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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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社会分工来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了社会分化,不同的社会阶层只有通过有效的分工合作,才能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特别是现代化工业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对社会各阶层的合作要求也越来越高。社会流动可促进社会各阶层的合作,使得社会机制正常运行。

  (2)促进社会分层体系的量变,形成合理的社会结构社会分层体系在不发生基本结构变化的情况下,主要借助社会流动来调整社会结构。社会流动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来促进社会结构的变化。比如城乡人口流动、职业人口变动就属于横向的社会结构调整;而如果社会流动发生在不同等级的阶层之间,就会引起社会结构的纵向调整。

  2.从社会成员和社会群体的角度看,社会流动也具有两方面的积极作用:

  (1)改变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激发社会成员社会活动的积极性社会流动为社会成员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提供了机会,成员可通过自身努力改善原有的社会关系,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对于社会成员来说,这种改变意味着社会对自己的价值和努力的肯定。通过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社会成员又为自己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因此,社会流动对调动社会成员积极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封闭和传统社会中,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主要由家庭背景决定,即先赋地位是个人社会地位的决定因素。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社会流动受到严格限制,社会成员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状况。这严重挫伤了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使整个社会机制缺乏活力。

  (2)形成开放的社会结构,建立社会成员之间的平等关系社会流动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能促使社会成员建立平等的关系。这里所说的平等并非指所有的社会成员具有相同的社会地位,而是指机会的平等。也就是说所有具备一定条件和能力的社会成员具有相同的改变自己社会地位的机会。

  社会流动能够打破阶层之间的隔阂,削弱社会成员与社会地位之间的固有的关系。社会流动率越高,流动幅度越大,社会结构就越开放,不同社会地位的社会成员的机会越趋于平等。

  三、影响社会流动的主要因素

  社会流动作为影响所有社会成员和社会群体生活的普遍现象,受社会和个人诸多因素的制约。这里仅仅从社会宏观角度来考察影响其的主要因素,但并不意味着这些因素在实际生活中可单独起作用,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1.经济结构

  影响社会流动的最根本因素就是社会的经济结构状况。除了经济结构本身影响社会流动之外,它还影响到社会的其他结构,如社会分层结构、教育结构、社会价值观等,从而间接地影响社会流动。

  在经济结构中,产业结构和职业结构是比较重要的因素。产业结构指社会各产业的结构和联系方式,它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产业结构规定了各产业的劳动力数量和流动的方向,它的变化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大量的新职业、新职位以及增加各产业的劳动力容量等。

  社会职业结构也是影响社会流动的主要因素,它包括就业制度、就业政策、劳动用工制度、招工制度等。社会就业结构直接规定社会成员加入和改变社会职业的条件、方式和可能性,影响社会成员的社会流动。从事每一社会职业都需要一定的条件,履行特定的手续,经过一定的人事筛选。

  可以说,产业结构在宏观上影响社会成员社会流动的方向和数量,而职业结构具体确定社会成员流动的途径和方式。

  2.社会结构

  影响社会流动的社会结构方面的因素很多,其中包括社会分层体系、社会继替规则、社区分化和组织分化等。

  社会总是按照一定的社会地位等级秩序构成的,不同等级社会地位的社会成员享有不同的权力、声望和其他社会资源。由于生活条件的差别,各等级社会成员的兴趣爱好和生活方式也不尽相同,这种社会分层体系影响社会成员的社会流动。若社会各等级间界限十分严格,社会结构相对封闭固定,则社会成员的社会流动则主要局限于同一社会等级内部,像我国古代的世袭制、印度的种姓制度等就是如此。相反,若一个社会没有强制性的等级界限,社会结构相对开放,那么大量的社会成员可以在不同的社会地位间流动。现代工业社会就是这样。

  社会继替原则是指社会成员填补社会空缺位置的规范。社会位置出现空缺时需要其他社会成员来填补,至于怎样填补以及填补的成员需要什么样的条件,社会通常具有一定的要求和规范。这些要求可分为先赋的和自致的。若社会注重先赋条件,则称为世袭原则;若强调自致条件,则称为自致原则。当然完全实行世袭或自致原则的社会很少,通常介于这两者之间。对于社会成员而言,自致原则可提供更平等的社会流动机会。

