贴。我心想,我捎去的信息值得他付三毛邮资。

我决定了,要利用这个暑假写一本小说。

拿这本小说来修理很多人。

我踱步到厨房,见到热茶杯里有未煮的生汉堡肉,我打了一个鸡蛋进去,搅拌后吃下去。接着,我在房子通往车库那条装有纱窗的通道上,架起桥牌桌。

在这里,一大丛摇曳的桑橙树遮住挡前方街景,左右两侧各有屋墙和车库墙当掩护,背后还有一片白桦和黄杨树篱,保护我免受欧克丹太太的窥伺。

玄关的橱柜里,就在一叠旧毡帽、衣服刷和羊毛围巾的底下,有我妈存放的高级打字纸,这种打字纸可以擦拭,重复使用。我数了数,抽出三百五十张。

回到通道,我把一张完全没用过的打字纸放入我那台老旧的可携式打字机,然后将我的第一页稿纸往上卷。

有另一个我疏离冷眼地看着我坐在通道里,被圈围在两片钉有白色护板的屋墙、一丛桑橙树、一丛白桦及黄杨树篱所构筑起来的封闭世界里,微小如娃娃屋里的迷你娃娃。

我的心满是柔情。我知道女主角就是我自己,不过我会替她伪装。她的名字将是依莲。依莲。我伸出手指数数这名字的字母数量,共六个字母,跟爱瑟一样。看样子是个好兆头。

依莲穿着母亲的黄色旧睡袍,坐在通道里等待着,她在等什么事情发生。在这个闷热的七月早晨,斗大汗珠滑下她的颈背,一颗接一颗,犹如小虫子一只一只往下爬。

我往椅背一靠,读着我的文字。

描写生动,我真骄傲自己能想到把汗珠比喻成虫子,不过,怎么隐约觉得很久以前在哪里看过这种比喻法。

之后,我枯坐了一个钟头,想着接下来要做什么。在我的脑海中,那个穿着母亲旧睡袍的赤脚小娃也呆坐着,茫然望向远方。

“怎么了?宝贝,不想换衣服啊?”

我妈很谨慎,从不贸然要求我做什么,多半好声好气地跟我讲道理,就像两个明理成熟的成人在交谈。

“都下午三点了欸。”

“我在写小说,”我告诉她,“没时间换掉这身衣服。”

我躺在通道的沙发上,闭上眼睛,听见我妈将牌桌上的打字机和纸张收走,摆上晚餐的刀叉。但我继续躺着,一动也不动。

惰性如糖浆,从依莲的四肢缓缓分泌出来。她心想,得疟疾的感觉就是这样吧。

照这种速度,一天能写一页就属万幸。

我知道问题出在哪儿。

我缺乏人生历练。

像我这样没谈过恋爱、没怀过小孩,也没目睹过死亡过程,要怎么书写人生?我认识一个女孩,刚得了短篇小说奖,故事的灵感来自于她在非洲跟矮黑人相处的奇遇。人家有这种经历,我怎么比得上?

晚餐快结束前,我妈终于说服我利用晚上学速记。我想,这样也好,一箭双雕,写小说的同时也学点实用技能。况且有妈当老师,可省下不少学费。

当晚,我妈就从地下室翻出一块旧黑板,在通道里架起来,然后以白粉笔在上面潦草写出一些小小的花体字,而我,就坐在椅子上看着。

一开始我还乐观期待。

我以为不用多久,我就能学会速记,这样一来,当奖学金事务处那个雀斑女士问我为何没像其他领学金的女孩,利用七八月打工赚钱,我就可以告诉她,我利用这两个月上了免费的速记课,所以一毕业就能养活自己。

问题是,当我开始想象自己去上班,敏捷地将信息一行又一行速记下来,我的脑袋竟变得空白。要用到速记这项技能的差事,一个都吸引不了我。就这样,我坐在那里看着黑板,白粉笔写出的花体字逐渐模糊,变得毫无意义。