  社区的分化和组织的分化同样也会影响社会流动,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社会工业化造成城乡人口流动。当然,社区的分化和组织的分化的影响不仅限于此,例如,在中国由于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大量中西部人员涌入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这说明如果社区或组织的差异比较大,生活条件相对差、社会地位相对低的社区和组织中的社会成员就会流向更好的社区和组织。

  3.社会其他因素

  除了以上的因素之外,其他一些因素也会对社会流动产生作用,其中社会教育结构和价值观念是两个比较突出的因素。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教育结构对社会流动的影响变得越来越重要。社会学家沃克斯?米勒等人曾对社会流动进行实地研究,发现教育的发展程度是影响社会成员向上流动的重要因素。在现代工业化社会中,社会成员的受教育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白领工人大量增加。

  价值观念对社会流动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社会成员对流动的需要和态度上,不同的价值观念会引导社会成员追求不同的社会目标,并指导社会成员对自己的行为和工作成果作出评价,不断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四、当前中国城乡社会流动

  当前中国城乡社会流动空前活跃,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被称为“民工潮”的城乡社会流动既带来新的社会问题,也对社会发展提出新的挑战。

  中国城乡之间的结构性社会流动是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从农村改革来看,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过去几十年实行的乡村集体经济制度,农村人口出现大量剩余,耕地与人口间的矛盾变得日益尖锐,农业的剩余劳动力开始转向非农业生产。虽然迅速发展的乡镇企业吸收了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但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加上政府从80年代中期开始逐步放开城市社会流动的限制,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迅速转向城市,尤其在沿海开放地区,形成巨大的城乡社会流动势头。

  同时,中国的城市也经历着巨大的社会经济变革。首先,传统的公有制单一模式开始动摇,个体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开始出现,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就业机会的增加扩大了社会成员的流动范围;其次,产业结构和职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以及城市招工和户口制度的改革也为吸收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了条件。正是由于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产生和城市社会流动自由度的扩大,才导致了城乡之间的结构性社会流动。

  不过,中国当前的城乡社会流动仍然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使得这种结构性流动形成相对封闭的系统并带有盲目的特征。

  中国长期实行的户籍制度、商品粮制度和限制“农转非”的政策以及社会福利政策等都严重限制着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虽然流入城市的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经完全脱离农业生产方式,向工人和其他职业转变,但他们没有城市居民的身份,无法享受城市的教育和其他社会福利保障等,因此,他们仍被当作处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边缘阶层,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流动系统。

  城乡社会流动的相对封闭和隔绝也导致流动的盲目性。许多流入城市的农村剩余人口不了解城市的就业状况和生活条件,盲目涌入城市,给城市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如就业压力、交通紧张、外来人口管理和犯罪等。

  因而,如何加强社会的宏观指导,减少城乡社会流动的盲目性,打破城乡社会流动的封闭系统是当前中国社会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

  第七章 社会问题

  社会问题一种最简洁的定义就是美国社会学家米尔斯所说的”公共麻烦”。正是由于它的公共性,我们可以说,社会问题是人们既熟悉又陌生的课题。所谓熟悉,是指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社会问题。在经济领域人们可能遇到失业,碰到假冒伪劣商品;在政治领域,人们可能遇到腐败、社会不公平;在社会生活领域,人们可能遇到治安不好、各种犯罪活动;在文化领域,人们可能遇到色情、暴力文化。这些社会问题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或我们的身边,通过传播媒介人们每天耳闻目睹,因此,我们是熟悉的。但是,对这些社会问题我们又是陌生的,这就是说,从理论上我们对社会问题产生的原因、特点、规律、解决的方法手段,可能并不了解,即对社会问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在社会学研究中,社会问题一直是一个最重要的主题。南京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朱缨在硕士毕业论文《中国社会问题研究状况分析》中,经过统计发现,社会问题的研究文章占整个社会学研究内容的30%以上。对《社会学》(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社会问题”这一主题进行检索,统汁结果如下:1981-2000年的20年中,《社会学》共转载有关国内社会问题研究的文章437篇,有关索引2496篇,合计2933篇.20世纪80年代共631篇,占社会问题类文章总数的21.51%;90年代(包括2000年)共2302篇,占78.49%。90年代研究社会问题的文章约是80年代的3?65倍。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新的社会问题不断地出现,研究的文章也就增多,这从一个侧面印证了社会转型是社会问题的多发阶段这一命题。总的来说,社会问题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80年代,这股时期对社会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人口、婚姻家庭、青少年犯罪等社会学传统研究领域。第二阶段从90年代起至今,这段时期社会问题研究涉及的内容明显增多。因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社会急剧变迁而产生大量新的社会问题,如民工潮、老龄化、贫困、下岗失业、贫富差距、社会保障、腐败、黑社会、吸毒、卖淫、艾滋病等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亟待解决的问题。社会学者纷纷试图对这些社会问题作出解释与研究对策。

  第一节 社会问题界定

  一、社会问题的定义

  人们社会问题的认识是含糊不清的。有人认为社会问题就是社会热点,人们高度关注的社会现象就是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社会焦点问题,即社会关键的问题、社会矛盾的焦点问题就是社会问题;也有人把一时无法解释的社会现象,归结为社会问题;有人将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社会犯罪等凡是社会上的阴暗面及不健康现象都归结为社会问题,这种对社会问题的认识是不全面的。他们涉及了社会问题某一个方面的特征,还没有深入到对社会问题的本质认识。英文中“social problem”译为社会问题,在欧美国家也用社会病态、社会解组、社会反常或社会失调这些名词来指称。

  研究社会问题是社会学的传统主题,早期社会学产生的动因,就是为了研究和解决诸种社会问题的需要,例如著名的美国芝加哥学派的生长与发展,与他们研究芝加哥这一城市社区中存在的社会问题是分不开的。从语义学上分析,日常生活中的“社会”一词是指一种普遍的、公共的、许多人共处一起的一种环境。理论上的“社会”是一种特殊的群体,是相当数量的人们按照一定的规范发生交互行为与相互联系的生活共同体,是指一定时期与范围内各种人际关系和群际关系的总和。问题是指不符合社会主导价值体系和规范体系的公共生活中的麻烦,关于社会问题最简洁的定义莫过于美国社会学家米尔斯的论述:社会问题也即公众的问题,即不是个人的困扰,而是社会中许多人遇到的公共麻烦。他在定义社会问题时写道:"社会的公众问题常常包含在制度上、结构上的危机,也常常包含着马克思所说的“矛盾”和“斗争”。然而,问题并非如此简单,不同的学者由于研究的侧重点或兴趣的不同,从不同的角度对社会问题下了不尽相同的定义。

  乔恩?谢泼德和哈文?沃斯在《美国社会问题》一书中认为:“一个社会的大部分成员和社会一部分有影响的人物认为不理想、不可取,因而需要社会给予关注并设法加以改变的那些社会情况即为社会问题。”

  台湾学者张镜予在《中国社会问题比较研究》中写道,一般观念认为,凡是危害礼会秩序的事件,扰乱大众生活的行动,就是社会问题。中国老一辈社会学者孙本文先生认为:“社会问题就是社会全体或一部分人的共同生活或进步发生障碍的问题”,当社会秩序安定,人与人之间的共同生活顺利安全,社会是没有问题的。

  北京大学袁方主编的《社会百科辞典》对社会问题是这样定义的:“社会中的一种综合现象,即社会环境失调,影响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生活,破坏社会正常运行,妨碍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现象。”

  王康主编的《社会学词典》将社会问题定义为:“指在社会变迁过程中,某些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发生了与现实的社会环境失调(即相异或发生矛盾),并引起人们普遍注意,需要以社会的力量来解决的现象”。

  北京大学编写的《社会学教程》则把社会问题定义为:“是社会中发生的被多数人认为是不合需要或不能容忍的事件或情况,这些事件或情况,影响到多数人的生活,而必须以社会群体的力量才能进行改革的问题”。

  陆学艺主编的《社会学》将社会问题定义为:“凡是影响社会进步与发展,妨碍社会大部分成员的正常生活的公共问题就是社会问题,它是由社会结构本身的缺陷或社会变迁过程中社会结构内出现功能障碍、关系失调和整合错位等原因造成的;它为社会上相当多的人所共识,需要运用社会力量才能消除和解决”。

  雷洪在其专著《社会问题----社会学的一个中层理论》中将社会问题界定为: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中产生和客观存在的、影响(或妨碍)社会生活和社会机能,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并期望予以解决,目前需要和只有以社会力量解决的社会失调现象。

  在众多的定义中,我们可以发现,对社会问题的界定,本身就是一个科学的认识过程。一般而言,人们往往是从三个方向去界定社会问题的(1)是否符合社会运行、发展的规律;(2)是否影响社会成员的利益或生活;(3)是否符合社会的主导价值标准和规范标准。