我跟妈妈说我头很痛,要去睡觉。

一个小时后,她徐徐推开房门,蹑足走进来。我听见她脱衣服,窸窸窣窣,接着,爬上床,然后呼吸变得规律缓慢。

黯淡街灯透入紧掩的百叶窗,就着微弱光线,我看见她头上一排排的发夹卷闪闪发亮,如一列列的小刺刀。

我决定把小说放一边,等去过欧洲,谈了恋爱再说,而且,我永远都不要学速记。如果坚持不学,就永远用不到。

我想,这个暑假就来写论文,读读《芬尼根守灵夜》吧。

如此一来,九月底开学时,我就能遥遥领先其他人,好整以暇地享受大学最后一年,不用像其他想以优异成绩毕业的大四特优生,为了写论文,蓬头垢面,埋首书堆,猛灌咖啡或服用苯丙胺等提神药物。

我又想,不然也可以考虑休学一年,去当陶艺学徒。

或者,设法去德国当女侍,精通德英双语。

一个又一个计划冒出我的脑袋,就像一窝浮躁的兔宝宝。

我看见我十九年的人生就像路边一根根以电线相连的电线杆。我数着,一根、两根、三根……数到第十九根,电线就下垂到半空,放目望去,第十九根之后就见不到半根。

天色渐蓝,房内渐亮,夜晚就这么消失,杳去无踪。母亲的轮廓从一截模糊的木头变为沉睡的中年妇人,嘴微张,鼾声从喉里缕缕逸出。那如猪嚎一般的鼾声惹恼了我,有那么片刻,我真觉得,想要阻止那声音,唯有抓住那根发出鼾声的肉腱圆柱,以双手狠狠扭断,我才得以耳根清净。

我一直装睡,等着妈出门去学校,可是眼皮就算合着,依旧挡不住光,它们的细微血管交织成两片红帘,宛如皮开肉绽的伤口,挂在我的眼前。我钻入床铺的上垫和下垫之间,将上垫想象成坟墓,整个压住我。这样躲着,足够黑暗,又有安全感,但光有床垫的重量还不够。

还得再来一吨重的东西压着,我才睡得着。

江河奔流,奔过夏娃与亚当之家,从凸出的河岸,到凹入的海湾,河阔江宽,复始循环,把我们带回霍斯堡和郊外。

《芬尼根守灵夜》这本厚书把我的肚子压出一个凹痕,真不舒服。

江河奔流,奔过夏娃与亚当之家……

我在想,第一个字“江河奔流”(riverrun)的句首字母之所以是小写,很可能是为了表示万事万物根本就没有全新起首,一切都是承载既往,才得以延续奔流。而夏娃与亚当之家,指的当然就是那个夏娃与亚当,不过也可能另有所指。

比如都柏林的那间酒馆。

我的视线凝聚在一锅字母杂烩中,最后落在该页正中央那个长长的字。

Bababadalgharaghtakamminarronnkonnbronntonnerronntuonnthunntrovarrhounawnskawntoohoohoordenenthurnuk!

我数了数,刚好是一百个字母。我想,个中必有深意。

为什么恰好是一百个字母?

我口拙舌别地大声念出这个字。

听起来像一块沉重的木制品滚落楼梯,一阶又一阶,砰、砰、砰。我掀起一摞书页,视线在书页间缓缓游移,那些字隐约熟悉,但一个个又像哈哈镜里的脸歪七扭八。接着,一个个字逃之夭夭,没在我呆滞的脑袋里留下半点足迹。

我眯眼看着书页。

看着看着,字母变成倒钩和羊角,还一个一个分开,呆头呆脑地跳上跳下,然后又结合成匪夷所思、令人不解的形状,像是阿拉伯字,又像中文。

我决定把论文丢到一边。

也甩开特优生要念的整套课程,改当英文系的一般生。我去查了学校英文系一般生要修的课程。

有很多必修课,而我上过的还不到一半。有一门是18世纪文学,但我想到18世纪就觉得讨厌,因为那时的作家都自命不凡,老是写那种必须严格遵守韵体音节的偶句小诗,而且极端崇拜理性,因此我不选这门课。我们特优生就是比一般生更有选课的自由,所以,我的时间多半用来研究狄伦·汤玛斯。