  具体而言,在对社会问题下定义的时候,又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有(1)与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发展水平有关,有些社会问题只有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出现,人们才予以重视。如老龄化问题、贫困问题、离婚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等。(2)与这个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背景有关,每个社会都有着不同的社会制度、价值观念和规范体系,因此每一个社会对具体的社会问题的看法会有所不同。某些现象在一国是社会问题而在另一国可能是正常的现象。在中国,数千万的婚龄期男子未婚,成为一种重大的社会问题,而在欧美社会中,独身主义是一种时尚或生活方式而不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文化的差异性会直接影响对社会问题的界定(3)研究者本人的理论素养、兴趣、研究视角的差异,也直接影响对社会问题的界定。有的学者喜爱以理论模式解释社会问题,有的喜爱实证分析方法,有的偏爱从社会环境中找原因,有的愿意在问题界定者的主观方面挖掘原因。同时,由于研究者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对同一种社会现象会有不同的认识。例如,对待失业问题,从政治学角度看,大批的失业群体将直接危及政治统治的稳定;从经济学角度看,是经济运行过程中支付的代价,对提高经济效率是有益的;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失业涉及社会公平、社会保障、社会心理承受力等一系列问题。(4)与社会观念的发展变化有关,社会是在不断地进步的,人们的观念在信息时代变化也非常快。因此,评价社会问题的标准也在不断变化之中。但是,这并不是说对仕会问题的界定是任意的,我们在对上述定义的研究中也可发现某些具有共同性的要素,这些共同的要素也就是社会问题界定的基本条件。

  某一种理论观点在理解某些社会问题时,比起理解其他社会问题更有说服力。不同社会问题理论的产生,都是因社会学者研究社会问题的视角不同而提出的,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有些理论在考虑一种视角和强调某一方面时,往往忽视其他侧面,又同时存在着某些局限性。因此,没有一种理论观点是十全十美的,可以解释一切社会问题。各种理论我们在研究时都可以借鉴。

  综上所述,我们对社会问题的定义是:社会问题是影响社会成员健康生活,妨碍社会协调发展,引起社会大众普遍关注的一种社会失调现象。

  二、社会问题界定的条件

  1.客观性的事实依据。

  社会问题具有客观意义,这种客观事实必然有其外在的表现形式,即一种现象、一个事件、一种行为,而且是十分具体的。社会问题是社会生活中确实存在的某种具体的客观事实,而不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臆想。例如,人口膨胀成为中国的社会问题,是基于中国人口已达12亿,而可耕地只有15亿亩,庞大的人口已成为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沉重负担这一客观事实。同样,我们讲贫困是社会问题,是基于还有4200万人生活在年均不足640元的贫困线以下这一事实。讲吸毒是社会问题,是基于存在着相当数量的贩毒犯罪分子和吸毒者这一社会现象。一般而言,社会问题对广大社会成员来说,是一种消极性的社会事实,社会问题不是从人们的主观观念中产生的。标示论的局限性就在于过分强调人们的主观认定,标示论认为偏差行为的原因在于人们的反应中,如贝克认为:“社会群体为构成偏差的违法者制定法规,以及将这些规则应用到一些特殊的人的身上,并且将他们指称为局外人,以造成偏差产生。”按此理解,就可以推导出“社会群体为犯罪的人制定法律,因此才会制造出犯罪”这种结论。这种理论的问题在于因果倒置,就如同国为我们制造了“强盗”这个概念,才有了真正的强盗,我们取消强盗的概念,强盗就会消失,这是一种概念游戏,完全不顾客观的事实。标示论在认识偏差行为的主观活动方面,给我们某些启示,但在寻找偏差行为的原因方面,忽视了客观性因素。因为,社会问题毕竟不是由观念决定的,而是由客观事实决定的。

  2.影响相当数量人的公共麻烦。

  社会问题具有一种数量意义。引起社会问题的现象通常是一种 “公共问题”而非“个人烦恼”。美国社会学家米尔斯很有见地地提出要区分这一现象。“个人麻烦”(private troubles)产生于个人性格,也同别人的直接接触有关,但它发生在有限生活领域内,烦恼属于个人的私事,它是个人感到自己的利益或生存条件以及所持有的价值观念遭受威胁时所产生的,需通过个人的行动加以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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