我有个朋友也是特优生,她有办法让自己完全不需要研读莎士比亚,但对于《四首四重奏》的了解堪称专家。

我发现我很难从选课自由的特优生身份变成选课诸多限制的一般生,况且这样做也很丢脸,所以我去查了我妈任教的那所市立大学英文系的选课规定。

更惨。

要念的东西除了古英语文学和英国语言史,还得把从《贝奥武甫》到当代文学的代表性作品都读过。

这实在叫我吃惊。我向来瞧不起我妈那所学校,嫌它男女兼收,而且学生多半是拿不到奖学金进东岸名校的人。

但现在我才发现,我妈学校里最笨的学生都懂得比我多。我看,校方连入学都不让我入,遑论给我优渥的奖学金(我目前念的这所大学提供我大笔奖学金)。

我想,我应该去工作一年,好好想清楚,或许也该偷偷读一读18世纪文学。

可是,我不懂速记,能做什么工作呢?

女侍或打字员。

偏偏,光想到这两种工作,我就无法忍受。

“你要我多开一点安眠药给你?”

“对。”

“可是我上星期给你那些,药效应该够强了。”

“一点用都没有。”

泰瑞莎那双黝黑的大眼若有所思地打量我。我听见她的三个孩子在诊察室下方的花园里嬉戏。我的姨妈丽碧嫁给意大利人,泰瑞莎就是丽碧姨妈的小姑,也是我们的家庭医师。

我喜欢泰瑞莎,她的直觉力很强,又善体人意。

我想,一定因为她是意大利人。

诊察室里沉默了片刻。

“你怎么了?”泰瑞莎问我。

“我睡不着,读不下书。”我努力冷静沉着地说,但喉咙里的那个僵尸又出现了,害我说起话来像被噎住,只好无奈地摊开双手。

“我想,”泰瑞莎从处方簿上撕下一张纸,写上一个名字和地址,“你最好去找这个医生。我认识他,他应该比我更能帮助你。”

我呆望着她的字,但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戈登大夫。”泰瑞莎说,“他是精神科医师。”

11

戈登大夫的候诊室里鸦雀无声,一片米黄色。

墙壁是米黄色、地毯是米黄色、布面软垫单人椅和长沙发也是米黄色。四面墙都没有镜子或画作,只有数张不同医学院颁发的证书,上面以拉丁文写着戈登大夫的名字。叶尖卷曲的浅绿蕨类和叶尖呈剑状的深绿蕨类散落在小茶几、咖啡桌和书报桌上。

起初,我不知道为何这房间给人一种安全感,后来才发现是因为没窗户。

冷气吹得我直打哆嗦。

我仍穿着跟贝琪交换来的白上衣和农妇宽褶裙。返家这三个礼拜我一直穿着这套衣物,完全没换洗,所以衣裙已变得有点颓垮,而且棉布被汗水弄湿,发出酸臭味,但我觉得挺好闻。

我有三个礼拜没洗头。

七夜没睡。

妈说我一定睡过,因为人不可能这么久没睡。就算我真的睡着过,也一定是睁着眼睡的,因为我记得我一直在看床边时钟的时针、分针和秒针绕着钟面上明亮的绿色圆周移动,或走一圈,或走半圈,夜夜如此,连续七夜,一分、一秒、一时都没错过。

我之所以不换衣服、不洗头,是因为我觉得这种事很蠢。

我看见一个个白昼在我面前延伸出去,就像一个个明亮的白盒子,而每个白盒子之间,穿插着宛如黑影般的睡眠。然而,对我而言,将白盒子一个个区隔开来的黑影忽然断裂,所以在我眼前,只有日日相连的白昼,熠熠通明,像一条宽敞白亮的荒凉大道,无尽延伸。

所以,白天洗衣服,洗头发,紧接着下个白天又要洗,中间毫无间隔,这种事光想就觉得很蠢。

光想就觉得很累。

我希望凡事一次就搞定,彻底解决。

戈登大夫转着手中的银色铅笔。

“你母亲说你情绪很低落。”

我蜷缩在凹陷的皮椅里,隔着一张光可鉴人的大桌子跟戈登大夫对望。

他在方方正正的绿色记事本上轻轻敲着铅笔,等待我回答。

他的睫毛又长又密,看起来像是假的。两池冰冷的绿潭,两岸长着黝黑的塑胶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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